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倩倩0371-5513120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5
公告正文
郑州航空港临空枢纽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供配电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临空枢纽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郑港经发投资【2023】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广睿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银行贷款资金及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供配电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临空枢纽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供配电工程。
2.2项目编号:HKG-JS-202309097 
2.3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临空枢纽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总占地面积315685.22平方米(约473.53亩),总建筑面积167888.69平方米。地上主要建设展厅、登录厅、餐厅、通廊、门岗、开闭所等,地下主要建设地下车库、设备机房等。
2.4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临空枢纽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供配电工程施工图纸(图纸版本号:202307)、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补充说明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郑州航空港临空枢纽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中心配及登录厅、能源中心、1#-8#展厅、西餐厅各区域配供配电工程,包含供配电设备材料采购、加工、运输、安装、标签、调试(配电工程的系统测试、交接性试验、高低压检测及各类测试)、计量表申报及移交、成品保护、配合其他专业工程施工、组织交工验收等;负责协调所有内外部关系、直至通电运行,负责配电工程资料的整理移交,送电手续的办理,质保服务,相关费用自理。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取得国家能源局(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高低压开关柜和变压器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高低压开关柜和变压器不要求为同一制造商)。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网站查询页),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08月的缴纳证明。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最近一个月的缴纳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
备注:项目经理是一级建造师,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按照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注意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0年10月25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08月的缴纳证明。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最近一个月的缴纳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同一标段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须包含基础信息、股东信息)。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28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10日17时00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附在投标文件中,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由于相关资料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广睿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0371-56083720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 系 人:王倩倩、李月晓、田亚亚、马哲
电    话:0371-55131206、0371-86688491(转629)
邮    箱:hxzx04@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1-86199628
 
 2023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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