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浦县农业农村局
乙方: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漳浦分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3]ECY[GK]2019025-1的漳浦县农业农村局益农信息社和县级运营中心建设服务及货物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0806 | 广告服务 | 广告牌定制、安装服务 | 1 | 批 | 国内 | 749346 | 749346 | 定制 | 定制 | 无 | ||||
1 | 1-2 | C0299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云电脑平台搭建授权使用服务 | 1 | 批 | 国内 | 1020000 | 1020000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无 | ||||
1 | 1-3 | C030101 | 基础电信服务 | 互联网宽带租赁服务 | 1 | 批 | 国内 | 210262 | 210262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无 | ||||
1 | 1-4 | A0201060102 | 激光打印机 | A4打印机 | 46 | 台 | 国内 | 900 | 41400 | 兄弟 | HL-1208 | 无 | ||||
1 | 1-5 | A02091107 | 视频监控设备 | 村级益农社可视化终端 | 230 | 套 | 国内 | 200 | 46000 | 萤石 | C1CH | 无 | ||||
1 | 1-6 | A020207 | LED显示屏 | LED显示屏 | 1 | 套 | 国内 | 84992 | 84992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无 | ||||
1 | 1-7 | A02010499 | 其他终端设备 | 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设备及服务 | 1 | 批 | 国内 | 247999 | 247999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无 | ||||
合计: | 2399999.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整(¥2399999.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各乡镇益农信息站点及县级运营中心。;
4.3交付条件:项目建设完成交付验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投标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标准:所有货物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 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进行验 收。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免费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 数要求。 2、验收程序和方法:中标人应确保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 工作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投标人应列明费用并计入投标总价,同 时说明安装调试的工作和责任范围。 3、中标人在采购人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 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包含在投标价格中)。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项目建设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项的100%。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 在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转账支付全额货款。履约保证金转 为质保金,在项目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履行完成。
10、违约责任
详见投标文件。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赔偿甲方造成的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执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漳浦县农业农村局 | 乙方: |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漳浦分公司 |
住所: | 漳浦县绥安镇朝阳路农业大厦 | 住所: | 漳浦县绥安镇金浦路4-2号广电中心 |
单位负责人: | 何进祥 | 单位负责人: | 林松枝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3063133461 |
联系方法: | 13607562696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漳浦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413062573864 |
签订地点:漳浦县绥安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