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金额
63.1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3.1万元
招标公司梅里斯达斡尔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鼎硕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1304517000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5
公告正文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0202G23071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梅里斯达斡尔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 建设地点:梅里斯达斡尔族区通圆路北侧;
2.3 建设规模:梅里斯达斡尔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2625平方米,建筑面积 2450 平方米,4 层,框架结构建筑。本次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实验室用房:980 ㎡,业务用房 588 ㎡,保障用房 637 ㎡,行政用房 245 ㎡等土建工程以及内外配套附属设施、安防监控、消防设施、环境绿化、道路硬化、外网管线、安装 2 部电梯等工程组成。
2.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完成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监理、勘察设计、环评、招标代理等服务内容:
(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项目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评审、参建单位管理和协调、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监理管理、验收管理、建管交接管理等内容。
(2)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本项目工程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3)工程监理:完成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所包含的全部监理服务;
(4)工程勘察:完成本项目工程勘察等所包含的平面、竖向、地勘、物探等相关工作内容;
(5)招标代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项目建设总体计划编制招标采购计划,制定招标采购方案,依法组织招标采购活动。包括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材料设备采购等一切后续与工程相关的招标采购代理工作,含办理招标采购工程的报建、发包申请、编写资格预审公告(如有)、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发放招标文件及图纸、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相关招标资料整理和备案,协助业主签发中标通知书,办理交易单。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签订等业务,并包括招标文件等所有资料的复印、装订等一切所发生的服务(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6)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及建议;计算及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材料、设备的询价参与现场管理,参与施工现场造价管理;参与项目动态造价分析;参与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汇总分阶段工程结算;配合竣工结算文件完成并报送财政评审。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不分标段。
2.8 最高投标限价:63.1万元 (最终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
2.9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 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2)招标代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4)工程勘察: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
(5)工程监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6)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应当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2)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
(3)招标代理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4)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5)勘察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6)监理负责人:具备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7)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8)以上拟派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2023年1月到2023年3月)的有效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9)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但投标人须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提供服务承诺。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监理组织机构人员:投标人按照《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的规定要求配备。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六家(含六家)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负责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由。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内承担项目管理工作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
3.4 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 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 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07月21日00时00分至2023年07月2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
7.2 开标时间为2023年08月15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为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梅里斯达斡尔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政府办公楼1号楼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452-656610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鼎硕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大新街22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045170005
日 期:2023 年07月20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招标编号:QT0202G23071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梅里斯达斡尔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 建设地点:梅里斯达斡尔族区通圆路北侧;
2.3 建设规模:梅里斯达斡尔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2625平方米,建筑面积 2450 平方米,4 层,框架结构建筑。本次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实验室用房:980 ㎡,业务用房 588 ㎡,保障用房 637 ㎡,行政用房 245 ㎡等土建工程以及内外配套附属设施、安防监控、消防设施、环境绿化、道路硬化、外网管线、安装 2 部电梯等工程组成。
2.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完成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监理、勘察设计、环评、招标代理等服务内容:
(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项目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评审、参建单位管理和协调、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监理管理、验收管理、建管交接管理等内容。
(2)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本项目工程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3)工程监理:完成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所包含的全部监理服务;
(4)工程勘察:完成本项目工程勘察等所包含的平面、竖向、地勘、物探等相关工作内容;
(5)招标代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项目建设总体计划编制招标采购计划,制定招标采购方案,依法组织招标采购活动。包括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材料设备采购等一切后续与工程相关的招标采购代理工作,含办理招标采购工程的报建、发包申请、编写资格预审公告(如有)、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发放招标文件及图纸、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相关招标资料整理和备案,协助业主签发中标通知书,办理交易单。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签订等业务,并包括招标文件等所有资料的复印、装订等一切所发生的服务(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6)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及建议;计算及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材料、设备的询价参与现场管理,参与施工现场造价管理;参与项目动态造价分析;参与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汇总分阶段工程结算;配合竣工结算文件完成并报送财政评审。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不分标段。
2.8 最高投标限价:63.1万元 (最终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
2.9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 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2)招标代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4)工程勘察: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
(5)工程监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6)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应当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2)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
(3)招标代理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4)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5)勘察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6)监理负责人:具备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7)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8)以上拟派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2023年1月到2023年3月)的有效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9)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但投标人须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提供服务承诺。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监理组织机构人员:投标人按照《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的规定要求配备。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六家(含六家)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负责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由。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内承担项目管理工作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
3.4 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 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 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07月21日00时00分至2023年07月2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
7.2 开标时间为2023年08月15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为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梅里斯达斡尔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政府办公楼1号楼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452-656610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鼎硕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大新街22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045170005
日 期:2023 年07月20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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