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疏勒县塔孜洪乡11村、19村村级阵地综合提升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55.54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lx-tzhx-2022(gk)-cjzdzhtsxm
预算金额255.54万元
招标公司疏勒县塔孜洪乡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傅宁19190016919
中标公司新疆鑫铭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55.5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SLX-TZHX-2022(GK)-CJZDZHTSXM
二、项目名称: 疏勒县塔孜洪乡11村、19村村级阵地综合提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疏勒县塔孜洪乡11村、19村村级阵地综合提升项目 | 详见投标文件 | 1 | 批 | 2555450.35 | 2555450.35 | 新疆鑫铭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686号翠竹园商住小区综合办公楼A座18层1802号 | 91650106MA795EMJ9K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疏勒县塔孜洪乡11村、19村村级阵地综合提升项目 | 疏勒县塔孜洪乡11村、19村村级阵地综合提升项目 | 详见投标文件内容 | 1 | 2555450.35 | 详见投标文件内容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秀华,张凤梅,王丽君,耿景红,王娟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标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2109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疏勒县塔孜洪乡人民政府
地 址:疏勒县塔孜洪乡
联系方式:18699869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中亚商贸第一城B4楼3层308室
联系方式:19190016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宁
电 话:19190016919
附件信息:
采购结果确认函.pdf采购结果确认函.pdf
46.6K
招标文件--疏勒县塔孜洪乡11村、19村村级阵地综合提升项目 - 副本.pdf招标文件--疏勒县塔孜洪乡11村、19村村级阵地综合提升项目 - 副本.pdf
936.3K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疏勒县塔孜洪乡11村、19村村级阵地综合提升项目 - 副本.pdf 招标文件--疏勒县塔孜洪乡11村、19村村级阵地综合提升项目 - 副本.pdf
采购结果确认函.pdf 采购结果确认函.pdf
疏勒县塔孜洪乡11村、19村村级阵地
综合提升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SLX-TZHX-2022(GK)-CJZDZHTSXM)
第一册
采购人:疏勒县塔孜洪乡人民政府(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中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二年七月
目录
第1章投标人须知.
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3
2.资金来源4
3.投标费用..
4.适用法律...4-
招标文件..4
5.招标文件构成
4
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4
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5-
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5
9.投标文件构成.5-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
5
11.投标报价....5
12.投标保证金...-6-
13.投标有效期...6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7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7
16.投标截止7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7
五开标及评标..8-
18.开标...-8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8
20.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8
21.投标偏离.
9
22.投标无效.-9-
24.废标....10-
25.保密原则..10-
确定中标..10-
六10-
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10-
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10-
28.采购任务取消:11
29.中标通知书11-
30.签订合同11=
31.履药保证金.11-
32.中标服务费...-11-
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1
34.廉洁自律规定11-
35.人员回避...11
36.质疑与接收..12-
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13-
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14-
(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14-
第2章投标文件格式16-
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16-
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一)....-17-
2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8-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格式二,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19
4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21
5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
20-
6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22-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3-
7-23-
8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4-
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25-
1投标书-26-
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27
3投标分项报价表.-29-
A货物说明一览表-29-
5技术规格偏离表.-31-
6商务条款偏离表.-31-
7声明函..-31-
8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35-
9其他内容....-36-
第3章投标邀请.-38-
第4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0-
第5章采购需求.45-
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63-
、评标方法-63-
、评标中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70-
三、评标标准..-73-
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78-
第1章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
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
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
商。
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
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1.3.5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
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
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6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
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
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
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
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
定为投标无效。
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需在其投标文件中明确给予对
应的说明或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或给予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的任何有价值物
3
品或服务。一经发现,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资金来源
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
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
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
定为投标无效。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是采
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
不负责任。
3.2投标人应保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成果、服
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
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
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招标文件分为三册共7章,内容如下:
5.1
第一册
第1章投标人须知
第2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册
第3章投标邀请
第4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5章采购需求
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三册
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5.2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
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
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
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为了保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
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
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
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
公告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公告一经发出即
视为潜在投标人已知晓该澄清或修改内容。
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
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8.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
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
8.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
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对其所递交的投标文
件内所有资料做出真实性承诺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3无论招标文件第5章“采购需求”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内容均应符合国家强制
性标准。
8.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构成
9.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
包括“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两部分合订成册。
投标人应承担封装失误产生的任何后果。
9.2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
10.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
的一部分。
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0.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0.2.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
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0.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
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0.3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参数)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
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牌号
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
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
11.投标报价
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
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主体
部分标的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在目前疫情防控期的特殊时期,
5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明确承诺其所报价格已包含中标后项目实施期间疫情防
控所需的所有费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
11.3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
11.3.1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
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安装、调试、检验、技
术服务和培训等费用;
11.3.2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
11.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
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将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
款账户信息一并放入投标文件内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2.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
(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2条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
(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12.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原件。
12.4投标人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等资料的,其投标将被认定
为投标无效。
12.4.1采用电汇形式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
12.4.2采用支票形式的,投标人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进
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
个工作日。如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
叠、胶装等),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第22.2
条相关规定处理。
12.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2.6.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
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
12.6.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12.6.3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
12.7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
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2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
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
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
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按规定无息退还。
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含开标一览表及资格
证明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每份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
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委托
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格式二),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
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投标
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4.3所有投标文件采用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装订,否则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〇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
括“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两部分合订成册。
15.2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
(1)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在
(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2)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15.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5.4资格证明文件密封装订在其他投标文件中,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投标截止
16.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投标邀请书/
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1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
止时间。
16.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
情况,并向投标人出具以下签收回执。
接收投标文件回执单
招标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递交时间 |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
