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浙江鑫永利卡环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套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技术改造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0/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浙江鑫永利卡环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套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技术改造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1月8日。
公示内容:见附件
20220905鑫永利卡环-公示.pdf20220905鑫永利卡环-公示.pdf
浙江鑫永利卡环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套轮毂
轴承超精度套环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浙江鑫永利卡环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八月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陈岳中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吕小龙
项目负责人:梁江锋
报告编写人:梁江锋
建设单位浙江鑫永利卡环有限公司编制单位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电话,0575-86290208
邮编,312300,邮编,312500
地址新昌县澄潭街道梅渚沃西大道3号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丽江路299号
检验检测机构
资质认定证书
证书编号:221112341678
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丽江路299号2幢
经审查,你机构已具备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基本
条件和能力,现子批准,可以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
结果,特发此证。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
检验检测能力及授权签字人见证书附表。
你机构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法律
责任由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口
许可使用标志发证日期:2022年06月27日
MA
有效日期:2028年06月26日
221112341678发证机关:
本证书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
目录
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验收监测依据及标准
表二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设备及原辅材料
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
表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表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表六验收监测内容
表七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及验收监测结果
表八“三同时”执行情况及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表九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附图一:地理位置图
附图二:平面布置图
附图三:危废仓库
附件一:营业执照
附件二:环评批复
附件三:危废合同
附件四:总量拍卖交易凭证
附件五:验收意见
I
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验收监测依据及标准
建设项目名称 | 年产3000万套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技术改造项目 | 年产3000万套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技术改造项目 | 年产3000万套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技术改造项目 | 年产3000万套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技术改造项目 | 年产3000万套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技术改造项目 | 年产3000万套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技术改造项目 | 年产3000万套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单位名称 | 浙江鑫永利卡环有限公司 | 浙江鑫永利卡环有限公司 | 浙江鑫永利卡环有限公司 | 浙江鑫永利卡环有限公司 | 浙江鑫永利卡环有限公司 | 浙江鑫永利卡环有限公司 | 浙江鑫永利卡环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 | --- | --- | --- | --- | --- | --- | --- |
建设项目性质 | 技改 | 技改 | 技改 | 技改 | 技改 | 技改 | 技改 |
建设地点 | 新昌县澄潭街道梅渚沃西大道3号 | 新昌县澄潭街道梅渚沃西大道3号 | 新昌县澄潭街道梅渚沃西大道3号 | 新昌县澄潭街道梅渚沃西大道3号 | 新昌县澄潭街道梅渚沃西大道3号 | 新昌县澄潭街道梅渚沃西大道3号 | 新昌县澄潭街道梅渚沃西大道3号 |
主要产品名称 | 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 | 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 | 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 | 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 | 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 | 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 | 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3000万套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 | 年产3000万套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 | 年产3000万套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 | 年产3000万套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 | 年产3000万套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 | 年产3000万套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 | 年产3000万套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产3000万套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 | 年产3000万套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 | 年产3000万套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 | 年产3000万套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 | 年产3000万套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 | 年产3000万套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 | 年产3000万套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年03月22号 | 2021年03月22号 | 开工建设时间 | 开工建设时间 | 2021年4月20号 | 2021年4月20号 | 2021年4月20号 |
