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ncz001236
预算金额44.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001236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第三方辅助服务采购项目
分包名称: 2024年度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第三方辅助服务采购项目标段一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448000.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的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自治区医保局开展区级飞行检查时,采取回避制度,服务于所检地级市的第三方机构,不能同时参与自治区飞行检查,以确保检查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相关规定,一标段供应商因2024年度内为个别地区提供服务而不满足回避条款无法为自治区医保局提供飞行检查服务时,二标段供应商应替补完成相关地区飞行检查任务。自治区医保局将根据各供应商实际工作量据实考核结算。
2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供应商不得为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咨询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商务要求

其他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服务类)
序号 品目名称及编码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服务期限 备注
1 C99000000-其他服务 2024年度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第三方辅助服务采购项目标段一 一是根据基金监管需要,对全区所有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结算数据进行梳理、分析,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筛查分析疑似违规数据,并整理汇总疑似违规数据;二是根据自治区医保局要求,配合医保部门对被检查定点医药机构等监管主体进行现场检查(飞行检查等);三是在现场检查过程中配合医保部门完成疑点数据筛查、病历与清单审核、线索认定、实地检查证据提取、问题确认锁定等工作,特别在违法违规金额认定过程中,配合医保部门保质保量完成数据清洗工作,确保数据质量;四是根据现场检查发现的疑似违规线索,以大数据筛查分析等方法对相关医疗机构的疑似违规情况和数据进行筛查、梳理和汇总;五是根据医疗保障部门需要和飞行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等现场及非现场检查确定的违规情形,定期整理汇总形成现场检查违规清单,以供医保部门使用;六是根据全区医保基金监管需要,配合完成其它日常性医保基金监管工作。 1 448000.00 标的1-其他服务:1.取得营业执照的合法第三方机构(具备相应资质的信息技术服务机构、商业保险机构); 2.第三方机构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健全完善、能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3.信息技术人员熟悉医药机构信息系统,能从各种数据库后台提取并筛查和比对数据,熟练使用Oracle、DB2、MySQL、SQLServer等数据库; 4.医学等技术人员应具备较强的医学专业素养,熟悉医保政策,可独立通过医保结算信息发现并确认疑似违规线索; 5.财会审计技术人员应该熟悉和掌握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能熟练分析被检查对象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和基金财务管理情况; 6.团队人员有参加国家、省级基金监管检查、飞行检查等服务项目的经验; 7.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或有其他不良记录; 8.第三方服务机构从事医疗保障部门医保基金监管相关工作,不能同时为医疗机构提供基金使用内部监控或与基金使用监管相同和相关服务; 9.侧重根据自治区医保局要求,配合医保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对被检查定点医药机构进行飞行检查(包含筛查分析疑似违规数据、现场检查过程中完成疑点数据筛查、病历与清单审核、线索认定、实地检查证据提取、问题确认锁定、数据清洗等工作)及根据全区医保基金监管需要,配合完成其它日常性医保基金监管工作。 10.服务期内服务总人次不少于486次(服务人次中1人次指每人每天服务时间不低于8小时),同时具备在集中检查期间日选派人数不少于18人的服务能力。集中检查期间选派人员预计分2-3小组同时提供服务,每组选派9人。其中不少于2名副高级及以上临床医学专家、1名高级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中级4人(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1人、计算机类专业技术人员2人、财务类专业技术人员1人),初级2人(计算机类专业技术人员2人)。医学类专家组成员应选派重症医学、麻醉、肺部肿瘤等专业人员。 11.一是严格按照自治区医保局基金监管现场检查需要,在规定时限内(48小时)派出符合我区医保基金监管现场检查需求的工作人员参加检查,派出人员应相对固定,原则上不得更换。二是选派人员以信息技术、医学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且选派的专业技术人员每2人可组队完成相对独立的大数据筛查整理和现场检查任务。根据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检查需要,可选派一定数量的财会审计专业人员;三是根据全区医保监管需要,应提供数据库服务器、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硬件设备,用于我区疑似违规数据筛查和开展医疗保障基金检查;四是必须对本项目文件以及由自治区医保局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文档、数据、被检查单位商业秘密以及有关工作秘密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 12.其它要求。 原则上为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2月31日。乙方在服务期内派出的人员未完成合同约定任务的,乙方应以延长服务期的方式继续履行合同,延长服务期限以满足甲方最低要求为准。 本标段侧重根据自治区医保局要求,配合医保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对被检查定点医药机构进行飞行检查(包含筛查分析疑似违规数据、现场检查过程中完成疑点数据筛查、病历与清单审核、线索认定、实地检查证据提取、问题确认锁定、数据清洗等工作)及根据全区医保基金监管需要,配合完成其它日常性医保基金监管工作。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1.基金监管—采购需求.docx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
乙方按照甲方基金监管需求,配合甲方2024年度开展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 1.根据基金监管需要,对全区所有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结算数据进行梳理、分析,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筛查分析疑似违规数据,并整理汇总疑似违规数据; 2.根据自治区医保局要求,配合医保部门对被检查定点医药机构等监管主体进行现场检查(飞行检查等); 3.在现场检查过程中配合医保部门完成疑点数据筛查、病历与清单审核、线索认定、实地检查证据提取、问题确认锁定等工作,特别在违法违规金额认定过程中,配合医保部门保质保量完成数据清洗工作,确保数据质量; 4.根据现场检查发现的疑似违规线索,以大数据筛查分析等方法对相关医疗机构的疑似违规情况和数据进行筛查、梳理和汇总; 5.根据医疗保障部门需要和飞行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等现场及非现场检查确定的违规情形,定期整理汇总形成现场检查违规清单,以供医保部门使用; 6.根据全区医保基金监管需要,配合完成其它日常性医保基金监管工作。

