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马土让2024-8号(经开区2023?17号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3/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马国土出让告字〔2024〕第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决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简介、规划建设要求及公开出让地块起始价

地块

编号

地块名称

地块位置

出让

面积

平方米)

用地

性质

出让

年限

(年)

规划指标

起始  万元

加价

幅度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备注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马土让2024-8

经开区2023?17号工业用地

经开区(示范园区)北京大道以北、永丰路以南、扬州路以东

2394.2

(约3.59亩)

工业

与马土让2011-52号终止日期(20601017日)保持一致

R≥1.2

≥40%

≤10%

4813.37万元/亩)

10

48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符合《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马自然资规〔2023〕491号)以及《马鞍山市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示范文本)》要求。该宗地产业类型及主要指标如下所示:产业类型为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制造;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00万元/亩;亩均税收≥30万元/亩;本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457吨标准煤/万元;环保标准应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其他相关投建经营要求详见《马鞍山市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

2.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详见市经开区(示范园区)北京大道以北、永丰路以南、扬州路以东地块规划条件

3.该宗地块为工业“标准地”出让,请竞买人详细阅读出让文本及附件材料。

4.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取消竞得人资格、不退还土地竞买保证金;已签合同,未按时支付土地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催缴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人承担法律责任。

5.土地开发程度:出让范围内均以现状为准,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6.土地交付:《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现状交付。

交地条件:出让范围内杆管线及地下管网由受让人勘验后妥善处置。与周边地下光缆的安全影响由受让人负责妥善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7.动工及竣工时间:该地块按现状供地,无需开、竣工

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自行施工,且经出让人书面通知其在一定时间里纠正该违约行为但竞得人仍然不纠正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8.日照间距、安全距离、消防通道、与周边已建建筑物的退让距离等按照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9.未经经开区管委会批准同意,竞得人及其股东在竞得后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10.竞得人按约定付清全部出让金后,按规定向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缴纳土地契税等相关费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11.该宗地地上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应当符合皖政〔2013〕58号通知(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原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皖国土资〔2012〕92号规定。

12.非生产性用地必须控制在6%以内。

13.土地供应后,马鞍山市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监管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相关指标。

14.未经马鞍山市经开区管委会申请,按程序批准,不得对地块进行分割转让。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2.竞买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竞买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或竞买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出让过程公正性的,均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3.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竞买。(竞买人须提供经工商部门盖章确认的最新公司章程以备核查)

三、出让文件获取

申请人可于20242279时至202432716时,到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科(马鞍山市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719室)获取出让文件。

四、保证金缴纳及网上报名:

1、所有申请参与的意向竞买人,须在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中下载《马鞍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马鞍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并认真阅读。申请参与的竞买人均视为自愿接受《马鞍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马鞍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中所有规则的约束、按照交易规则进行操作并接受交易的最终结果。

2、凡申请参加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竞买人,须办理数字证书(CA),首次办理数字证书(CA)不收取任何费用,办理流程请参照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bcg.mas.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投标人专区”--“主体库登记”--“马鞍山市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服务指南”。联合申请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要依上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2024年3月27日16时前,申请人凭数字证书(CA)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在线办理竞买申请,竞买人应采用PDF格式文件上传报名材料,并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报名材料原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提交。

4、申请人可以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或输入网上竞买系统网址https://zbcg.mas.gov.cn/masggzytd/portal/index登录。如有疑问,可致电0555-5200196进行咨询。网上交易系统务必使用谷歌、火狐或Edge浏览器登录、使用,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5本次挂牌出让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32716缴纳竞买保证金须全额缴纳至专户,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报名申请及保证金到账情况符合该宗地申请条件的,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在2024年3月28日17时前确认挂牌竞买资格,并通过马鞍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通知竞买人。

五、其他相关规定:

1、本次出让采用电脑报价方式即竞买人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厅专用电脑报价终端登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矿权公开出让报价系统”进行报价。

2、意向竞买人可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咨询电脑报价系统的使用方法。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202431810时至202432916时。

挂牌地点为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拍卖厅(马鞍山市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五楼)。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

本次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金汇入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

1、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 130602132930008276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四村支行

2、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 521199360961000002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

3、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17676518948101
      开户行:中国银行马鞍山市政广场支行
    4、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20010267716366600000013
      开户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1262400104666888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雨丰支行

竞买申请人可选择以上任一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汇款时务必附言:“马土让2024-8号地块”,报名时以保证金汇款的银行回单复印件作为入账凭证,由交易中心核验到账情况,并确认竞买资格,不另开具土地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咨询电话:0555-5211130先生)         0555-5200196(金女士)

发布媒体: http://zrzyhgh.mas.gov.cn/     http://zbcg.mas.gov.cn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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