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安吉县“文艺赋美”工程街头艺术展演团队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4/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xcg-zx-2023-05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招标联系人付女士0572-522306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董自锌0572-560167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批准,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的委托,就其所需安吉县“文艺赋美”工程街头艺术展演团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 HXCG-ZX-2023-057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项目概况: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与转包。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天目路771号三楼)。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领取。
4.磋商文件售价(元):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771号)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5月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址: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771号)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磋商保证金:至磋商截止时间须缴纳磋商保证金人民币5800元整。
2、形式:可用银行汇票、网银、转账等。
3、单位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支行
帐 号:13801012010090002784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4)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5)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并一年内有效,格式自拟);
(6)投标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3.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磋商时随带,供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审查。
4.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十二. 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自锌联系电话:0572-5601677传真:0572-5601397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771号三楼
2、采购人名称: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系人:付女士联系电话:0572-5223069
3、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纪委
联系电话:0572-5123633
附件信息:
报名表.doc
0.1 KB
一.采购项目编号: HXCG-ZX-2023-057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要求 | 预算(万元) |
1 | 安吉县“文艺赋美”工程街头艺术展演团队采购项目 | 300场 | “文艺赋美”工程街头艺术展演,设置固定点位3个,每个点位每周演出2场,每场时长30分钟。详见磋商文件。 | 29.9 |
注 | 超过预算价的响应文件无效。 |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与转包。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天目路771号三楼)。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领取。
4.磋商文件售价(元):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771号)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5月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址: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771号)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磋商保证金:至磋商截止时间须缴纳磋商保证金人民币5800元整。
2、形式:可用银行汇票、网银、转账等。
3、单位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支行
帐 号:13801012010090002784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4)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5)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并一年内有效,格式自拟);
(6)投标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3.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磋商时随带,供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审查。
4.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十二. 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自锌联系电话:0572-5601677传真:0572-5601397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771号三楼
2、采购人名称: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系人:付女士联系电话:0572-5223069
3、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纪委
联系电话:0572-5123633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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