投入试生产时间 | 2021年10月15号 | 2021年10月15号 | 现场监测时间 | 现场监测时间 | 2022年7月13日-15日 | 2022年7月13日-15日 | 2022年7月13日-15日 |
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 |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 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 | 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 |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投资总概算 | 650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21万元 | 21万元 | 比例 | 3.23% |
实际总投资 | 580万元 | 环保投资 | 环保投资 | 20万元 | 20万元 | 比例 | 3.45% |
验收监测依据 | 1.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国家环保总局《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3.国家环保总局《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4.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706-2014;5.国家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6.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规定》;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公告;8.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鑫永利卡环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套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 1.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国家环保总局《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3.国家环保总局《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4.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706-2014;5.国家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6.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规定》;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公告;8.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鑫永利卡环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套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 1.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国家环保总局《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3.国家环保总局《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4.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706-2014;5.国家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6.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规定》;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公告;8.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鑫永利卡环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套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 1.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国家环保总局《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3.国家环保总局《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4.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706-2014;5.国家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6.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规定》;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公告;8.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鑫永利卡环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套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 1.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国家环保总局《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3.国家环保总局《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4.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706-2014;5.国家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6.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规定》;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公告;8.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鑫永利卡环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套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 1.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国家环保总局《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3.国家环保总局《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4.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706-2014;5.国家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6.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规定》;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公告;8.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鑫永利卡环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套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 1.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国家环保总局《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3.国家环保总局《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4.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706-2014;5.国家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6.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规定》;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公告;8.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鑫永利卡环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套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
