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饶县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施工及监理—大码头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gp37052300020230200012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东营尊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女士0546-668078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饶县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施工及监理—大码头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3705000001001365;SDGP370523000202302000122(计划编号:37052300018110120230061)
本招标项目广饶县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施工及监理—大码头镇已由广饶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广审批项字【2022】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广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人地址:广饶县人民路205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东营尊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饶县华东文化商务中心一楼东侧 
工程名称:广饶县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施工及监理—大码头镇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监理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具体施工过程中、保修期内发生的监理工作。
工程规模:本工程为广饶县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大码头镇,主要包括:镇区内主干道路两侧沿街小区、学校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污水集中到镇区污水管网,分两个标段:一标段为东区大码头镇镇区,二标段为西区老西刘桥镇区,相应的雨污管线铺设及开挖恢复、化粪池的改造、新建一体化泵站等配套设施的施工,以及相应的道路改造提升,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计划投资:施工计划投资约3565万元,监理计划投资约35万元。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2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21日;总工期:90日历天。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工程地点:广饶县境内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分为两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计划投资如下:
施工第一标段:计划投资约1940万元;
施工第二标段:计划投资约1625万元;
监理标段:计划投资约35万元。
渣土类型及数量:三类,第一标段约12000立方米,第二标段约10000立方米。
二、项目招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与施工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
参与监理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监,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总监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注册监理师经主管部门书面批准的除外);
投标人所报项目经理(施工)或项目总监(监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后超过6个月且已按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之日前提供招标人出具的经监督管理部门和招标人盖章的变更证明材料或能体现已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变更内容的原中标通知书原件,未提供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按弄虚作假处理。
3、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或其省级分网现场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
5、针对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项目管理班子最低配备要求为:施工1名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监理1名注册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所报人员具有合格有效的证书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中标人在中标后应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配备项目管理班子;
6、投标人需提供本企业为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公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注册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为自2022年6月开始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料;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参与施工标段投标的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两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三、投标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0日0时00分至2023年7月9日24时00分进入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企业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服务指南”→“主体信息库注册申报流程”及“CA证书办理及激活操作说明 ”,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自行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人网上登记凭证的打印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6月20日0时00分至2023年7月9日24时00分。
2、方式: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指定栏目;
2、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交易乙方会员端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上传成功,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3年7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饶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298室(广饶县花苑路317号,县游泳馆东侧)。
3、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开标。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1小时内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 )“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投标截止时间后请各投标人根据网上开标流程进行操作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各投标人必须实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网站(原东营建设信息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和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饶县)等媒介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广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546-6095116
2、招标代理机构:东营尊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546-6680788
3、监督单位:广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546-6457704           
4、技术指导电话:0546-8388055、400-998-0000(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九、异议受理部门
1、招标人:广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广饶县人民路205号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546-6095116
2、招标代理机构:东营尊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饶县华东文化商务中心一楼东侧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546-6680788
 
附件
招标公告.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