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先锋街道创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一期项目的招标公告
保障性安居工程一期设计规划方案设计配套施工图设计供配电设计根据地质勘察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配套工程人防标识标牌道路绿化景观围墙登高场地标线路灯车棚停车位标线雨污水管道给水管道管线综合布置考古调查勘探设计服务后续服务人防设计公建配套方案公建配套施工图总平面规划设计日照分析报告书社会稳定性评估报告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评估报告地质灾害评估土壤污染检测报告公共建筑设计地下车库配电房配套用房人防工程平战转换预案编制门卫自行车库汽车库坡道棚架幕墙钢结构雨棚电动车充电位汽车充电桩二次深化设计深基坑设计文件支护护坡给排水监测方案专家论证周边相邻建构筑物绿色建筑设计绿色设计标识配套设施工程方案设计雨污管道照明亮化消防水池广电智能化设计供水设计通信建筑小品弱电配套设计燃气深化设计综合管网布置设计智能化方案人防标牌设计标识标线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地基或暗河的回填处理意见工程质保期服务消防审查抗震审查施工图审查智能化评审室外配套评审工程预算编制设计交底技术咨询把关增补设计设计变更参与项目各阶段直至工程竣工的各项验收专项设计图纸会签栏杆雨篷电力设计用电方案工程设计建筑工程工程勘察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4/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20612030700040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樊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女士0513-8610111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1
公告正文
[0]先锋街道创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一期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3206120307000408 项目名称 先锋街道创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一期项目
标段编号 A3206120307000408001001 标段名称 先锋街道创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一期项目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先锋创新区安置地块一期设计项目(资格后审)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先锋创新区安置地块一期设计项目根据《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提前招标,项目业主为南通空港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通空港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规划方案、施工图、供配电等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通州区先锋街道北至世纪大道,南至G15先锋收费站,西至先锋路,东至G15高速公路。2.2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1269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主要内容:地质勘察、规划方案设计、所有单体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配套工程(包括人防标识标牌、道路、绿化景观、围墙、场地、路灯、车棚、停车位、雨污水管道、给水管道、供配电等其它管线综合布置等)及考古调查勘探。(详见设计范围及相关要求),其余详见红线图。2.3设计服务期限:120日历天;服务周期:施工阶段设计服务及后续服务等。按下述要求执行:(1)设计合同订立后14个日历天内完成规划方案文本,深度、数量满足规划部门要求;(2)规划部门审核通过后14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方案文本,深度、数量满足区规划办公会要求;(3)区规划办公会召开后14个日历天内修改完成规划总平图,深度、数量满足区规委会要求;(4)区规委会召开后14个日历天内修改完成项目方案,深度、数量满足其他相关部门要求并通过项目方案评审会;(5)项目方案评审会召开后35个日历天内完成主体施工图,深度满足施工图送审要求,含人防设计;(6)项目方案评审会召开后14个日历天内完成公建配套方案文本,深度、数量满足公建配套评审要求;(7)公建配套评审会召开后14个日历天内完成公建配套施工图,深度、数量满足配套施工图送审要求;(8)施工阶段服务:施工期间应确保施工过程中现场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能够及时、正确地得到解决;(9)其他设计成果交付时间等具体要求以招标人通知为准。2.4设计范围:(1)项目的总平面规划设计(包含整个地块的总平面设计);(2)各类建筑单体方案设计;(3)日照分析报告书(满足规划部门要求);(4)社会稳定性评估报告、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用于项目立项)、安全评估报告(如需)、地质灾害评估、土壤污染检测报告、考古调查勘探;(5)初步设计;(6)施工图设计及公共建筑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地下车库、配电房、配套用房、人防工程(含平战转换预案编制)、门卫、车库(含自行车库、汽车库坡道棚架)、幕墙、钢结构雨棚、电动车充电位及棚架、汽车充电桩等及所有的二次深化设计等】;(7)地质勘察;(8)深基坑设计文件(包括支护或护坡,降、排水,监测方案、专家论证等)及深基坑、周边相邻建构筑物及管线等监测;(9)绿色建筑(指整个小区内建筑和配套工程的绿色建筑设计和绿色设计标识。中标单位需根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完成项目绿色建筑项目备案及绿色建筑竣工验收相关资料,确保项目能够通过绿色建筑竣工验收。);(10)所有配套设施工程方案设计及所有配套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围墙、道路、场地(包含围墙内外的停车场、主次大门内外场地等)、停车位(含充电桩)、雨污管道、给排水、景观、绿化、路灯(含路灯式样)、照明、亮化、消防水池、消防(含消防性能设计)、广电、智能化、供水、通信、建筑小品、供配电、弱电等所有配套设计,含供配电、供水、燃气等所有管道的综合管网布置设计,除燃气深化设计外其余的配套设计);(11)智能化设计,总平图通过规划评审后,智能化方案通过区技防办评审。(12)标识标牌设计(包含人防标牌设计,满足人防验收要求)、标识标线(包含地上地下交通标识标线、停车位标线、登高场地标线等);(13)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均需达到报建要求);(14)根据地质勘察报告出具地基或暗河的回填处理意见(如有);(15)竣工验收前的相关配合、与相关设计单位的配合及施工阶段和工程质保期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在相应阶段的消防审查、抗震审查、施工图审查、智能化评审、室外配套评审、工程预算编制及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施工全过程的技术咨询和把关、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要求的增补设计和设计变更等);参与项目各阶段直至工程竣工的各项验收等所有配合服务;设计单位需提供与本项目相关但不在其设计范围的其他专项设计(如有)的配合以及图纸会签等技术服务);(16)提供设计概算。备注:1、所有施工做法必须出节点详图(不得出现参照图集内容条款),不得出现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二次设计项目(如栏杆、雨篷、幕墙等),不得使用专利产品,以及市场无可竞争替代产品。2、供配电设计由中标单位委托供电公司认可的专业电力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含用电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中标单位完成设计方案后需自行送供电公司审核并取得供电答复单;施工图设计必须通过供电公司审核。3、供水设计由中标单位设计,中标单位完成设计方案后需自行送水务公司审核;施工图设计必须通过水务公司审核。4、如中标单位不具备相应专项设计资质,应当在得到甲方同意后,委托具备相关专项设计资质的单位完成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任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附件1《规划设计任务书》中设计项目内容及成果约定的内容。2.5设计质量及深度满足现行国家、省、市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同时也要符合本项目设计任务书及通州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施工图设计应满足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确保图纸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并满足《施工图设计任务书》、通州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及《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CA系统中设计质量要求统一按 合格 填写。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企业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1.2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牵头人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4. 规划方案设计补偿费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补偿标准:设计方案得分排名第一、二、三名的投标人,由中标人分别给予叁万元、贰万元、壹万元的设计方案补偿费(补偿费需在签订设计合同前由中标人付清,得到方案补偿的设计单位须以U盘形式提交技术标投标文件给招标人,招标人不在中标价以外另行补偿此费用)。最终所有参加投标的设计方案版权及使用权归招标人。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21日 9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特别提示: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入围方法为全部入围。9.评标方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10.特别提醒(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本项目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南通空港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通州区金霞路555号圆宏大厦(江海圆融汇)6楼联 系 人:樊先生               联系电话:0513-86129962招标代理机构: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80号联 系 人:周女士、刘先生       联系电话:0513-86101116、1530648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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