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太平镇丰收节罗李林区一号大型游乐组合滑梯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10-01号
预算金额25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建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信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之军1338380000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7
公告正文

太平镇丰收节罗李林区一号大型游乐组合滑梯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2023-10-01 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太平镇丰收节罗李林区一号大型游乐组合滑梯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5 万元,招标人为原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文件采购目录所有要求,详见第六章技术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太平镇丰收节罗李林区一号大型游乐组合滑梯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太平镇丰收节罗李林区一号大型游乐组合滑梯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出具的近 1 年内资信证明(法人 为基本开户行)、或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 6 个月内(任意连续 3 个月)已 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 6 个月内(任意连续 3 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 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 给予处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新乡市财政局《关于规范预算编制落实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 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需在中国境内注册。
4、本项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个工作日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 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 购活动;【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0 月 26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1 月 01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新乡市高新区振中路与道清路交叉口向南 500 米信达花园 C 号 D 号营业房 101 号二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新乡市高新区振中路与道清路交叉口向南 500 米信达花园 C 号 D 号营业房 101 号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太平镇丰收节罗李林区一号大型游乐组合滑梯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太平镇丰收节罗李林区一号大型游乐组合滑梯项目
2、项目编号:2023-10-01 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5 万元
5、采购内容:招标文件采购目录所有要求,详见第六章技术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及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
8、质量要求:合格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出具的近 1 年内资信证明(法人
为基本开户行)、或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 6 个月内(任意连续 3 个月)已 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 6 个月内(任意连续 3 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 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 给予处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新乡市财政局《关于规范预算编制落实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 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需在中国境内注册。
4、本项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个工作日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 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 购活动;【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信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高新区振中路与道清路交叉口向南 500 米信达花园 C 号 D 号营业房 101 号二楼会议室)。
3、方式:现场获取
4、获取磋商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其它资料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5、售价:300 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3 年 11 月 7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信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高新区振中路与道清路交叉口向南 500 米信达花园 C 号 D 号营业房 101 号二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 年 11 月 7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信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高新区振中路与道清路交叉口向南 500 米信达花园 C 号 D 号营业房 101 号二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原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纪委监督 0373-3722218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原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 址:新乡市原阳县新城区原阳政府南广场对面图书馆 联系人:李建伟
联系方式:166373384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信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 7 号 3A 座 2102-A02 联系人:张之军
联系方式:13383800006
河南信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 年 10 月 25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原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纪委监督。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原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 址:新乡市原阳县新城区原阳政府南广场对面图书馆 联 系 人:李建伟
电 话:1663733844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信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 7 号 3A 座 2102-A02 联 系 人: 张之军
电 话: 13383800006
电子邮件: yx2008202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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