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明珠国际商务中心4、5幢18楼室内装修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95.76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4/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明珠国际商务中心4、5幢18楼室内装修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C20230403GKGC0001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明珠国际商务中心4、5幢18楼室内装修施工项目已列入2023年度采购计划,项目业主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项目名称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明珠国际商务中心4、5幢18楼室内装修施工项目,建设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206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4、5幢18楼,建筑面积1973.45平方米。项目包含原有成品保护、施工现场封闭、拆除;强电线路安装、开关插座灯具安装;石膏板吊顶;轻钢龙骨石膏板隔断、钢化玻璃隔断;地毯;成品墙面饰面板;一般抹灰、乳胶漆;窗帘;玻璃感应门、套装门;踢脚线;空调拆除安装;消防系统安装等。本次采购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或概算)为1957637.64元。
2.2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合同段),招标范围如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3其他:本项目合同签署将根据采购人要求,中标人分别和招标人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浙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各自的合同,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系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或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装修业绩且单个合同业绩不得少于150万元。
3.2 项目负责人
(1)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负责人。在响应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响应。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3 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1日。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channel/zxzx3/73.htm)→《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由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571-86909655;技术服务由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021-962600,客服应急电话(非工作时间拨打):1732132662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4月12日16:00。招标人将于2023年4月13日前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上述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4月17日上午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
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至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503室,联系人:朱先生,电话号码:0571-87001192)。
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视为放弃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纸质投标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的(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方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tocke.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联 系 人:蒋先生
电 话:0571-87902757
电子邮 件:jiangzhanghuo@stock.com.cn
系统维护电话:0571-86905322(系统维护人员仅提供系统技术问题咨询,不提供投标业务问题咨询。)
备注:标书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人为招标人蒋先生;系统操作异常,请联系系统维护。
2023年4月3日
(项目编号:ZC20230403GKGC0001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明珠国际商务中心4、5幢18楼室内装修施工项目已列入2023年度采购计划,项目业主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项目名称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明珠国际商务中心4、5幢18楼室内装修施工项目,建设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206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4、5幢18楼,建筑面积1973.45平方米。项目包含原有成品保护、施工现场封闭、拆除;强电线路安装、开关插座灯具安装;石膏板吊顶;轻钢龙骨石膏板隔断、钢化玻璃隔断;地毯;成品墙面饰面板;一般抹灰、乳胶漆;窗帘;玻璃感应门、套装门;踢脚线;空调拆除安装;消防系统安装等。本次采购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或概算)为1957637.64元。
2.2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合同段),招标范围如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3其他:本项目合同签署将根据采购人要求,中标人分别和招标人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浙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各自的合同,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系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或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装修业绩且单个合同业绩不得少于150万元。
3.2 项目负责人
(1)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负责人。在响应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响应。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3 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1日。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channel/zxzx3/73.htm)→《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由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571-86909655;技术服务由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021-962600,客服应急电话(非工作时间拨打):1732132662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4月12日16:00。招标人将于2023年4月13日前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上述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4月17日上午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
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至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503室,联系人:朱先生,电话号码:0571-87001192)。
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视为放弃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纸质投标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的(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方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tocke.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联 系 人:蒋先生
电 话:0571-87902757
电子邮 件:jiangzhanghuo@stock.com.cn
系统维护电话:0571-86905322(系统维护人员仅提供系统技术问题咨询,不提供投标业务问题咨询。)
备注:标书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人为招标人蒋先生;系统操作异常,请联系系统维护。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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