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眉山天府新区供排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金额
10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0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眉山天府新区供排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招标人
眉东新城管理委员会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批复文号

建设地点
眉山市仁寿县
建设规模及内容
对青龙街道、锦江社区、视高街道等地区进行供排水管网改造及新建,其中改造及新建供水管网 80 公里、排水管网 90 公里,同时配套智慧监测系统、检查井、收水井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100.0
类似业绩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代理范围
完成该项目范围内所有的服务、工程、货物招标。
招标代理费(万元)
合计:1.0
勘察:0.0; 设计 :1.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计划招标时间
2024-09-09 00:00至2024-09-11 23:59
比选报名时间
2024-09-09 00:00至2024-09-11 23:59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本项目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取费参考比例相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标准中标价5000万元以下下浮 3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价5000万-1亿元下浮4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价1亿-5亿元下浮5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申请人企业近三年来,已完成1个市政类的招标代理项目业绩。3、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应有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4、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人均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其中一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是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5、申请人企业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代理登记证诚信分为100分。 6、申请人须根据以下内容逐项编制本项目的服务方案:(1)公司基本情况;(2)招标代理工作流程及标准;(3)人员配备及组织架构;(4)质量保障措施;(5)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6)重难点分析及控制措施;(7)风险预控措施;(8)廉洁保密管理措施;(9)质疑投诉处理机制;(10)增值服务内容7、申请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应完整,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各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方案、资料发送至邮箱:329303919@qq.com;招标人将对收到的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根据综合评审结果确定中选人。8、招标代理服务费在招标人与中标的投标人签订《承包合同》并按规定备案并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次性付清。分阶段或分标段招标的,完成一阶段或一部分标段并按主管部门要求完成招标合格备案后,可分阶段、分标段支付。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两次招标失败后,采用比选等方式确定承包人的,合同签订并按规定备案后一次性支付。
联系人
辜老师
联系电话
02836637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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