涉及服务采购项目考核计量等要求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必需的设施设备,安排符合基金监管需求的专业人员参加基金监管工作。 1.乙方应按照甲方基金监管需要,在规定时限内选派有飞行检查或专项检查经验且符合甲方医保基金监管需求的工作人员参加飞行检查和专项检查,选派人员应相对固定,没有特殊原因不得更换,确需更换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方可更换。 2.乙方应根据甲方医保监管需要,提供数据库服务器、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硬件设备,用于甲方疑似违规数据筛查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 3.乙方选派人员以信息技术、医学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且选派的专业技术人员每2人可组队完成相对独立的大数据筛查整理和现场检查任务;选派一定数量的财会审计专业人员。 4.信息、大数据分析等技术人员应熟悉医药机构信息系统,能从各种数据库后台提取并筛查和比对数据,熟悉his、mis等信息管理系统和oracle、db2、mysql、sqlserver等数据库。 5.医学等技术人员应具备医学专业知识和能力,熟悉医保政策,具有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规、违法诊疗等检查、调查工作经验。 6.会计、财务、审计等专业人员应熟悉定点医药机构物资流和资金流基本情况,可对定点医药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的进销存、账面库存与实际库存、销售与医保上传情况进行比对检查。 7.参与基金监管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应有参加国家、省级或市级医保基金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专项检查等服务项目的经验。 8.参与基金监管的工作人员道德素质良好、近3年无行业惩戒或其他不良记录。 9.乙方提供服务总人数不少于甲方要求的人数,且在集中检查期间具备每日选派人数不少于18人的服务能力,每人次当日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方可计入服务量考核。 10.服务期内乙方提供服务总人次不少于486次(服务人次中1人次指每人每天服务时间不低于8小时),同时具备在集中检查期间日选派人数不少于18人的服务能力。集中检查期间选派人员预计分2-3小组同时提供服务,每组选派9人。其中不少于2名副高级及以上临床医学专家、1名高级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中级4人(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1人、计算机类专业技术人员2人、财务类专业技术人员1人),初级2人(计算机类专业技术人员2人)。医学类专家组成员应选派重症医学、麻醉、肺部肿瘤等专业人员。 11.乙方能够做到24小时电话畅通,48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开展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工作。 12.乙方从事医疗保障部门医保基金监管相关工作,不能同时为医疗机构提供基金使用内部监控或与基金使用监管相同和相关服务。

