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2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本招标项目重庆长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25000t/a苯胺搬迁项目已由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备案证2111-500115-04-01-869159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长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重庆长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流化床反应器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重庆长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25000吨/年苯胺搬迁项目流化床反应器
2.2建设地点: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
2.3项目规模:流化床反应器1套(包含流化床反应器内件:三级旋风分离器1套)。
2.4工 期:
2.4.1设备供货工期:合同签订完成之日起,18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工作,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其中三级旋风分离器设计需返回的条件要求(详见附件2《三级旋风分离器请购书》),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提供。
2.4.2质保期:质保期为性能验收合格后12个月。
2.5招标范围:流化床反应器制作、部件设计制作或采购(含三级旋风分离器)、装配(含现场组装)、运输、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人员培训和全套图纸资料等服务,并向甲方或项目总体设计院提交界区所需专业的所有接口条件。
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设备材料及部件采购、选型、供货(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包装、运输和保险、配合并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技监检验、验收,技术资料提交(包含但不限于全套质量证明书3套、三级旋风分离器制作图、安装图等)、人员培训、质保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和易损耗件的提供等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图所示的文件、图说(含文字及数字表诉内容)和答疑、补疑等包含的所有内容为准)。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3.1.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1.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1或A2)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A1或A2)证书,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投标人所投产品若是进口设备,则该设备生产企业需在中国境内有相应的售后服务机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长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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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长寿区化北二路7号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 |
联系人: |
罗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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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陈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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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87657026 | 联系电话: | 023- 67708986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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