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2青兰高速K1866+550~K1872+000段及兰州西、北龙口匝道护栏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22 青兰高速K1866+550-K1872+000 段及兰州西、北龙口匝道护栏提升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以甘交许可〔2022〕615号文件《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G22 青兰高速K1866+550-K1872+000 段及兰州西、北龙口匝道护栏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肃省兰州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甘肃省兰州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详见图纸。
2.项目名称:G22青兰高速K1866+550~K1872+000段及兰州西、北龙口匝道护栏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3.服务内容:G22青兰高速K1866+550~K1872+000段及兰州西、北龙口匝道护栏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4.监理服务期:计划工期13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2月17日,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6月30日),其中缺陷责任期6个月,保修期1年。
5.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合同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实施、交工及缺陷修复以及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等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6.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分别邀请甘肃华路捷公路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中成建充集团有限公司、河北路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未邀请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三、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34.3611万元(大写:叁拾肆万叁仟陆佰壹拾壹元整),投标人的报价(完税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且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资质要求:具备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2项以上(含2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含护栏工程)或高速公路类似工程(含护栏工程)施工监理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则不予认可)。
4.监理人员要求:
驻地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同类工程 10 年以上工作经历,并且从事公路施工监理工作 8 年以上,身体健康的在本企业进行岗位登记的职工,具有有效的安全、环境保护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监理工程师2名: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至少从事监理工作 5 年以上。
监理员3名:有工程土建类专业毕业证,初级技术职称或经过专业监理技术培训并且考试合格,同时从事类似工程项目监理工作2年以上。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按照附件要求格式上传资格证明文件。
五、竞价办法:低价成交法。
六、竞价时间及地点
1.竞价时间(公告、报名、竞价结束时间一致):2023年2月2日16时00分至2023年2月10日12时00分。
2.竞价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ggzyjy.gansu.gov.cn/)。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3.在招标时限内,投标人完成报价等工作,投标人的报价中必须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4.投标人报名时需要上传资格证明附件,上传至指定位置;
5.资质审核:招标人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6.通过资质审查投标人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限额以下项目阳光采购电子平台”提交报价;
7.根据建设内容按相关规定报总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8.本次竞价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
9.在竞价结束后中标企业需将投标资料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正本一份)提交至甘肃省兰州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10.合同授予: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
11. 投标人应按要求上传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2. 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按照中标价参考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计算。由中标人支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采购电子平台》上发布。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兰州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226号西北弘大厦1902室
联系人:张素珍 联系电话:0931-8871573
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芸 联系电话:0931-2909719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