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营口市民政事务中心(市养老院)生态园玻璃棚顶翻新及院内防水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83.12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1/1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3.1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金增鹏0417-2668088
标书截止时间2021/11/1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营口市民政事务中心(市养老院)生态园玻璃棚顶翻新及院内防水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12月07日 21:30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营口市民政事务中心(市养老院)生态园玻璃棚顶翻新及院内防水维修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营口市民政事务中心
行政区域 营口市 公告时间 2021年12月07日 21: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1年11月08日至2021年11月15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1年11月19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辽宁金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政府采购网
预算金额 ¥83.12049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金增鹏
项目联系电话 0417-2668088
采购单位 营口市民政事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营口市西市区沿海产业基地青花大街西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7-2943412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金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得胜路北64乙1-5-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17-2219066
附件:
附件1 LNJR-2021-036-定稿.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营口市民政事务中心(市养老院)生态园玻璃棚顶翻新及院内防水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11-08 至 2021-11-15
撰写单位: 辽宁金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营口市民政事务中心(市养老院)生态园玻璃棚顶翻新及院内防水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市民政事务中心(市养老院)生态园玻璃棚顶翻新及院内防水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金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800-02990
项目名称:营口市民政事务中心(市养老院)生态园玻璃棚顶翻新及院内防水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31,204.96
最高限价(元):831,204.96
采购需求:查看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80日内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已落实,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专业必须对应于资质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8日 08时00分至2021年11月1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金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响应文件文件递交方式采用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形式存储的密封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2.本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解密、报价提交的时限均为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完成。
3.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363 号。供应商电子评审系统的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类似问题可拨打400-903-9632进行电话咨询。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市民政事务中心
地 址: 营口市西市区沿海产业基地青花大街西17号
联系方式: 0417-2943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金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得胜路北64乙1-5-15
联系方式: 0417-2219066
邮箱地址: lnjr2017@126.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东昌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金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68913900000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金增鹏
电 话: 0417-266808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