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厨余垃圾处理厂废水处理应急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1/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海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厨余垃圾处理厂废水处理应急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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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工程 海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厨余垃圾处理厂废水处理应急项目 已由 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海淀发改(审)〔2023〕28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绿海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园区南侧,北侧与现状园区隔一条截洪沟,南侧与建筑垃圾处理厂进厂道路相邻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利用再生能源发电厂红线内南排水沟南侧区域建设废水处理应急项目,污水处理规模600 t/d。废水处理应急项目新建建筑物2项,总建筑面积为13068.28平方米(全部为地上),建筑高度23.9 米;新建构筑物(含室外设备)9项,总占地面积约2494.67平方米。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28119.4 (万元) 2.3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341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室外设备区(厌氧设备区和沼气净化储存区)、综合处理车间和辅助生产车间以及总图和辅助工程等构、建筑物施工的全部监理工作内容。 2.5 其他 /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 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 监理业绩。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 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其他资格要求: / | ||||||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信誉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其他信誉要求予以评定。 其他信誉要求: / | ||||||
5.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目资格预审方法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 ||||||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3-11-27 17:00:00 至 2023-12-4 17:00:00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 ||||||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3-12-11 9:00:00 。申请人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以回执载明的上传成功时间为准。 7.2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同时在 / 上发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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