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 合格投标人:
1.符合《虞国资委〔2021〕42 号》第十八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或持有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采购需求;
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第YB-SYS01标段和第YB-ZXJC标段成交供应商、施工自检单位、施工及监理单位及其所属的试验检测机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
三. 征求意见回复:
1、意见递交时间:2023年6月21日17时00分前(节假日除外)递交
2、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外地可将扫描件发送邮箱至1131648124@qq.com,扫描件必须签字(盖章)。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4、联系人:杨成蛟/俞女士
5、联系电话:13758176300/0575-82399692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6日
附件信息:
虞北地区基础设施及综合提升工程(一期工程)竣(交)工质量检测第YB-JJG01标段试验检测(公示稿).doc
636K
征求意见.doc
92.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