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塔城地区九莲泉汽车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及初步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6/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tjc20240625-01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乾林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浩天竞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蓟文兵1829071875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9
公告正文
塔城地区九莲泉汽车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及初步设 计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HTJC20240625-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 一、招标条件 本塔城地区九莲泉汽车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及初步设计服 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5万元,招标人 为乌苏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占地面积90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3500 平方米,建设汽车营地服务中心(含厕所), 汽车自驾营地及连接道路,应急救援设备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塔城地区九莲泉汽车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及初步设 计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塔城地区九莲泉汽车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及初步设 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 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 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设计>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设计>建筑行业(行业资 质)乙级及以上或<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城乡 规划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自治区外设计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 (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5)供应商近三年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投标人,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6日10时00分到2024年07月02日20 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9日11 时00分 递交方式新疆浩天竞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福升华国际建材城2- 88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9日11 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浩天竞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福升华国际建材城2- 88号) 七、其他 领取资料须携带:企业法入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文件费用:300 元/份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 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 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 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 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 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 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 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 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 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乌苏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苏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乌鲁木齐北路226号 联系人:吴乾林 电 话:189977267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浩天竞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通达街南一巷206号悦来生活 广场商业商务楼1603室 联系人: 蓟文兵、徐晨晨 电 话:18290718752 电子邮件: 302431854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依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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