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省凌海市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服务项目
金额
295.29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2/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781-00022
预算金额295.29万元
招标联系人马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文竹0416-358528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6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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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凌海市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3-02-17 15:2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辽宁省凌海市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凌海市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781-00022            

项目名称:辽宁省凌海市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2,952,930.30

最高限价(元)2,952,930.30

采购需求:排查辖区受污染耕地的污染成因,提出污染途径管控对策,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对辖区275km2面积耕地耕地开展调查,查明涉镉等重金属污染耕地是否存在“双超”农用地;建立耕地土壤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成因分析技术体系,形成耕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防治及风险管控对策。

合同履行期限: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工作成果提交时限:2024年4月30日;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项目总体工作服务时限:2024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国家或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认证)

2)截至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投标单位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投标单位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投标单位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投标单位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 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218 08时00分至20230224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3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投标单位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投标单位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说明:

1、投标文件同时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锦州市生态环境局凌海分局

联系地址:辽宁省凌海市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416-8123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联系方式:0416-3585286

邮箱地址:hualong88518@163.com

开户行:锦州银行天桥支行  

账户名称: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101006820051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文竹

电话:0416-3585286

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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