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5-24017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孔力1739867887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甘肃皇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管理营地

项目成品混凝土拌合站采购

询价函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5-240179

招 标 人: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甘肃皇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管理营地项目部

项目各潜在投标人: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甘肃皇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管理营地项目部施工需要,采用公开询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材料要求

备注

1

成品混凝土拌合站

HZS60

1

符合《混凝土搅拌站(楼)》GB10171-2005;《混凝土搅拌机》GB/T9142-2000各项质量、技术指标

 

合计

 

1

 

 

二、采购要求

1、交货时间:2024年9月,详细设备交付计划和具体设备使用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2、交货地点: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甘肃皇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管理营地项目施工现场指定位置。

3、质量要求:

3.1全部货物为全新产品,其质量、规格和性能满足国家及项目所在地规范和标准要求,与合同约定、标书、产品及质量说明书要求相符。并保证货物具备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认证和质量合格认证,货物的安装符合国家颁布的安全规范和技术条件。

3.2设备主要技术参数

3.2.1设备参数

序号

项目

参数或指标

1

产品类型

水泥混凝土搅拌设备

2

设计和生产依据

国标:  混凝土搅拌站(楼):GB10171-2005

混凝土搅拌机:     GB/T9142-2000

3

工作环境

1)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皇城镇

3)最大雪载0.5KN/㎡(50年一遇);

4)最大风载0.55KN/㎡(50年一遇);

5)海拔高度2260m。

4

理论生产率

60m3/h

5

卸料高度

4.2m

6

装机容量

约100kw

7

可提供占地面积

30m*60m(含骨料堆场)

8

搅拌系统

配套主机

功率

进料容量

出料容量

JS1000

37kw

1500L

1000L

9

上料系统

皮带机(人字形)

10

骨料称量系统

骨料仓容量(不少于)

称量斗容量

电动机功率(参考)

计量精度(必须满足)

累加

2000L

3仓

5X3kw

±2%

11

水泥称量系统

称量斗容积(不少于)

称量范围(参考)

计量精度(必须满足)

600L

0-600 kg

≤±1%

400L

0-380 kg

≤±1%

12

水称量系统

水秤容积(不少于)

供水泵电机功率(参考)

计量精度(必须满足)

400L

2.2 kw

≤±1%

13

液态外加剂

称量系统

外加剂秤容积(参考)

外加剂箱容积(参考)

供水泵电机功率(参考)

计量精度(必须满足)

50L

1m3

0.75kw

≤±1%

14

气路系统(参考)

空压机功率:7.5kw

15

螺旋输送机(参考)

规格

Ф219

输送量

40t/h

功率

11 kw

3.2.2设备配置

 

序号

名称

规格

(不低于以下要求)

生产厂家

(本列投标时注明)

备注

1

主站结构

主楼立柱

型钢200槽钢 Q345D

 

 

搅拌层机架

型钢组焊

 

 

外伸平台

板材组焊

 

 

主机平台

200*80*8B 型钢 Q345D

 

 

平台支腿

200槽钢 Q345D

 

 

走台

C60B 型钢 Q235B

 

 

护栏

25*2.5 管材

 

 

斜支撑

C160B 型钢 Q235B

 

 

2

搅拌主机

JS1000,钢材厚度不小于6mm,主机内部耐磨板锰钢材质不小于14 mm,电机必须为铜质。

 

 

3

主框架

免基础底框架200槽钢 Q345D,立框架200*200*12H型钢Q345D

 

 

4

骨料配料机

直列式骨料仓

3仓

 

 

给料皮带机

人字

 

 

主框架材质

80*140*5 矩形管 Q235

 

 

储料仓材质

4.0mm 低合金锰板 Q345

 

 

计量斗材质

4.5mm低合金锰板 Q345D

 

 

主机架材质

C140B 型钢 Q235B

 

 

左右走台

C50 型钢 Q235B

 

 

支腿

C100B 型钢 Q235B

 

 

5

计量罐体材质

3.5mmQ235B

 