9.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鑫永利卡环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套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 | |
验收监测标准标号、级别 | 1废气本项目回火炉产生的废气参照《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的标准:颗粒物排放限值不高于30毫克/立方米标准执行;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3的排放限值要求,见表1-1。表1-1回火废气排放限值项目产生的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具体标准值见表1-2。表1-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2废水项目生产性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汇合,纳入园区污水截污管网,最终进入峡新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经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后排入曹娥江。 |
污染物名称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 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mg/m3) | 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mg/m3) |
污染物名称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 监控点 | 浓度mg/m3 |
烟(粉)尘 | 30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 5 |
污染物名称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 |
污染物名称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 排气筒高度15m |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 |
非甲烷总烃 | 120 | 10 | 4.0 |
项目 | pH | CODcr | 氨氮 | SS | BOD5 | LAS | 总氮 | 石油类 |
三级标准限值 | 6~9 | 500 | 35* | 400 | 300 | 20 | 45* | 20 |
污染因子 | pH | CODcr | BOD5 | SS | NH3-N | LAS | 总氮 | 石油类 |
一级A标准 | 6~9 | 50 | 10 | 10 | 5(8)* | 0.5 | 15 | 1 |
类别 | 标准值LAeq,dB(A) | 标准值LAeq,dB(A) |
类别 | 昼间 | 夜间 |
3类 | 65 | 55 |
4类 | 70 | 55 |
表1-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限值单位:mg/L(pH值除外)*注:①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限值;②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C级标准。表1-4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L(pH值除外)3噪声本项目西北侧厂界临沃西大道(城市主干道)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他三侧厂界噪声执行3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5。表1-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LAeq(dB)4固废固体废物处置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5085.7-2007)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来鉴别一般工业废物和危险废物。根据固废的类别,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及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处理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 |
表二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设备及原辅材料
一、工程建设内容:
1.项目概况
浙江鑫永利卡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主要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
卡环、挡圈、轴承、轴承配件、汽车配件;货物进出口。公司于2017年报批了《年
产6000万件自动变速箱卡环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新环建字[2017]40号),征
用新昌县梅渚镇山支头村(2014年工35号),新建厂房,实施年产6000万件自
动变速箱卡环项目。后因企业生产计划有所调整,热处理和发黑设备暂未配备,故
企业将原项目分为两期建设,其中一期主要为厂房车间基础建设和年产6000万件
自动变速箱卡环建设(主要包括冲压、清洗、磨加工等工艺,热处理和发黑工艺外
协),二期主要为年产6000万件自动变速箱卡环项目配套的热处理和发黑工艺建
设。目前一期项目已完成建设并已通过环保竣工验收,二期项目尚处在建。
现因公司发展需要,企业投资580万元,依托现有已建厂房及设施,新增热
处理网带设备、数控机床、冲床、回火炉和超声波清洗机等设备,实施年产3000
万套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技术改造项目。
2.工程建设情况
企业于2020年6月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浙江鑫永
利卡环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套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
表》,并于2021年03月22号通过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环规备〔2021〕9号《关
于浙江鑫永利卡环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套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技术改造项目环境
影响登记表的审核意见》”。目前企业已经全部建设完成,生产设施和配套的环保
设施运行正常。
受浙江鑫永利卡环有限公司委托,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国家
和省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的有关规定,于2022年06月15
号对本项目进行现场踏勘,编制了《浙江鑫永利卡环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套轮毂
轴承超精度套环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
根据方案要求,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15
日,对本项目“三废”和噪声进行监测,我单位在分析验收监测数据和调查资料的
基础上,编写了验收监测报告。
此次验收范围为环评报告《浙江鑫永利卡环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套轮毂轴承
