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文山市人民医院电子内窥镜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7.8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0/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bkm2022120
预算金额47.8万元
招标公司文山市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孟科长0876-2193665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老师0871-6458358
标书截止时间2022/10/24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28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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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体已净校,同去而而
南同坤
文山市人民医院电子内规镜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碳商公告
e22.1.17
(招标编号:CZBKM202212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文山市人民医院电子内镜维保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7.80万元,招标人为文山市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2023年电子内规镜维保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文山市人民医院电子内规镜维保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文山市人民医院电子内规镜维保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制度。提供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的状态,申请谈判资格被暂停或
取消,无国家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的书面声明:提供2019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
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及其附注),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10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
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如为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说明。
(5)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10月至本项目响应
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
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
证明文件,如为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说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
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无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号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类项目给子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
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
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供应商。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
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
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
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
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
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
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③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
定。④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开户银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0月18日08时30分到2022年10月2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文山市龙福二苑14号门面(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文山市龙福二苑14号门面(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文山市人民医院电子内巍镜维保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文山市龙福二苑14号门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8日09时0
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文山市人民医院电子内腕镜维保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CZBKM2022120。
3.预算金额:人民币47.8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47.8万元。
5.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6.采购内容:采购2023年电子内规镜维保服务。
7.服务标准:符合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8.服务期限:1年。
9.服务地点:文山市人民医院文山市凤凰路31号(按照采购人指定地点)。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制度。提供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的状态,申请谈判资格被暂停或
取消,无国家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的书面声明:提供2019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
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及其附注),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10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
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如为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说明。
(5)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10月至本项目响应
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
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
证明文件,如为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说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
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无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号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类项目给子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
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
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供应商。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
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
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
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
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
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
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③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
定。④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5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开户银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4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
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
同)。
2.获取地点:文山市龙福二苑14号门面(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未通过现场获取方式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投标)
4.现场获取: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
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获取采购文件。
5.授权委托人应是其在职员工,提供经劳动部门鉴定的劳动合同或经社保部门
出具的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
注: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上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视为申
请碳商无效。
四、响应文件递交
时间:2022年10月28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
地点:文山市龙福二苑14号门面(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文山市龙福二苑14号门面(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碳商保证金
碳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000.00元(大写:肆仟元整)。
碳商保证金的形式:碳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
提交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其它形式的碳商保证金概不接受。碳
商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将加盖银行电子鲜章的保
证金回执证明(复印件)附于响应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交碳商保证金的视为放
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09时00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开户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滇池路第一支行
银行账号:24027301040004815。
联系电话:0871-64583586.
保证金退还:成交人的碳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未成交人的碳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办
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
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文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文山市凤凰路31号。
联系方式:0876-21936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文山市龙福二苑14号门面。
联系方式:0876-2619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876-261977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文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文山市凤凰路31号
联系人:孟科长
电话:0876-219366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文山市龙福二苑14号门面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876-2619778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附件:
碳商申请函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从发布公告的《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下载碳商公告电
子稿,并将按照有关竞争性碳商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参与碳商申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营业执照号
供应商全称
资质等级
供应商开户银行
供应商银行帐号
法人代表姓名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经办人及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和QQ邮箱
供应商(盖章):
年月日
注:
对本文件内容表述有误或者文件内容存在歧义的部分,我公司愿意接受各
供应商及相关监督单位提出的具有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如若提出的建议或意
见具有可行性,我们将对文件作出相应的调整和修改,但对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不做任何修改。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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