 

6

气动蝶阀、电磁阀、传感器、空压机等辅助设备

国内或国际知名品牌

 

 

7

螺旋输送机

φ219×9000

 

 

8

水泥仓支腿

φ219×9000

 

 

3.2.3设备技术规范及质量要求要求

(1)混凝土搅拌站的机械部分设计与生产工艺必须按照GB/TGB/T10171-2016《混凝土搅拌站(楼)》、GB/T9142-2000《混凝土搅拌机》GB50017-2017《钢结构设计规范》、GB/T10595-2017《带式输送机》规范要求执行;

(2)混凝土搅拌站的电器部分设计需满足《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6、《固定式电子衡器》GBT7723-2017、《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要求执行。

(3)搅拌站主机要求易组装、易解体、强制间歇式,计算机管理系统和自动控制系统要求操作简单、方便。

(4)生产能力:混凝土搅拌站混凝土理论生产能力≥60m3/h。

(5)主机配置:搅拌站搅拌机采用JS1000型强制式搅拌机,罐体容积≥1600L且密实混凝土出料不小于1600L,搅拌机必须采用水工型搅拌机,卸料门大开口设计,卸料迅速且应采用液压油缸开门方式控制,带接触式的传感器,门可停留在任何设定的位置,配有应急手动油泵卸料开启门装置,搅拌机叶片、衬板材质应为优质锰钢板,主轴轴端密封采用浮封环密封和硅胶材质密封保护装置,主机优先使用国内或国际知名品牌的搅拌机或具有自主生产主机,搅拌机减速机采用行星齿轮减速机传动,控制系统选用国内或国际知名品牌,配料机采用PLD1600型配料机。

(6)每套骨料仓总容积不小于15m³,分为3个相同的料仓,每个料仓容积为不小于5m³料仓,每个骨料仓均设2个卸料门,实现粗称和精称,执行元件必须使用国内或国际知名品牌气缸和电磁阀,骨料仓设置为1个砂料仓和2个碎石料(最大粒径80mm)仓,其中砂仓设有2个振动器(WAM),骨料称量斗设为4个,每个斗体的有效容积为2m3,采用累加称重计量方式,其中砂仓设有2个振动器(WAM),称重传感器必须使用国内或国际知名品牌,上料高度满足ZL30/ZL50装载机上料要求。

(7)每套HZS60砼搅拌站配置,3台螺旋输送机(不含粉罐,粉罐由招标人提供)。螺旋输送机与粉罐的连接安装由竞标相应人设计并安装,费用包含在报价中,螺旋输送机根据搅拌站平面布置,招标人安装好的粉罐等实际情况设计,应满足使用需要。

(8)称料系统:称量系统采用累加称重计量系统,称量系统称量允许误差:2种外加剂(外加剂为液态)、水、胶凝材料称量最大误差±1%,骨料称量最大误差±2%。

(9)上料方式:骨料提升系统采用皮带输送机(输送带采用人字皮带),输送机机架采用大角钢桁架式,中间有支撑架,倾斜角度设计科学合理,输送带应采用多层优质层尼龙橡胶带,带坠重张紧装置,宽度不小于800mm,输送能力≥300t/h,另外皮带机两侧设有宽450mm的维修走道,设有拉绳式急停开关和防跑偏开关。

(10)供应商要确保配料系统、提升系统、粉料供应计量系统、水供应计量系统、添加剂供给计量系统、气动系统、搅拌系统、控制系统、除尘系统及监控系统以最优方式进行联结且能正常工作且选用国内或国际知名的生产商生产的零部件。

(11)外加剂秤规格,需满足实际出料1.0m³混凝土所需加入外加剂(溶液)重量。

(12)卸料高度:HZS60混凝土搅拌站卸料口距地面不得低于4.2米且预留加装加长出料口装置。

(13)搅拌主楼要求:

①搅拌主楼立柱采用大型钢管制成,刚性大,平台及横梁采用H型钢或大型槽钢,搅拌运输车通道宽应大于4.2m,拢料斗安装在搅拌机出料门下,出口橡胶筒为锥形设计直径不得小于450mm,便于卸料;

