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采购实施前公告表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区发展和财政局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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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购买企业危化品中间仓库排查整治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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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信息 |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完善辖区安全生产环境,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根据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光明区应急管理部门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2023年工作要点》(深光应急〔2023〕39号)的相关要求,按照“存量整治提升,增量验收备案”的监管模式,全面建设符合深圳市地方标准的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对现有72家企业103个的中间仓进行全覆盖的、拉网式排查整治,建立完善中间仓库档案“一仓一档”,明确中间仓存量数据实现中间仓增量数据及时更新。应急管理办拟对照区相关工作要求,聘请专业技术机构指导工作(不涉及长期用人服务,指导编码:B0199),进一步提升各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危险化学品储存、分装和使用安全管理水平。 二、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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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金额:11.739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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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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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光明区公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望胜路33号建设大厦 联系人: 董景坤 联系电话:0755-23429654 传真: 电子邮箱: 418900746@qq.com 公告日期:2023年7月12 日 |
备注:
1、如为邀请招标等非公开招标的,在“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中注明。
2、采购单位根据项目实际填好此表(加盖单位公章),与项目的请示批复件及项目需求书一并交至办事处政府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