超精度套环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所确定的内容,即年产3000万套轮毂
轴承超精度套环的生产能力,另外还包括配套的各项污染物治理设施。
3.项目基本情况
⑴项目名称:年产3000万套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技术改造项目
⑵建设地点:位于新昌县澄潭街道梅渚沃西大道3号。厂区东侧为山坡;南侧
与别克跃电动公司厂区相邻;西侧临白鹤路,过路为富士精工和园区其他企业生产
厂区;西北侧临沃西大道,过路为山坡;东北侧为工业企业。
⑶建设性质:扩建
⑷工程规模:项目实际总投资58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企业利用自有厂
房18135.41m2,实施年产3000万套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技术改造项目。
⑸劳动组织:项目实施后有员工120人,实行常日班制生产,每天8小时年,
生产300天,厂区内不提供食宿服务。
4.建设内容
表2-1项目产品方案及规模
产品名称 | 环评规模 | 达产规模 | 实际规模 |
套环 | 3000万套/年 | 3000万套/年 | 3000万套/年 |
二、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1.主要原辅材料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见表2-2。
表2-2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序号 | 原料名称 | 环评年消耗(t/a) | 折算满负荷消耗量(t/a) | |
1 | 钢带 | 600 | 598 | |
2 | 亚硝酸钠 | 3.5 | 3.35 | |
3456789 | 硝酸钾 | 4.3 | 4.23.8 | |
磨床砂轮 | 41 | |||
磨料 | 1 | |||
清洗剂 | 0.3 | 0.3 | ||
防锈油 | 1 | 0.96 | ||
切削原液 | 0.4 | 0.4 | ||
润滑油 | 2 | 1.88 |
附件三:危废合同
危险废物处置合同
本合同于
2022年5月23日由以下双方签器:
甲方(委托方:浙江鑫永利卡环有限公司
编号
地址:浙江省新昌县梅洛镇沃西大道3号
法人代表:陈岳忠
联系人:
乙方(受托方:浙江绿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海盐县西塘街道海河大道1511号
法人代表:黄华龙
联系人:
鉴于:
1、甲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将产生皮油属危险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有关规定,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处置上述废物。
2、乙方为一家合法的专业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具备提供危险度物处置服
务的能力
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处置在经营范围内且符合乙方质量标准及处置工艺流程的危险废物。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各自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危险废物转移备案登记登记;危险废物须跨省转移的,甲乙
双方各自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共同完成危险废物转移
报批
3、乙方为更好的履行合同,专职设立环保管家,对甲方危废的分类及储存量进行定期对接服务,井根
据甲方的产废及库存情况统一安排接收处置。
二、合同有效期限
环保
合同有效期自2022年5月23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合同终止前30天由甲方提出
否合同续签。
三、双方责任义务合同
(一)甲方责任义务
1、提供资料;根据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要求,提供废物移出单位信息表、转移废物信息表、安全周知
卡,危险废物包装和运输车辆登记相关资料,并加盖公章,附环评报告固废一览表中的危废名称、
代码、数量、性状及原材料一览表和主要工艺流程,作为危废处置及报备的依据,
2、样品确认:合同签订处置前必须提供符合资料要求的样品:并确保样品与批量处置的废物一致,若
1
甲方产生新的废物,或废物性状发生较大变化,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并重新提供样品供乙方确认
皖A
的上的物合
由甲方负责
6.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环保管家在甲方的环保服务工作。
7、乙方应在油包出厂10日内支付甲方执行款项,
(二)乙方贵任义务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2、签订合同前,险度物质标准,对甲方提供的样品建行风险评、分析、试数,以确保危始
废物符合安全生产及处置工艺要求,
3、负费按回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在经营范围内铁法对甲方委托的度物进行安全处置,并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4、负贵对环保管家进行安全、环保知识培训及考核
5、由于甲方的含油废物不符合乙方处置要求,乙方有权拒绝接收废物
6、乙方根据该批次实际接收量开具处置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转移联单
四、废物的种类、数量、技术标准、服务价格与结算方法
(一)废物种类、数量、处置费;
序号 | 废物名称 | 废物类别 | 废物代码 | 年申报量(吨) | 单价(元/桶) | |
1 | 废扩物油 | HW08 | 900-249-08 | 5 | 0元/桶 | |
各注 | 以上价格含税合运,吨包费用,包含13%增值税,双方同意单价和总价随国家税率调整,最终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处置量结算, | 以上价格含税合运,吨包费用,包含13%增值税,双方同意单价和总价随国家税率调整,最终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处置量结算, | 以上价格含税合运,吨包费用,包含13%增值税,双方同意单价和总价随国家税率调整,最终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处置量结算, | 以上价格含税合运,吨包费用,包含13%增值税,双方同意单价和总价随国家税率调整,最终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处置量结算, | 以上价格含税合运,吨包费用,包含13%增值税,双方同意单价和总价随国家税率调整,最终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处置量结算, |
(二)质量验收:废物出厂前根据技术标准要求,乙方应在在甲方装车打包前,提前检验废油
的质量,如果不满足处置要求,乙方可以拒绝装车
(三)运输及运输费:
1、由乙方负责运输,液体槽罐车装运,固体厢式车装运,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甲方有义
务协助乙方处理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2、乙方与嘉兴绿晨道路运输有限公司签定协议有以下五辆危险品运输车辆,分别为:浙FDQ511;
浙FDC567浙FH5563:浙FDV117:浙FDB883,由甲方进行核实并运输
(四)结算方式:油包出厂,环保部门核实后,甲方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乙方于7-10天内
甲方费用
五)计量,现场过磅,由双方签字确认,若发生争仪,以在甲方过确的重量为准。
(六)银行信息:开户名称:浙江绿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绍兴银行海盐支行
账号:2003547252000012
五、违约责任:
1、如果废物转移审批未获得环保主管部门的批准,本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不产生任何费用
2、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转移量为核算依据,严禁超出合同量,如因法令变更、
许可证变更、主管机关要求、或其它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收集或处置某类废物时,乙方