②搅拌机主机安装平台上,设计要便于安装骨料中间仓、水泥秤、粉料秤、水秤及外加剂秤等设施,立柱应支撑采用型钢制成,骨料中间仓容积为1.6m3,由钢板制成,内部采取防磨措施,并配有振动器(WAM),执行元件优先国内或国际知名品牌气缸和电磁阀,并按人性化设计;

③搅拌站操作间应采用集装房,集装箱房材质应符合国家标准,采用A级防火岩棉材质及金属材料。结构设计应结实可靠,便于二次使用。

(14)控制系统:控制系统为工业控制计算机加PLC全自动控制,同时配备手动按钮手动控制配料应急控制系统,另外配备打印机1台。

(15)搅拌站采用平地建站,投标人根据以上技术要求做出自己的技术方案及配置图。

(16)项目具备交流网电,额定电压220V/380V、输出频率50HZ、接线方式3相5线。搅拌站全部电气线路要求具有过载、短路、缺相等安全保护装置,电气控制装置中空气开关、保护器、断路器、交流接触器及中间控制继电器等电器元件必须使用国内或国际知名品牌。

(17)搅拌站误操作安全防护技术方面:搅拌机机盖两侧必须设有大开口检视门,方便维修、保养人员的进出,每个检视门都装有可靠的限位开关,当检视门打开时,将自动切断搅拌机电源,有力地保障了进入搅拌机内人员的生命安全。

(18)搅拌站安装避雷针装置,避雷针的选型及安装应满足《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要求。

(19)搅拌站宜采用船舶漆,耐腐耐温,完全满足混凝土生产的恶劣环境要求,并要求在搅拌站相关部位喷涂中国电建和中国水电十五局logo标志。

(20)技术资料及随机附件使用维护说明书、维修手册及配件图册及基础图,并提供电子版2套/台;出厂合格证1份/台;随机附件及专用工具1套/台;安装方案2份。

(21)响应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响应单位保证所报价的产品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响应单位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22)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派驻技术人员对基础施工进行指导,完成除基础建设外的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及建成后对采购方操作及维保人员进行培训,人员熟练操作后方可离场。

(23)交货时需提交的资料:拌合站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手册、安装说明书、合格证等资料。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负责设备在甘肃皇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管理营地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安装、调试(本次拌合站采用指导安装,投标人派至少一名师傅到现场,招标人出2-3人及吊车配合安装,由投标人负责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检验的工作,投标人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费用中)。具体服务期限各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承诺(服务费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在设备使用地提供免费培训,内容包括操作和维修保养等。

(2)如设备在买方使用过程中,出现严重异常或故障时,卖方应从保证工程进展的角度出发,暂时搁置责任追究,保证技术服务人员在买方要求的时间内尽快到达工地现场进行处理,并应携带必要的检测设备和需要更换的备品备件。

(3)对施工现场临时需要的配件,卖方要在买方要求的时间内保证供货。

(4)质保期:设备质保期从设备到达工地现场经安装调试完毕最终验收检验无异议之日起1年。质保期内,产品质量问题投标人免费提供更换所需配件;如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简单修复无法恢复使用时,厂家应该在接到招标人通知的3日内免费修复或者更换设备达到使用程度。

(5)试验:投标人应在出厂前整机调试好,如现场试验的结果,不能满足合同文件或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或设备不能确保正常运行,招标人可要求免费修理或更换设备,甚至拒收。

(6)验收:设备厂内生产完成,投标人通知招标人在5个工作日进行设备出厂验收;设备到达现场后,由于投标人的原因少发和错发,投标人必须在2日内将少发或错发的设备运至现场,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设备现场安装完成后投标人做最终验收,设备正式投入正常使用7天后,开始计算设备质量保证期。

