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9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金额
9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精密模具168套、医疗器械配件30000组建设项目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新仓镇平廊线中华段99号嘉创智谷远景产业园C11栋厂房
平湖市八骏匠工科技有限公司
平湖市八骏匠工科技有限公司投资900万元,租用平湖远景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400平方米闲置厂房,购置加工中心、注塑机、冷却塔等设备,形成年产精密模具168套、医疗器械配件30000组的生产能力。
按照要求无需公参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生产车间密闭,打磨粉尘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破碎机密闭使用,加强破碎间密闭。生产车间保持密闭,注塑废气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引至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高20m排气筒(高出屋顶)DA001排放。
废水:不外排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平湖市东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处理达标。
噪声: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统一出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5061863
    通讯地址:平湖市胜利路380号(政务数据办)二楼210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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