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交易公告]汉滨区月河灌区管理处围墙、鱼池拆除重建工程(二次)采购公告
金额
82.97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lw-ak-cg-202137-1
预算金额82.97万元
招标公司汉滨区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胡工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利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晨15591559688
标书截止时间2022/08/19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29
公告正文
[交易公告]汉滨区月河灌区管理处围墙、鱼池拆除重建工程(二次)采购公告

汉滨区月河灌区管理处围墙、鱼池拆除重建工程(二次)潜在的供应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8-29 11: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LW-AK-CG-202137-1

2、项目名称:汉滨区月河灌区管理处围墙、鱼池拆除重建工程(二次)

3、预算金额:829,748.67元

4、最高限价829,748.67元

5、采购需求:汉滨区月河灌区管理处围墙、鱼池拆除重建工程(二次)1项, 采购预算: 829,748.67元,项目概况:新修苗圃段围墙198m,新修鱼池152m,断面采用C20埋石砼(埋石率20%)基础加透视围墙(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用于汉滨区月河灌区管理处围墙、鱼池拆除重建。

6、合同履行期限:2022-09-01 08:00:00 至 2022-10-30 18: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②.《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④.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⑤.《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⑨.《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

②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③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原件或二维码可查询的影印件)和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且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证明材料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两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⑤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0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⑥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0月至今任意两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和2021年10月至今任意两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参保缴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⑧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出具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 2022年0815 至 2022年08月19 ,每天上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须知: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缴费确认: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将投标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及上述特定资格要求1-4项盖鲜章的扫描件(文字及公章须清晰无缺失,并标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849736610@qq.com),并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进行缴费确认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扩展名为(*.SXSZF)的电子磋商文件。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缴费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6、请各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7、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人只可委托一名持绿色健康码的代表到场参会,并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9 11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 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29 11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汉滨区水利局

联系人:胡工

联系地址:汉滨区大桥路苗圃巷5号

联系电话:1592954380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晨

话:15591559688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利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香溪社区香溪路80号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陕西利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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