可停止该类废物的收集和处置业务,并且不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关责任。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将采取友好协商方式合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
讼解决.
3、废物装载至乙方车辆后,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府部门文件等相关规定采取措施
进行运输、处置等,由此产生的所有风险和法律后果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浙江鑫永利卡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新营县梅法镇沃西大道3号乙方(盖章):浙江绿晨
工商注册号133062463068地址:浙江省海盐县
道海1
开户银行新江省新昌县农村合华银行营业部工商注册号:913304232970
利专用章
帐号:2010666674483517开户银行:绍兴银行海益支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账号:2003547252000012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署日期:2022年5
签署日期:2022年5月23日
Y士
m
补充合同
甲方:浙江鑫永利卡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浙江绿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一、依据甲、乙双方于2022年5月5日签订的《危险废物处置合同》,甲方方将生
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废物名称:废矿物油废物代码:HW08
转移交给
乙方处置。
二、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将甲方委托的危险废物进行合法、合理的处置
运输由乙方负责,乙方承诺废物自甲方场地运出起,其运输、处置过程均遵照国家有
关规定执行,在经营范围内依法对甲方委托的废物进行安全处置,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和法律责任
三、危险废物处置计价方式:
1、废物名称:油泥废物代码:HW900-210-08数量:5吨处置价格3000
元/吨
2、处置费结算以乙方过磅或桶装为准,根据实际转运数量,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发
票后,7-10天内全额付清
四、本补充合同为双方于2022年5月5日签订的《危险废物处置合同》的有效组
成部分,本补充合同未明确事宜依《危险废物处置合同》规定执行
甲方(章):浙乙方(章):浙江绿
折江鑫永利卡环有限公司浙江绿德环技有限公司
法人委托代理人法人委托代理人:30
日期2022年日期:2022年5月5日
附件四:总量拍卖交易凭证
新昌县排污权交易凭证
编号:2020-07-03
水凭证内客以交易各方主体提供的有关主体资格、产权归属、机构决策或批准等文件
均系真实、合法,有效为前提条件,予以如实、客观记载。
标的物名称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 | 标的物名称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 | 标的物名称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 | 标的物名称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 |
受让数量化学需氧量0.35吨/年氨氨0.035吨/年二氧化硫吃/年氨氧化物//年 | 受让数量化学需氧量0.35吨/年氨氨0.035吨/年二氧化硫吃/年氨氧化物//年 | 受让数量化学需氧量0.35吨/年氨氨0.035吨/年二氧化硫吃/年氨氧化物//年 | 受让数量化学需氧量0.35吨/年氨氨0.035吨/年二氧化硫吃/年氨氧化物//年 |
项目编号2020-07-03 | 竞拍成交价格(元) | 69000/100000 | 69000/100000 |
交易方式电子竞价 | 成交日期 | 2020.12.03 | 2020.12.03 |
成交总价叁万叁仟壹佰捌拾元整 | 成交总价叁万叁仟壹佰捌拾元整 | 成交总价叁万叁仟壹佰捌拾元整 | ¥:33180 |
是否付清所又是口否有价款 | 是否付清所又是口否有价款 | 是否付清所又是口否有价款 | 是否付清所又是口否有价款 |
出让方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 | 出让方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 | 出让方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 | 出让方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 |
受让方浙江鑫永利卡环有限公司 | 受让方浙江鑫永利卡环有限公司 | 受让方浙江鑫永利卡环有限公司 | 受让方浙江鑫永利卡环有限公司 |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经审核,各方交易主体行使本次排污权交易的行为符合程序性规定,相关材料齐备,特交易机构出具此排污权交易凭证。审核意见和器新昌县污机和文身中心12月1日 |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经审核,各方交易主体行使本次排污权交易的行为符合程序性规定,相关材料齐备,特交易机构出具此排污权交易凭证。审核意见和器新昌县污机和文身中心12月1日 |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经审核,各方交易主体行使本次排污权交易的行为符合程序性规定,相关材料齐备,特交易机构出具此排污权交易凭证。审核意见和器新昌县污机和文身中心12月1日 |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经审核,各方交易主体行使本次排污权交易的行为符合程序性规定,相关材料齐备,特交易机构出具此排污权交易凭证。审核意见和器新昌县污机和文身中心12月1日 |
备注
附件五:验收意见
浙江鑫永利卡环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套轮毂轴承超精度套
环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8月12日,浙江鑫永利卡环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年产3000万套轮毂轴承
超精度套环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环评单位(浙江省工
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单位(浙江鑫永利卡环有限公司)和有关专家(名单附后)。
会议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浙江鑫永利卡环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套轮毂轴承超精
度套环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情况工作总结,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竣工环境保
护验收调查与评价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验收小组进行了现场踏勘,查阅了竣工环境保
护验收调查与评价报告表和相关验收资料。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
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现场检查及认真讨论,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鑫永利卡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主要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卡环、
挡圈、轴承、轴承配件、汽车配件;货物进出口。现因公司发展需要,依托现有已建厂
房及设施,新增热处理网带设备、数控机床、冲床、回火炉和超声波清洗机等设备,实
施年产3000万套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技术改造项目。
厂区东侧为山坡;南侧与别克跃电动公司厂区相邻;西侧临白鹤路,过路为富士精
工和园区其他企业生产厂区;西北侧临沃西大道,过路为山坡;东北侧为工业企业。
建设地点:新昌县澄潭街道梅渚沃西大道3号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规模:年产3000万套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技术改造项目
