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沃新能源乘用车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25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3-053
预算金额255万元
招标公司郑州航空港枢纽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杨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段明涛0371-6886593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8
公告正文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沃新能源乘用车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全过程造价 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国企招采-2023-05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沃新能源乘用车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55 万元,招标人为郑州 航空港枢纽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项目地块面积约 96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59 万平方米(不含计容面积),主 要建设研发中心、展示营销中心、生产制造组装标准化车间及配套辅助用房等;地下建筑面 积约 8000 平方米,主要建设地下车库、人防工程及设备房等,园区配套建设停车场、充电 桩、道路、地榜、污水处理站、配电站、供油站、活动场等以及相关设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沃新能源乘用车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 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沃新能源乘用车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 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 的独立法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土建或安装专业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具有 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 8 年及以上(以注册造价师初始注册时间为准)注: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http://jzsc.mohurd.gov.cn/home”显示的相关注册查询截图(截图须显示人员姓名、执业 注册信息)(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项目负责人 须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
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3 年 07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 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 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 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 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招 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评标过程中,评委对于查询结果有异议的,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以后提供的查询资料为准。(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 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 代表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要求为准);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0 年 10 月 18 日-投标截止之日),以实际行为发生时间为准。
4.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 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 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 布日之后】。
评标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对于查询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查询结果与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不 一致,以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2)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如有)须为本企业正式员工,须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 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 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3 年 07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 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 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
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0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0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0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10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 库登记”后,凭 CA 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0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沃新能源乘用车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业主 单位(投资单位):郑州航空港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代建人):郑州航空港枢 纽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 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沃新能源乘用车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全过程造价 咨询服务。
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3-053
3.项目概况:该项目地块面积约 96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59 万平方米(不含计容面积),主要建设研发中心、展示营销中心、生产制造组装标准化车间及配套辅助用房等;地下建筑 面积约 8000 平方米,主要建设地下车库、人防工程及设备房等,园区配套建设停车场、充 电桩、道路、地榜、污水处理站、配电站、供油站、活动场等以及相关设备。
4.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概算审核、目标成本 测算及控制、模拟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评审工作,协助招标工作顺 利进行专业建议等过程工作;重计量及工程产值计量;进度款、变更签证审核及认质;预结 算及竣工结算审核、核对和审计评审配合工作;与成本相关的其他工作。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并配合做好项目审计和财务决算等工 作。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造价管理的规定,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造价咨询服务 和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土建或安装专业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具有 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 8 年及以上(以注册造价师初始注册时间为准)注: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http://jzsc.mohurd.gov.cn/home”显示的相关注册查询截图(截图须显示人员姓名、执业 注册信息)(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项目负责人 须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 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3 年 07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 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 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 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 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招 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评标过程中,评委对于查询结果有异议的,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以后提供的查询资料为准。(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
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 代表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要求为准);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0 年 10 月 18 日-投标截止之日),以实际行为发生时间为准。
4.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 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 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 布日之后】。
评标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对于查询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查询结果与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不 一致,以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2)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如有)须为本企业正式员工,须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 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 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3 年 07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 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 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 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0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10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北 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 CA 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 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 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0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本项目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 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 投标程序 4.提高招标效率规定,将此次招标设定为简易采购。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 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 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 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5.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网 址为:https://www.zzhkgggzy.cn:18182/BidOpeningHall/bidhall/henan/login.html。投 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 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 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郑州航空港科创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kctzgroup.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 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枢纽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华夏大道 180 号金融广场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0371-8619050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 15 号楼 F 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 200 米路南)联 系 人:段明涛、乔天麒、赵育妍
电 话:0371-68865936
邮 箱:xingdadailibu@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6 楼 605 室
电 话:0371-60601020
邮 箱:tkjjjc@syqtk.com
2023 年 09 月 28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枢纽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华夏大道 180 号金融广场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0371-8619050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 15 号楼 F 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 200 米 路南)
联 系 人: 段明涛、乔天麒、赵育妍
电 话: 0371-68865936
电子邮件: xingdadailibu@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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