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012023000153
预算金额16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翌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呼先生028-68360870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3000153
二、项目名称:执行辅助事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通发广进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成都高新区高朋大道21号 1,617,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通发广进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法律服务 执行辅助事务采购 对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执行辅助事务进行外包服务。按照要求对材料收转、财产查控、网拍辅助、执行送达等执行工作中的辅助性事务进行外包。 包含材料收转、终本管理、财产查控、网拍辅助等执行工作中的辅助事务助性事务,具体涵盖事务流转台账填报、对接法官团队受领、反馈执行辅助事务材料;查控文书协助制作、协助开展网络查控、协助办理对外委托查控事项、协助开展传统调查;资产处置案件文书处置文书送达、现场勘验、网络挂拍、组织看样、制作VR、网拍咨询服务;终本案件辅助约谈、终本案件管理等执行工作中的辅助性事务;协助对资产处置中心及终本中心办理案件开展质检、协助案款管理、网格员管理、执行指挥平台系统的维护、2110服务电话接办等其他综合事务。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1)供应商须确保合理使用采购人提供的办公设施设备完好。 (2)供应商接受采购人办公场所和案件交接、监督、验收。 (3)供应商提供加工人员、技术支持人员、管理人员及所有工作设备。 (4)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指导监督,遵守法律法规,承担其内部管理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5)服务响应时间:按照服务内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若出现突发情况应及时报告采购人,并于3日内解决。 1,617,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玉、龙海燕、徐春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照采购文件中收费标准计算。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784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号:51010023210200014426[2023]00755;2、采购品目名称:C23010000 法律服务;3、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4、采购预算:162万元;最高限价:162万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地址:天府新区兴隆镇梦溪路1399号
联系方式:028-622922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翌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1-3-802
联系方式:028-683608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呼先生
电话:028-68360870
四川翌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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