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苏州吴中太湖新城财政评(协)审2024年度政府采购(第一批)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28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506-WYDL-C2024-0007
2、项目名称:苏州吴中太湖新城财政评(协)审2024年度政府采购(第一批)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玖拾捌万元整(¥:3980000.00)
其中:
第一标段:人民币柒拾柒万元整(¥770000.00)
第二标段: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750000.00)
第三标段:人民币伍拾肆万元整(¥540000.00)
第四标段:人民币叁拾玖万元整(¥390000.00)
第五标段:人民币叁拾玖万元整(¥390000.00)
第六标段: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290000.00)
第七标段: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270000.00)
第八标段: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220000.00)
第九标段: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190000.00)
第十标段: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170000.00)
注:
(1)本项目共分为10个标段,每标段成交单位数量为1家。响应单位可对以上10个标段中的部分标段或全部标段进行报名投标,但只允许成交一个标段。已在前期标段评审中获得成交资格的供应商,不再具有后续标段的得标权,不计入后续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
(2)各标段咨询项目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相应调整。具体项目协审费用按照附表《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委会(党政办)财政评审协审费用支付标准》明确的计费标准,结合项目评审业务质量考核情况和项目评审质量复核监督情况按实计取。
5、采购需求:
(1)项目简介:根据吴中区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吴中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吴政发〔2017〕73号)文件规定,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和预算级次组织实施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并根据需要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协审单位进行协审。为加强评审工作履职所需的辅助性服务,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要求采购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项目概算编制及审核、工程预算(标底)编制及审核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标段所有协审项目完成。
(3)拟成交服务标段供应商:10家
(4)项目考核方式:按采购人要求考核,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及合同附件文件要求考核。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财务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表报,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相关设备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第一至第六标段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第七至第十标段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响应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第七至第十标段的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本采购项目对应的行业门类为:商务服务业,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咨询服务商单位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械租赁等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社会咨询企业独立性的,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2)咨询服务商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0号等相关规定。
注: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响应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响应。在本次采购咨询服务期内,本项目成交服务标段供应商应与咨询报告出具单位一致。履行本项目合同期间出现违背上述约定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协审服务合同。
四、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2日。
2、地点: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3、方式: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4、售价:免费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28日9: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3月28日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6、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将在:
(1)江苏政府采购网;(2)苏州政府采购网;
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以上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3、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5283947。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 称: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友翔路99号苏州湾中心广场D座20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12-66552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伟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高新区浩福路1号维田商务中心308室
联系方式:0512-65561182-8020、0512-68218526-8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喻悦、钱梅、孙保会
电????? 话:0512-65561182-8020、0512-68218526-8018
苏州伟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