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电建山东电建公司宁夏电建华电木垒80万千瓦风电发电项目(华电新疆昌吉古尔班通古特风电项目)角钢和铜排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采购单位:宁夏电建公司
招标顶目编号:POWERCHINA-0124002-240893
一、标书内容
询 比 价 公 告
1、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华电木垒80万千瓦风电发电项目(华电新疆昌吉古尔班通古特风电项目)需对下列物资进行招标采购:
(详见询价一览表)
2、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凡符合上述资质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0月31日下午15:00之前,注册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成为宁夏电建合格供应商,并进行网上报名。
3、凡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单位必须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注册登记,还没有注册的供应商请在报名前完成在中国电建集采平台注册登记工作。
4、本次采购采用竞价采购(公开询比价)方式:投标报价为两次竞价方式,参加投标单位请务必于2024年10月31日下午15:00之前进行一次报价,否则无法进行二次报价。
5、投标单位如有问题请与我方联系,联系人:王银 联系电话:15009617057;项目技术人员联系人:王庆阳 联系电话:18709662308
6、付款方式:
(1)材料到货款:分批结算,到货款为到货批次对应金额的60%。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订货材料全部运到交货地点,并将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开具对应金额合规的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对应材料价款的100%)提供给甲方,甲方在材料质量检验合格后(以现场提供依据为准),1个月内向乙方支付该批次对应材料金额60%的到货款。
(2)验收款:安装验收完毕3个月内(以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甲乙双方办理结算书后,乙方开具剩余材料费结算额合规的100%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额的90%。
(3)结算总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
质保期满2年,且工程交付使用后无质量问题,由甲方出具书面评定意见后全部支付(无利息)。质保期内如出现的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质保金不予退还或者按照质量保函行使索赔权。同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仍应赔偿全部损失。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缺陷责任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扣除乙方应承担的维修费用或违约金等)。
7、验收方式:满足国标。正负偏差率必须在国标范围内。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报价表
1、投标单位报价须为到货指定地点(华电木垒80万千瓦风电发电项目)的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税费(材料13%增值税专用发票)、包装、保险、运费、现场到货验收、材料相关的第三方检测、配合现场试验、整体验收、资料移交和售后服务费、竣工和缺陷责任处理等由乙方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投标单位报价时请注明生产厂家、交货周期。
3、本次采购供货时间为:中标通知书下发后15天内,具体以项目通知为准,投标单位就此项要求需给予明确回复。
4、报价有效期:至少30个工作日。
5、随车资料:生产厂家资质和经销商资质,产品质量合格证和供货清单等。
6、交货地点:华电木垒80万千瓦风电发电项目施工现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依尔喀巴克村境内)。
二、其它
1、投标单位对采购物资需求一览表中的采购物资,凡有生产(或经营)能力的,均可以进行投标报价,无能力生产(经营)的不中标。
2、各投标单位应同时上传可编辑版和盖章版的报价单。
3、各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报价,否则视为废标。
4、各投标单位的报价必须加盖具有法律相应的公章,电子公章必须是经有关部门备案有效的,如开标后发现不满足以上情况,视为废标。
询价一览表
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202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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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顶目编号:POWERCHINA-0124002-240893
一、标书内容
询 比 价 公 告
1、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华电木垒80万千瓦风电发电项目(华电新疆昌吉古尔班通古特风电项目)需对下列物资进行招标采购:
(详见询价一览表)
2、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凡符合上述资质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0月31日下午15:00之前,注册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成为宁夏电建合格供应商,并进行网上报名。
3、凡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单位必须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注册登记,还没有注册的供应商请在报名前完成在中国电建集采平台注册登记工作。
4、本次采购采用竞价采购(公开询比价)方式:投标报价为两次竞价方式,参加投标单位请务必于2024年10月31日下午15:00之前进行一次报价,否则无法进行二次报价。
5、投标单位如有问题请与我方联系,联系人:王银 联系电话:15009617057;项目技术人员联系人:王庆阳 联系电话:18709662308
6、付款方式:
(1)材料到货款:分批结算,到货款为到货批次对应金额的60%。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订货材料全部运到交货地点,并将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开具对应金额合规的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对应材料价款的100%)提供给甲方,甲方在材料质量检验合格后(以现场提供依据为准),1个月内向乙方支付该批次对应材料金额60%的到货款。
(2)验收款:安装验收完毕3个月内(以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甲乙双方办理结算书后,乙方开具剩余材料费结算额合规的100%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额的90%。
(3)结算总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
质保期满2年,且工程交付使用后无质量问题,由甲方出具书面评定意见后全部支付(无利息)。质保期内如出现的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质保金不予退还或者按照质量保函行使索赔权。同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仍应赔偿全部损失。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缺陷责任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扣除乙方应承担的维修费用或违约金等)。
7、验收方式:满足国标。正负偏差率必须在国标范围内。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报价表
1、投标单位报价须为到货指定地点(华电木垒80万千瓦风电发电项目)的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税费(材料13%增值税专用发票)、包装、保险、运费、现场到货验收、材料相关的第三方检测、配合现场试验、整体验收、资料移交和售后服务费、竣工和缺陷责任处理等由乙方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投标单位报价时请注明生产厂家、交货周期。
3、本次采购供货时间为:中标通知书下发后15天内,具体以项目通知为准,投标单位就此项要求需给予明确回复。
4、报价有效期:至少30个工作日。
5、随车资料:生产厂家资质和经销商资质,产品质量合格证和供货清单等。
6、交货地点:华电木垒80万千瓦风电发电项目施工现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依尔喀巴克村境内)。
二、其它
1、投标单位对采购物资需求一览表中的采购物资,凡有生产(或经营)能力的,均可以进行投标报价,无能力生产(经营)的不中标。
2、各投标单位应同时上传可编辑版和盖章版的报价单。
3、各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报价,否则视为废标。
4、各投标单位的报价必须加盖具有法律相应的公章,电子公章必须是经有关部门备案有效的,如开标后发现不满足以上情况,视为废标。
询价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材质 | 单位 | 暂估数量 | 备注 |
1 | 镀锌⻆钢 | 40*4 | | 吨 | 8 | |
2 | 镀锌⻆钢 | 50*5 | | 吨 | 12 | |
3 | 铜排 | TMY-25*4 | | 米 | 850 | |
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202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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