履约保证金


甲方责任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全过程,并及时提出异议和改进意见。 2.甲方有权查验乙方派出人员的资质条件证书,若乙方派出人员的资质不符合甲方要求,乙方应重新选派符合甲方资质条件的工作人员。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派出人员在参与检查工作中严格遵守相关检查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 4.甲方有对乙方派出人员进行考评的权利,对考评不合格、有不服从管理、未按要求完成交办工作的,甲方有权退回或要求限期更换相关人员,且有权要求所更换人员的能力及资质应足够胜任交办工作。 5. 其他需约定的权利。 (二)甲方义务。 1.甲方有责任及时支付乙方本合同规定款项。 2.甲方有责任为乙方服务人员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 3.不得在检查工作中安排乙方派出人员从事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 4.其他需约定的义务。

乙方责任
(三)乙方权利。 1.乙方派出人员已按照委托方要求完成工作的,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付款。 2.其他需约定的权利。 (四)乙方义务。 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并遵守甲方单位的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2.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合同约定,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医保基金监管工作。 3.乙方不得泄露在参与检查工作中了解接触到的国家秘密、被检查单位商业秘密以及有关工作秘密,如造成甲方或者被检查单位资料和信息泄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追究其他法律责任。 4.乙方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获取或知悉的资料和信息保密,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无效、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而免除。 5.乙方按照甲方提出的异议和改进意见就本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改进和完善。 6.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以转委托等方式转由第三方完成。 7.乙方应保证具备本合同项下所有委托事项所需的资质,并在合同履行期间持续具备上述资质。 8.乙方应定期检查服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情况,并对出现的问题予以及时解决。 9.乙方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的工作记录及资料(含电子资料)应保存完整并交付甲方,每次服务结束后,必须清除所有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 10.乙方不得非经甲方同意,对本项目获得的数据进行研究和应用。 11.乙方派出人员对在参与检查工作发现的问题和有关线索,有义务向甲方反映。 12.乙方及其派出人员不得将在基金监管过程中获取的医保结算数据等数据用于基金监管以外的其他用途。 13.乙方及其派出人员不得私自存储、转移、倒卖在基金监管过程中获取的医保结算数据等数据。 14. 其他需约定的义务。

违约责任
1.为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实施,甲、乙双方应该全力提供各自优势资源,遵守双方协同合作的意愿,使该项目在低费用和高质量的预期目标下成功完成。 2.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合同总价款20%违约金。 3.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必须在甲方提出要求后24小时内无条件修改,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未提供合格服务的费用,并支付合同总价款 20%违约金。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若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约定的,守约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守约方损失的,应赔偿守约方损失,并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 20% 违约金。 5.因本项目为财政拨款项目,若甲方因财政拨付问题未及时付款,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应充分理解并不得以此主张违约责任。 6.如果发生非甲、乙双方不可控因素,导致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由双方协商解决。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本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三十日或以上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保密
1.乙方必须对本项目文件以及由甲方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文档、数据、被检查单位商业秘密以及有关工作秘密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 2.乙方在服务期间,所有资料原件、复制件、电子文档、视频录音的存储、使用、转移必须符合甲方的保密规定和保密要求。服务期满,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将在服务期获取的全部资料原件复制件、电子数据等移交给甲方。 3.保密期限为永久,乙方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终止而终止。 4.参与基金监管的工作人员应根据甲方要求签订保密协议。

服务期限
原则上为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2月31日。乙方在服务期内派出的人员未完成合同约定任务的,乙方应以延长服务期的方式继续履行合同,延长服务期限以满足甲方最低要求为准。

