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Z1310002400821001三河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指挥中心设备采购公开招标结果公告
金额
67.21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4/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1310002400821001
预算金额67.21万元
招标公司三河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联系人刘家墉
招标代理机构廊坊市人民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代理联系人王真真0316-2920606
中标公司河北迎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67.2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Z1310002400821001
二、项目名称:三河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指挥中心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分包编号:Z1310002400821001 分包名称:三河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指挥中心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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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河北迎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燕郊开发区迎宾路北路东侧,神威环岛东北角创业大厦 | 672,149.52 | 91131082320106621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服务类 | 工程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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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戴禄(主任)、胡辉、杜雅梅、张岩国、郑志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三河市人民检察院
- 地址:三河市花园路2号
- 联系方式:刘家墉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 称:廊坊市人民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
- 联系方式:0316-2920606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王真真
- 电话:0316-292060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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