接收单位 | |
接收人签字: |
17.3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
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4在投标截止期之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
改。
17.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五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
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18.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自己或所代表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
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
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
读,评标时有效。
1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
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18.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
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
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进入评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
评标。
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查询投
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
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
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
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
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
20.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
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8
20.2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
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
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
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
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
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
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4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
20.4.1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
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未规定的采取随
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0.4.2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
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
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
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载明
20.5
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20.4条规定处理。投标人
须按要求提供核心产品具体品牌及生产商,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0.6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
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
采购办法见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
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1.投标偏离
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
22.投标无效
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
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
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投标
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
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相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总价 | 总价 |
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付款方式:
1.4.2发票开具方式:
1.5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交付期限:
1.5.2交付地点:
1.5.3交付方式:
1.6违约责任
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
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
的__%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__%;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
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
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__%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
价的__%;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
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
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
80
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
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满真相的方法
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展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
本合同;
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
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
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
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
济方式;
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
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
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
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
甲方违约。
1.7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
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
1.7.1将争议提交__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向_(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
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
1.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
81
甲方: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联系人:
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开户账号:
82
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
2.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
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
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
2.1.3“货物”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
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
等其他相关资料。
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
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
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
2.2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
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
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知识产权
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
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
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83
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包装和装运
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
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
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
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
乙方承担。
2.4.2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
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
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
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6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7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7.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
应予积极配合;
2.7.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7.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
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
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
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84
2.8质量保证
2.8.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展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
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8.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
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9货物的风险负担
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
款。
2.10延迟交货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
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
书面形式的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
2.11合同变更
2.11.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
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
超过原合同价的10%;
2.11.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
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2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
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
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
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3不可抗力
85
2.13.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
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3.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3.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
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3.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
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
事人。
2.14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2.15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
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
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6合同中止、终止
2.16.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6.2合同继续展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
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7检验和验收
2.17.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
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
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
2.17.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
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
86
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2.17.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8通知和送达
2.18.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
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
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
2.18.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
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
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
2.19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20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20.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20.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21履约保证金
2.21.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
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
履约保证金;
2.21.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不予退还或者应
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
证金退还乙方;
2.21.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
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
87
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22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8
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
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
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89
政府采购评审结果确认单
结果合知评审书 | 疏勒县塔孜洪乡人民政府:我单位受资单位委托,对_蔬勒县塔政进乡11封。19村村级阵地综合提升项目(SLX-TZHX2022(GK)-CJZDZHTSXM实施果购。按照政府采购法定程序,本项目于2022年07月18日发布采购信息2022年08月08日11时00分经评审小组评审,推荐下列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请贵单位在五个工作日内子以确认,反馈我中心。第1中标候选人:新疆鑫铭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2555450.35元第2中标候选人:哆什鑫艺装饰装潢限公司报价:2568870.02元第3中标候运人:盛什航创广告有限公司报价:256480627元我单位将根据责单位的确认意见,对中标结果予以公告,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请资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有限公XM咨中有限公程月口中 |
采购单位确认意见 | 2 |
政府采购评审结果确认单
结果合知评审书 | 疏勒县塔孜洪乡人民政府:我单位受资单位委托,对_蔬勒县塔政进乡11封。19村村级阵地综合提升项目(SLX-TZHX2022(GK)-CJZDZHTSXM实施果购。按照政府采购法定程序,本项目于2022年07月18日发布采购信息2022年08月08日11时00分经评审小组评审,推荐下列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请贵单位在五个工作日内子以确认,反馈我中心。第1中标候选人:新疆鑫铭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2555450.35元第2中标候选人:哆什鑫艺装饰装潢限公司报价:2568870.02元第3中标候运人:盛什航创广告有限公司报价:256480627元我单位将根据责单位的确认意见,对中标结果予以公告,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请资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有限公XM咨中有限公程月口中 |
采购单位确认意见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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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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