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壹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1.甲方对乙方进行绩效考核,参考附表。 2.绩效考核分为四个等次,满分100分,“优秀”95分以上(含95分),“良好”85-94分(含85分),“一般”75-84分(含75分),较差74分以下(含74分)。100分构成中,数据服务占20%,现场检查服务占80%;现场检查服务分数中检查组打分占70%,自治区医保局打分占30%。 3.甲方根据最终考核等次付款,“优秀”等次按合同金额100%付款,“良好”等次按合同金额97%付款,“一般”等次按合同金额90%付款,“较差”等次按合同金额70%付款。 4.乙方人员不能在甲方规定时间提供服务或提供服务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已支付的所有服务费,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验收方案附件):验收方案附件.doc

其他
【反商业贿赂条款 】反商业贿赂条款是本合同之必备条款,与本合同其它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与本公司(乙方)签署合同之当事人认真阅读本条款,同意与本公司(乙方)签订并遵守如下反商业贿赂条款: 1.甲乙双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2.甲方或乙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合同中明示。 3.乙方严格禁止乙方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乙方经办部门发生本条第二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是违反乙方公司制度的,都将受到乙方公司制度和国家法律的惩处 4.本公司(乙方)郑重提示:本公司(乙方)反对甲方或甲方经办人员为了本合同之目的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发生本条款第二条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该等行为都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并将受到国家法律的惩处。 5.如因一方或一方经办人员违反本条之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本条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甲乙方经办人员以外的与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经办人员的亲友。【其他事项】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变更或者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变更或者补充协议。 2.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的,应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3.本合同附件(附表)及变更或者补充协议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合同的订立、解释、效力和履行都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服务地点(范围)
根据实际监管需要,在自治区全辖范围内开展工作。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1.服务费用(含税价):大写人民币[ ],¥[ ] 本合同费用总额已包括甲方就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应当支付的全部报酬、所需的全部费用及税费。 2.支付方式:在本合同签署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签约金额30%。服务期满且派出人员符合甲方要求,并经甲方验收符合要求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签约金70%。 3.乙方在服务期内派出的人员未完成合同约定任务的,乙方应以延长服务期的方式继续履行合同,延长服务期限以满足甲方最低要求为准。 延长服务期的,甲方应在本协议服务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签约金额30%,延长服务期满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签约金40%。 延长服务期限最多不超过x天,在延长期限内乙方仍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未实际提供服务的部分,按照服务总量的标准,自本协议总价款中予以扣减,若乙方因此多收取的费用应在延长服务期满【20】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 4.乙方指定收款信息: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如果乙方的开户银行和/或帐号发生变更,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相关付款期限的十五(15)日前,以书面的形式将此种变更通知甲方。如因乙方未及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甲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价款,甲方将不承担逾期付款的任何责任。 增值税发票条款 1.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依据相关税收法规及相关规定提前开具发票并提交甲方。乙方有权拒绝任何不符合税收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发票开具要求。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所需的必要信息。由于提供信息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无法抵扣的损失)由甲方自负。 3.如果发票必要信息发生变化,甲方应在信息变化时及时告知乙方。甲方未及时提供变更后的有效信息造成发票有误或丢失,乙方不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承担责任。 4.本合同项下的业务发生退费、减费或其它按照国家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或重新开票的情况,甲方有义务按照国家税收规定 退回乙方已开具的发票或提供乙方开具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所需的有关资料。如果因为甲方单方责任导致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无法开具,乙方有权不予退回相关款项对应的增值税金额。 5.