(7)发运:由制造厂至交货地的包装、运输、装卸费及保险费包括在设备总价中,分别报价。验收交货前的设备运输过程中,由于包装不当造成的全部损失和损坏由投标人负责,并由投标人负责限期免费补充供货,设备交付前供方应提供详细的发运装箱清单,清单上注明箱号、体积、重量等内容。

(8)随机附件及专用工具:提供随机附件和工具清单。投标人根据设备特点,制定质保期内所需的易损及备件计划并报价。

4、质量保证期

质保期1年:设备质保期从设备到达工地现场经调试完毕,并试运行达到正常状态15日起计。质保期内,产品质量问题投标人免费维修或更换。质保期内设备出现设计、材料或做工上的原则性缺陷,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的书面通知后,自主选择寄送适当的部件进行替换/修理,或者派遣有能力的工程师进行替换或修理工作,其设备的更换、修理并交付到甘肃皇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管理营地项目部施工现场应在7日内完成,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质保期外的服务承诺(若有)请专门说明。如因设备质量问题造成施工停产7天以上,买方有权就停产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向卖方索赔。

5、设备验收标准

(1)投标人应随同每批设备附一份发货设备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

(2)设备运抵交货地点后,双方单位应按投标人提供的发货设备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如发现包装破损,应做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设备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设备本身造成了损伤,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设备,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补救以达到设备出厂的标准。

(3)设备经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向投标人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设备质量的依据。

(4)招标人出具验收单据后,设备所有权转移给招标人,但并不解除投标人对其设备应负的质量责任。

(5)招标人有权对验收合格后的设备应组织项目各部门参与验收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设备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投标人应及时更换,或者根据招标人要求对缺陷免费进行修复以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

(6)招标人在设备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设备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设备的权利应不会因为设备在从投标人制造厂启运前通过了招标人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7)试验:投标人应在出厂前整机调试好,如现场试验的结果,不能满足合同文件或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或设备不能确保正常运行,招标人可要求免费修理或更换设备,甚至拒收。

(8)设备厂内生产完成,竞标方负责组织并邀请买方代表在制造厂内进行设备出厂初步验收。设备到达甘肃皇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管理营地项目部前,通知招标人在仓库进行验收;设备到达甘肃皇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管理营地项目部后,由于投标人的原因少发和错发,投标人必须以专车运输方式及时发运,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6、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生产和检验投标设备所执行的技术标准号。

(2)提供投标设备的技术资料。包含但不限于设备清单、配件目录、维修、保养手册、操作手册、电器电路图、电线电缆布置图、基础布置图等。

7、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厂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混凝土搅拌站制造、安装经验的生产商,营业范围包含标的物,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 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

(3)投标人具备自行设计、生产制造本次竞标产品的能力,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二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引起的法律诉讼,无骗取合同、欺诈等经济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竞标的情形。

三、报价有效期:30天。

四、结算与付款方式

1、本合同预付款为合同约定总金额的30%,合同签订7日内支付。乙方设备进场验收安装后支付已结算挂账货款金额的60%,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通过甲方验收后支付已结算挂账货款金额的10%。乙方应提供与所供货物金额相一致的13%全额国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提供虚假发票,发票的真实性由供货方负责。

3、付款方式:

3.1按照支付按照“先开票、后付款”原则。

3.2甲方以银行转账或金融产品(银行供应链、信用证、保理、电建融信、建行E信通、工行e信、银行承兑、平安好链等)方式支付,金融产品贴现息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当理解甲方可能出现的临时性资金短缺,若因业主付款滞后或甲方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导致甲方不能按照约定付款的,乙方应充分理解并同意无息延期支付。不得因资金不到位拒绝供货或延迟供货,不得因资金因素对甲方产生不良影响。如过程出现断供或连续断供情况,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五、报价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的编写必须按照上述商务、技术具体要求逐项填写,内容必须详细明确(可不限于上述范围),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后上传至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ec.powerchina.cn)。

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9月1日下午17:00

报价截止日期:2024年9月2日上午10:00

联系人:孔力

  话:17398678878

  箱:365458184@qq.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