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隆昌市光丰小学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01号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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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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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9/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隆昌市光丰小学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01号 隆昌市光丰小学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01号致:各潜在投标人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变更为: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其他:设计:投标人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精神,参照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2002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计费标准并结合自身情况进行固定金额报价。报价须结合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并充分考虑服务期间的未来风险,经过经济技术比较分析后的报价。施工:投标人按发包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固定金额报价。报价须结合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并充分考虑服务期间的未来风险,经过经济技术比较分析后的报价。注:(1)中标人完成施工图设计并保证其通过招标人、行业管理部门、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或评审后,由中标人自行编制工程预算,建设单位送审,送审预算价下浮后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若超过该价格,则由中标人自行调整直至建设单位送审合格。结算金额:①施工费:竣工结算金额以审定金额为准(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询价材料及税金等不可竞争费用不下浮),本项目实际的施工费以财政评审的综合单价为基数,投标人承诺的施工投标报价下浮比例下浮后结合审核的工程量进行结算(相关费用同比下浮),最终结算金额以竣工结算审定金额为准。投标人施工投标报价下浮比例=(1-施工费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100%;②设计费:以竣工结算审定金额为计费基数,最终按照《隆昌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服务费指导标准》结算;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标准和《隆昌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服务费指导标准》计算出的设计费×(1-投标人承诺的设计投标报价取费下浮比例)进行结算。投标人承诺的设计投标报价取费下浮比例=(1-设计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100%。计算得出的设计费不能超过本项目设计费的最高限价;若超出,仅按本项目设计费的最高限价进行支付(如因发包人同意的变更导致最终的设计费超过设计费招标控制价时除外)。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及2.2.4(5)变更为:企业资质(3分)设计单位: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得1分,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1.5分。本项最高1.5分。施工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得1分,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得1.5分。本项最高得1.5分。项目管理机构(9分)一、施工单位:1,项目经理:由施工负责人兼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二、设计单位:1、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建筑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加0.5分。本项最高得1.5分。2、设计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0.5分;本项最高得1.5分。3、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0.5分,同时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0.5分;本项最高得1分。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0.5分,同时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0.5分。本项最高得1分。5、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得0.5分,同时具有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0.5。本项最高得1分。6、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得0.5分,同时具有结构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0.5。本项最高得1分。7、后续服务人员: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0.5分,同时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0.5分。本项最高得1分。注: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人员不重复任职,提供人员最近6个月连续社保,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等相关资料。3、关于第四章专用合同4.3.4、4.3.5、13.3.3.1、13.8.3、14.1.3变更为:4.3.4承包人擅自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按50000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和隆府发〔2022〕10号文执行。4.3.5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按照隆府发〔2022〕10号文执行。13.3.3.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1)工程量计算:根据图审后工程施工设计图及完善了竣工图章的竣工图,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经派驻现场代表和现场监理以及相关部门如实签证的变更通知、设计变更、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隐蔽记录、现场签证、发包人指令要求等为工程量计算依据。(2)工程计价依据:发包人确定的控制价中已有的项目或类似的项目根据发包人确定的综合单价乘以承包人中标折扣率执行,新增加的项目,按以下说明计价后作为工程调整价:①计价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和《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20)及相关文件执行。②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根据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定额规定计取。③附加税按工程所在地所规定的费率计取,结算时应按相关文件规定按实调整。销项增值税税率按川建造价发〔2020〕315号文规定的9%计取,当税率发生变化时按实调整。④材料价格按隆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昌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隆府发【2022】10号)执行。⑤人工费调整按同期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关于对各市(州)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执行。13.8.3关于采用其他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约定:(1)人工费调整按同期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关于对各市(州)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执行。(2)材料价格按隆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昌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隆府发【2022】10号)执行。(3)所有材料基准价按投标截止前28天的《四川工程造价信息》隆昌市信息价作为基准价。施工期内主材水泥、沥青、商品混凝土、砂石信息价加权平均价变化幅度超过基准价±5%时,按“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法进行调整;其他材料不作价格调整。14.1.3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的计量方法、估价方法:(1)计量方法:根据图审后工程施工设计图及完善了竣工图章的竣工图、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经派驻现场代表和现场监理以及相关部门如实签证的变更通知、设计变更、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隐蔽记录、现场签证等为工程量计算依据。(2)最终结算金额计价原则如下:A、计价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和《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20)及相关文件执行。B、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根据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定额规定计取。C、附加税按工程所在地所规定的费率计取,结算时应按相关文件规定按实调整。销项增值税税率按川建造价发〔2020〕315号文规定的9%计取,当税率发生变化时按实调整。D、材料价格按隆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昌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隆府发【2022】10号)执行。E、人工费调整按同期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关于对各市(州)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执行。F、设计费用按中标价包干使用,结算时不再调整;建安费:按经发包人审定的建安工程费(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暂列金、暂估价等不可竞争费扣除)为基础,最终建安费结算金额=审定金额(或最高限价)×投标建安费报价折扣率。工程预(结)算金额原则不能超最高限价金额,工程竣工结算时须参照工程预算审定综合单价进行结算。若最终审定金额超过最高限价,则结算时按最高限价进行结算;若最终审定金额低于最高限价,则按审定金额进行结算。4、其余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以本次上传内容为准。招标人:隆昌市金鹅街道中心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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