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吉刚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艳萍1389329083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讨赖河流域供水共用骨干工程维修改造项目(2023年度)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7-12620000224333349J-20230309-04238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讨赖河流域供水共用骨干工程维修改造项目已由甘肃省水利厅以甘水规计发[2018]254号文批复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法人(招标人)为甘肃省水利厅讨赖河流域水资源利用中心。讨赖河流域供水共用骨干工程维修改造项目(2023年度)实施方案项目施工方案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对其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
讨赖河流域供水共用骨干工程维修改造项目位于甘肃省嘉峪关市和酒泉市肃州区境内,本次工程北干渠起点位于讨赖河渠首枢纽下游约10.5km处,南干渠起点位于讨赖河渠首枢纽南干渠进水闸出口处。该工程承担着讨赖河流域内嘉峪关市、酒泉市肃州区、金塔县、农垦边湾农场的农业及生态灌溉输水任务。
工程建设内容如下:
南干渠2023年度工程建设内容为:南干渠桩号0+000-0+208.78、0+245.78-0+294、4+340-4+412、9+020.34-9+318.34、10+293.60-10+340.20段渠道拆除重建并进行管护范围整治;南干渠1#排沙闸及排沙渠、南干渠二支节制分水闸、南干渠4直斗闸拆除重建,南干渠2#排沙闸移址新建。
北干渠2023年度工程建设内容为:北干渠桩号10+488-10+538、10+841-10+999段渠道拆除重建,北干渠桩号10+999-12+421、13+324-14+282.29段渠道渠底加固及渠顶加高,北一支干渠0+000-0+734段渠道拆除重建,并对相应管护范围进行整治;北干渠2#排沙闸、丁家闸直斗闸拆除重建;新建景观渠人行桥(4+980)1座,拆除重建跨渠交通桥(10+538)1座。
2.2建设地点
位于甘肃省嘉峪关市和酒泉市肃州区境内,本次工程北干渠起点位于讨赖河渠首枢纽下游约10.5km处,南干渠起点位于讨赖河渠首枢纽南干渠进水闸出口处。
2.3标段划分:
本工程主体工程划分为施工标4个,监理标1个,具体划分如下:
(1)施工标段
1)第一标段:(合同编号:TLH-GYGGGCWXGZ-SJ-2023-01)南干渠桩号0+000-0+208.78、0+245.78-0+294、4+340-4+412段渠道拆除重建,南干渠1#排沙闸、排沙渠拆除重建,相应管护范围整治。
2)第二标段:(合同编号:TLH-GYGGGCWXGZ-SJ-2023-02)南干渠桩号9+020.34-9+318.34、10+293.60-10+340.20段渠道拆除重建并进行管护范围整治;南干渠二支节制分水闸、南干渠4直斗闸拆除重建,南干渠2#排沙闸移址新建。
3)第三标段:(合同编号:TLH-GYGGGCWXGZ-SJ-2023-03)北干渠桩号10+488-10+538、10+841-10+999段渠道拆除重建,北一支干渠0+000-0+734段渠道拆除重建,并对相应管护范围进行整治;北干渠2#排沙闸拆除重建;拆除重建跨渠交通桥(10+538)1座。
4)第四标段:(合同编号:TLH-GYGGGCWXGZ-SJ-2023-04)北干渠桩号10+999-12+421、13+324-14+282.29段渠道渠底加固及渠顶加高,并对相应管护范围进行整治;丁家闸直斗闸拆除重建;新建景观渠人行桥(4+980)1座。
(2)监理标段:
合同编号:TLH-GYGGGCWXGZ-SJ-2023-05,对讨赖河流域供水共用骨干工程维修改造项目(2023年度)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
2.4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于2023年4月18日开工,2023年11月30日完工,计划总工期227日历天。具体工期如下:
1)第一标段:南干渠桩号0+000-0+208.78、0+245.78-0+294、4+340-4+412段渠道拆除重建,南干渠1#排沙闸、排沙渠拆除重建,相应管护范围整治。计划工期2023年4月18日开工,2023年9月25日完工,工期161天(其中5月5日-8月15日、8月31日至9月15日渠道行水)。
2)第二标段:南干渠桩号9+020.34-9+318.34、10+293.60-10+340.20段渠道拆除重建,南干渠二支节制分水闸、南干渠4直斗闸拆除重建,南干渠2#排沙闸移址新建,相应管护范围整治。计划工期2023年4月18日开工,2023年9月25日完工,工期161天(其中5月5日-8月15日、8月31日至9月15日,渠道行水)。
3)第三标段:北干渠桩号10+488-10+538、10+841-10+999、北一支干渠桩号0+000-0+734段渠道拆除重建,北干渠2#排沙闸、跨渠交通桥(10+538)拆除重建,相应管护范围整治。计划工期2023年4月18日开工,2023年11月30日完工,工期227天(其中5月5日-10月15日,10月31日-11月8日渠道行水)。
4)第四标段:北干渠桩号10+999-12+421、13+324-14+282.29段渠道渠底加固及渠顶加高,丁家闸直斗闸拆除重建,新建景观渠人行桥(4+980)1座,相应管护范围整治。计划工期2023年4月18日开工,2023年11月30日完工,工期227天(其中5月5日-10月15日,10月31日-11月8日渠道行水)。
5)第五标段监理标服务期: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之日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提交本企业近3年经合法、有效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表,近 3 年指 2019、2020、2021 年。(三年内新成立的公司,从成立之日的年份开始提供);企业信用信息良好,近3年信誉良好;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和法定代表人近3 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施工标段(施工1-4标段)
投标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项目部组成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在工程施工期间,上述人员必须按规定全部到位、持证上岗、履职尽责,非不可抗力因素不得随意减少、更换或调整。确需调整或更换的,应按不低于约定资质、能力、业绩等条件,书面报请项目法人批准后上岗。
3.2.2监理标段:投标单位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驻现场的所有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工程施工期间,上述人员必须按规定全部到位、持证上岗、履职尽责,非不可抗力因素不得随意减少、更换或调整。确需调整或更换的,应按不低于约定资质、能力、业绩等条件,书面报请项目法人批准后上岗。
3.3对于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的相关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本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所有投标人不得出借借用资质、转包、违法分包,投标时必须出具《投标企业承诺书》。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5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7凡被水利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2请投标人于2023年3月13日18时00分至2023年3月 1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 n×24 小时,n≧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进行,请投标人在 2023 年4月4日9时00 分(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您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5.2 网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4日9时00分;
5.3网上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 楼第 四 开标厅(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
5.4开标系统网址: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安全自负,招标人予以协助。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前提出,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307168608@qq.com,招标人或代理人网上进行答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省水利厅讨赖河流域水资源利用中心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邮电街45号
联 系 人:张吉刚
联系电话:15293722282
电子邮箱:32982370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建宁东路3001号20楼        
联 系 人:陈艳萍
联系电话:13893290836
电子邮箱:1307168608@qq.com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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