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县域支行会计凭证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gffw-32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樊先生0451-87792323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婷婷0451-5567121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县域支行会计凭证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23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招标公告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县域支行会计凭证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2024-GFFW-3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县域支行会计凭证配送项目,招标人为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县域支行会计凭证配送项目

2.2招标范围:哈尔滨分行县域支行会计凭证统一配送到哈尔滨市道里区西八道街2号3楼302室哈尔滨分行服务作业中心

2.3最高投标限价:3公斤以内40元/包,续重每公斤1元

2.4服务期限:3年(采购1+1+1模式)

2.5服务地点:哈尔滨分行县域支行和哈尔滨市道里区西八道街2号3楼302室哈尔滨分行服务作业中心

2.6中标人数量: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款: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所投设备、产品、服务等具有相关服务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且其被禁止参加采购的期限已届满的供应商。

4.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近三年内未与哈行系统任何单位发生过诉讼争议,与哈行系统任何单位合作过程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未被列入《哈尔滨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用名单》和《哈尔滨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黑名单》。

6.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来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9.投标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即增值税专用发票)。

10.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后,在合作期间不得拒绝接受哈尔滨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订单,不得接受订单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否则,同意哈尔滨银行有权将其列入《哈尔滨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用名单》中。

(二)专用条款

1.投标人近三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1个(含)以上与招标人需求相近、行业相近(金融类)的成功案例(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方式:请潜在投标人2024年08月23日8点30分至2024年08月29日16点内,将“①本项目的项目名称、②潜在投标人单位名称(全称)③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手机)、④文件费网上汇款成功截图”以上准确信息,一并发送至邮箱Dept5@guofa818.com进行登记。

1)投标人登记时:请注明邮件名称,邮件名称填写“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县域支行会计凭证配送项目+投标人全称

2)投标人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简称及用途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县域支行会计凭证配送项目+招标文件费”。

3)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每日截止时间(16时)后统计邮箱登记信息及核实网上银行汇款信息,并向成功登记、汇款的投标人邮箱发送采购文件。

4)每日16时后到达的邮件或汇款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提交,招标代理机构将按下一个工作日登记、处理该邮件及汇款,本招标文件获取期限截止时间后到达的邮件或汇款视为逾期,不予受理。

5)如投标人邮件信息或汇款信息不准确,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邮件到达时间及招标文件费到账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显示的邮件到达时间及招标代理机构网上银行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建议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逾期)

7)各投标人汇款后必须自行核对招标文件费是否有退票返款情况。

8)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如包含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的,且投标人在该公休日、节假日内发送的任何邮件或汇款,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公休日或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处理。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汇款信息:

户名: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300186595105050727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道里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09130900,地点为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

7.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人: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人:樊先生

   话:0451-87792323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人:刘婷婷、杨洋、王铭启

   话:0451-55671212

   箱:Dept5@guofa818.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