甲方在收取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如发生丢失、灭失、被盗或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认证导致取得发票无法抵扣税额,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0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10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报价计算过程中和结果的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2 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 5 1.服务承诺详细、具体,满足用户要求且优于其他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能够明确项目技术支持人员,有具体的数据提交时间、质量等方面的承诺,问题处理时限及到位时间的得1.5分;有服务体系,但承诺不全面的得1分;服务体系不完备的不得分。 2.针对本项目实施过程是否能够提出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合理化建议,可行性强的得1.5分;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可行性较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3.供应商能够按要求提供服务承诺函:(1)提供保密承诺得0.5分;(2)提供廉洁从业承诺得0.5分;(3)提供中标后不转包分包业务承诺得0.5分;(4)提供现场人员须与拟投入人员一致,不得随意更换,若应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更换人员,须取得采购人同意承诺得0.5分。 注:承诺函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且承诺内容应明确详实,要有对应保障措施,经济等处罚措施,否则不得分。此项作为合同附件,如有违反按约定处罚,情节严重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3 类似经验 10 近三年来,投标人有3次及以上参加飞行检查、专项检查、日常监管检查等服务项目类似经验的,得4分;低于3次不得分。 投标人在3次经验基础上,每多增加1次参加飞行检查、专项检查、日常监管检查等服务项目类似经验的,得2分,最高得6分。 注:以上证明文件,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原件扫描件,评标现场需提供类似业绩的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否则不得分。
4 服务方案 20 完整性:实施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并结合检查对象的特点拟定,内容清晰全面,能够实现采购方意图和目的。现场检查方案内容应包含全部环节和流程、检查的方式方法、人员配备及分组等。内容完整,能够实现采购方意图和目的得10分;内容较完整,对任务的理解,思路较清晰的得6分;完整性一般,思路清晰度一般的得4分;完整性差的不得分。 可操作性:供应商提供科学合理、全面完整的服务,满足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在执行过程中能够按采购人要求筛查数据、现场检查、出具报告、填写表格等配合性工作,并且服务方案可操作性强的得10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基本满足采购人要求,在执行过程中能够按采购人要求筛查数据、现场检查、出具报告、填写表格等配合性工作,服务方案可操作性一般得6分;服务内容不够全面具体或不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 3分;未提供、内容脱离项目实际需求或无法具体实施的不得分。
5 服务保障 5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后期保障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服务承诺、措施、服务支持能力、风险防控、应急响应机制等)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定,优秀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1分,较差不得分。 注:投标人在服务期内须保障业务稳定,并提供7×24小时应急支撑服务。
6 安全保密控制 5 供应商针对安全及保密控制,提供相应的管理方案、制度,加强对档案的控制,保证文件原件及档案信息的安全及保密。方案、措施完整具有可行性的得5分,较齐全完整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缺项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7 数据分析能力 10 根据项目要求,为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开展大数据分析。有系统、全面、专业的医保基金审核规则,有应用经验、分析全面有效,得10分;有医保基金审核规则,但不够系统、全面、专业的,应用经验较少的,得6分;无医保基金审核规则的,不得分。
8 服务人员 35 1 .集中检查期间能同时提供18名以上服务人员的得10分;提供人数少于18名服务人员的不得分。 2.集中检查期间拟分为2组同时开展检查。每组成员中有3名中级及以上医学专家且副高级及以上临床医学专家不少于2人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临床医学专家为自治区外聘请专家,每增加一名外聘专家得0.5分,最高不超过2分。每组成员中,医学专业成员具有骨科、重症医学、麻醉、肺部肿瘤等类别中有3类中级专业资格证书的得5分;有2类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书的得3分;有1类及以下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书的不得分。 3.每组信息技术人员有3名以上具备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中级)资格的得2分,有1名及以上高级资格的得3分,共5分;具备计算机专业毕业证书且熟悉医药机构信息系统,能够熟练使用Oracle、DB2、MySQL、SQLServer等数据库,能从各种数据库中提取并筛查和比对数据得1分,且具有3年以上从业经验的得1分,共2分。 4.每组财会审计技术人员具备中级及以上会计师资格得2分,不具备中级资格不得分;熟悉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并具有3年以上从业经验得1分,否则不得分。共3分。 5.每组在以上基础上,每多增加1名心血管内科、骨科、康复理疗、重症医学、麻醉、肺部肿瘤等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临床医学专家的,得1分,每多增加1名具备高级资格的数据库系统工程师,得1分,最高3分。 注:服务人员的资格证书不重复得分。须列出配备人员的名册,并载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称、职务、专业、专业级别、劳动合同(或聘任证书)。
合计: 1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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