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 平潭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已由 平潭综合实验区智慧岛建设办公室 以 岚智慧办〔2023〕2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由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提升工程专项债资金统筹支付 ,招标人为 平潭市政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编号: E3501280104100381001 。
2.招标内容详细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等,详见“附件1-1”。
3.招标文件获取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5月31日18时00分至2024年6月6日23时59分,登录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https://ptzwfwzx.org.cn:9999/)(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凡具备本招标文件所述项目实施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5.2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当被拒绝参加招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5.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5.4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投标:√不接受 □接受。
5.5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无 。
5.6其他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的产品的,均能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要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承诺函格式自拟)。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6月25日9时30分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③以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年6月2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https://ptzwfwzx.org.cn:9999/)(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开标时间、地点
8.1开标时间: 2024年6月25日9时30分。
8.2开标地点: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https://ptzwfwzx.org.cn:9999/)上发布。
10.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潭市政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翁工
电子邮箱: /
传 真: /
电 话: 0591-38360029
地 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5号楼22层
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2层C211
电子邮箱: szzxywyb@126.com
电 话: 0591-28059651、18650347935
传 真: /
12.电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
网 址: https://ptzwfwzx.org.cn:9999/
联系电话: 0591-23165425
13.招标项目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项目监督部门: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信息)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四层
联系电话: 0591-23163826
附件1-1:招标项目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招标项目名称 |
平潭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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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招标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元) |
合同包预算(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1-1 |
平潭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系统集成与人员培训) |
1批 |
34035100 |
34035100 |
500000 |
项目完成时间: 详见第4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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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地点: 平潭综合实验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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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和保修服务要求: 详见第4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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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要求: 详见第4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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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无要求 √现金 √保函 □其他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价10%。 投标人可以选择以现金、银行保函两种方式之一提交至招标人或其账户。采用现金以外形式的,须严格按照闽建筑[2013]29号、闽建筑[2015]29号及闽建筑〔2018〕19号文件规定执行,同时,银行保函应提供文件原件,并保证真实可查与现金保证具有同等效力。 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在质保期结束,中标人申请后28天内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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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其他建设规模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4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