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BB2022WHCGX0011-重 1
二、项目名称: 五河县沱湖水面 2022 年增殖放流项目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凤阳县江海渔业捕捞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凤阳县临淮镇春景园 5 栋 1 单元 902
3.成交金额:285.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花鲢、白鲢等详见成交结果附件 品牌:花鲢、白鲢等详见成交结果附件 规格型号:7 尾/斤 配置:规格整齐、体质 健壮、活力强;7 尾/斤 配置:规格整齐、体质 健壮、活力强等详见成交结果附件 数量:450000斤、100000斤等详见成交结果公告附件 单价:5.60元、3.30元等详见成交结果公告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柏(评委组长)、钞红、申启利 (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合同约定,收费金额为2.50万元
七、公告期限: 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2月22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计划投放花鲢苗 45 万斤(规格 5-10 尾/斤)、白鲢苗 10 万斤(规格 5-10 尾/斤),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 45 日内完成供货和放养。
3.招标(采购)方式:询价
4.采购预算:291.00万元
5.采购公告日期:2022年2月11日
6.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2月18日下午3点00分
7.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9.业绩:/
10.获奖:/
11.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12.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河县兴五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沱湖乡新码头
联系方式:申启利 138650556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五河县城关镇星河国际新座 6-105
联系方式:高成美 189055252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申启利(采购人)、高成美(代理机构)
电 话:13865055665、1890552520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投标响应表
3、投标分项报价表
4、项目评审情况一览表
5、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公告单位:五河县兴五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1日
附件.rar附件.rar
招标文件正文.pdf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