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街道办事处广告制作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2/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FRCG-CS-202208170003-2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街道办事处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珑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广告制作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FRCG-20220817000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及金额与中标结果一致,预算总额平均分配每家425000元. 报价一览表(服务类适用)
分项价格表(服务类适用) 项目名称:广告制作服务项目 包号:/金额单位:元
说明: 1、本表包含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或其他部分对该项目所有要求的详细报价。“合计”及“报价金额合计”应与附件9—1《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致;栏目“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所有隐含的管理费、税金和利润等其他费用,并在“具体要求说明”中注明分类项取费标准和其他费用的计费率和金额。 2、“服务名称”是指整包分项服务的内容,品目分类是指分项服务费用构成的明细分类项。 3、服务类含有货物的,供应商应填写提供的产品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湖南省两型、长沙市两型产品编号(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只填写一种)。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2-06 —— 2024-02-05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乙方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设计、制作、运输、安装等事项,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上架、安装、调试等,由于搬运、装卸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直到甲方验收合格为止。 3.3.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乙方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可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设备及材料购置、产品运输及保管、质保期保修维护等所有的人工、管理、培训、保险、财务费用等),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根据实际产生数量和成交单价据实结算,每季度支付一次费用。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湖南珑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810000053190688888)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5.2.1乙方安排对接服务的文印人员应熟悉甲方复印打印的格式排版等,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工作人员应具有较强的文印广告业务工作能力,按时保质地完成工作任务,如遇重大活动或紧急情况,需全力配合甲方做好文印广告服务工作。 5.2.2乙方须按(月度、季度或年度)向甲方报送印制服务报表,并同时附报结算清单及业务开展的相关附证材料(如现场照片等),以供甲方按实结算。 5.2.3乙方负责对接甲方的文印人员必须按照;甲方的作息时间上下班,若甲方通知加班,文印人员必须无条件积极配合完成任务,保证不延误甲方的正常开展,并对承印的各项打印、复印,文档排版等资料负保密责任,不得泄露。 5.2.4印刷的文件、资料应做到端正、清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前完成并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5.2.5乙方必须遵纪守法,不得承印非法印刷品,服务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5.2.6乙方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设计、制作、运输、安装等事项,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上架、安装、调试等,由于搬运、装卸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直到甲方验收合格为止。 5.2.7乙方需在服务地附近成立服务点。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乙方须按(月度、季度或年度)向甲方报送印制服务报表,并同时附报结算清单及业务开展的相关附证材料(如现场照片等),以甲方按实结算。 5.3.2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5.3.3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5.3.4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5.3.5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3.6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权利瑕疵担保 6.1.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6.1.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6.1.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2.知识产权保护 6.2.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6.2.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3保密义务 6.3.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5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11.1监督检查及处理 甲方有权处对广告制作服务合同双方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有下列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资格。 (1) 服务态度差,造成恶劣影响的; (2) 合同期内因印刷质量、交货时间、售后服务等原因服务差的,影响后期工作事项,经甲方核实可取消乙方成交资格; (3) 不按规定要求或不及时报送相关印刷业务统计资料的; (4) 广告印刷业务的承揽过程中,采取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被相关部门查处的; (5) 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造成恶劣影响的; (6) 违反《印刷业管理条例》,被相关部门查处的; (7) 超范围承接印刷经营许可之外的; (8)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在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9)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10)甲方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进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甲方按期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必要措施,取消资格。 11.2合同的变更 11.2.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1.2.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1.2.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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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湖南珑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最终报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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