劳动组织:项目劳动定员120人,实行常日班制生产,每天8小时工作制,企业年
工作300天,厂区内不提供食宿。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0年6月,企业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浙江鑫永利卡环
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套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21
年3月22日,通过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新环规备〔2021〕9号)。
项目于2021年4月开始动工,于2021年10月建成,目前该项目已经全部建设完成,
生产设施和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约5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浙江鑫永利卡环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套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技术
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确定的内容和本项目环评审批文件中确定的各项环保措施
及污染防治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企业将煤油清洗改为超声波清洗,辅料煤油改为轻质白油,减少了煤油废气的产生,
对盐浴废气处理设施进行了优化;数控车床减少1台,高精度磨床减少10台,自动精密
冲床减少14台,钻床减少一台,水洗槽减少3台,线切割机增加2台,其余设备与环评
一致,设备的调整不影响整体产能,即实际配备的设备产能和审批规模相符。
本项目实际生产中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未发生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振动抛光清洗废水、盐浴回火清洗水、喷淋废水、超声波清洗废
水和员工生活废水。
生产性废水经企业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主要为“隔油+混凝絮凝
沉淀+气浮+破乳+过滤”,处理能力为40t/d)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汇合,
接入园区污水截污管网。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二次回火(盐浴回火)过程产生的废气。
企业将盐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处理后通过
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
尽量布置在厂区中部)、选用低噪声设备、在设备底座加装减振垫、加强对设备的日常
维护与保养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副产物主要为废金属料、废砂轮、废切削液渣、废矿物油、槽渣、
含油污泥、废活性炭、废包装物、其他一般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
废金属料、废砂轮、其他一般包装废物收集后贮存在室内,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回收
利用;废切削液渣、废矿物油、槽渣、含油污泥、废活性炭、废包装物厂区内暂存,待
收集一定量后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
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验收监测资料显示的环境保护设施调
试效果如下:
1、废水
监测结果表明:在本次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pH值、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化
学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
值》(DB33/887-2013)表1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在本次检测期间,盐浴回火废气处理设施出口的颗粒物达到《浙江
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的标准:颗粒物排放限值不高于30毫克/立方米
标准。
监测结果表明:在本次检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控点颗粒物的浓度小时均值达
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3的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在本次检测期间,厂界1、2、4检测点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限值要求,厂界3检测点昼间噪
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副产物主要为废金属料、废砂轮、废切削液渣、废矿物油、槽渣、
含油污泥、废活性炭、废包装物、其他一般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
废金属料、废砂轮、其他一般包装废物收集后贮存在室内,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回收
利用;废切削液渣、废矿物油、槽渣、含油污泥、废活性炭、废包装物厂区内暂存,待
收集一定量后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
清运。
4、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调查报告本项目排环境量为废水6892吨/年、CODcr为0.34吨/年、氨氮
为0.034吨/年,全厂排环境量为废水10980吨/年、CODcr为0.55吨/年、氨氮为0.055
吨/年。环评批复中本项目总量为:废水7007吨/年、CODcr为0.35吨/年、氨氮为0.035
吨/年。全厂总量为:废水12420吨/年、CODcr为0.621吨/年、氨氮为0.062吨/年,符
合总量控制指标。
五、验收结论
浙江鑫永利卡环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套轮毂轴承超精度套环技术改造项目》在建
设及实际运行过程中,项目建设内容基本与环评一致,并落实了《环境影响登记表》提
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环评审批意见要求。运营期间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
放,固体废物处置妥善处置。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三同时”
制度相关要求,验收小组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建议落实以下整改措施:
1、加强企业环保管理工作,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
2、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标准化设置,加强固体废物的储存管理,危险固废妥善收集储
存,做好防渗防漏措施,并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浙江鑫永利卡环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2日
浙江鑫永利卡环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套轮毂轴承超精度套
环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签到单
姓名 | 姓名 | 姓名 | 单位 | 职务、职称 | 电话 | ||
组长 | 13588566267 | ||||||
副组长 | T霞 | 鑫永利卡环 | 17388128676 | ||||
8la | 8la | 8la | 15306m小村 | ||||
13567515098 | |||||||
29酒 | 29酒 | 29酒 | 1866116 | ||||
染的体 | 中w经 | 13983519396 | |||||
mdM | mdM | mdM | 15888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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