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海南省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监管(二期) | 项目编号 | ZA-CG2021-003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万元) | 300.0 |
最高限价(万元) | 300.000000 | ||
采购需求 | 项目一、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风险防控项目 1.加强海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防护措施、安全距离和情景化应急预案管理。 (1)推进《海南省可查验防护措施管理规范》在海南省全省的宣贯和技术培训; (2)依照《海南省可查验防护措施管理规范》,完成全省所有重大危险源可查验防护措施清单的评估编制工作; 2.推进海南省化工园区(集中区)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评估、登记和整理工作。 (1)推进《化工园区(集中区)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在海南省全省的宣贯和技术培训; (2)依照《化工园区(集中区)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中提供的评估标准,完成对全省所有重大危险源外部防护距离现有报告的合格性评估和正确性评估。 (3)对发现的现有不满足安全间距的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外部防护距离的评估,总数不超过10%。 (4)对所有整理完成的外部防护距离图整合进GIS地图。 3.强化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专项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 (1)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情景化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在海南省全省的宣贯和技术培训; (2)编制4处重大危险源情景化专项应急预案编制示例(包含典型火灾和有毒物质泄漏场景),对全省10%的重大危险源提交的情景化专项应急预案完成评审和修改意见。 4.编制完成小型点供液化天然气站设计管理规范。 项目二、危险化学品全产业链安全管理项目 1.依照《海南省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全产业链条、全生命周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的措施要求,配合完成海南省仓储物流信息化系统的设计上线测试、平行部门协调、数据录入和危险化学品专业技术支持工作。 2.配合海南省仓储物流信息化系统的上线,落实在各市县、港口、运输车辆、企业的多层多次培训、检查、数据统计分析、纠错支持、系统运行监测和监管建议咨询。 项目三、化工园区综合治理 推进化工园区安全管理 1.细化《海南省涉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成熟度评估办法》,包括各类扣分标准、评估人员要求和奖惩措施等; 2.完成海南省洋浦东方园区内50%危化企业成熟度初评,并将结果录入风险一张图信息化系统。 (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下载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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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前提交成果文件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2020年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纳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 )。 4.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不足三年从成立之日算起)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6.信用查询情况: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以后的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7.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并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提供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时间 | 2021-03-26 至 2021-04-02 , 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 ,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东路渡头村16-3号三楼(“橡树园”小区旁) | ||
方式 | 现场购买 | ||
售价(元) | 200.0 |
截止时间 | 2021-04-06 09:30(北京时间) | 地点 | 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东路渡头村16-3号三楼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多功能厅 |
开启时间 | 2021-04-06 09:30(北京时间) | ||
开启地点 | 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东路渡头村16-3号三楼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多功能厅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南省应急管理厅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689541298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友谊路29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371259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东路渡头村1、2号3、4层 | ||
项目联系人 | 王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5371259 |
项目概况
海南省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监管(二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东路渡头村16-3号三楼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橡树园”小区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4月6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ZA-CG2021-003
1.2 项目名称:海南省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监管(二期)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1.4 预算金额:¥300.00万元
1.5 最高限价:¥300.00万元
1.6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1.7 质量要求:合格
1.8 合同履行期限(或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前提交成果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2020年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
3.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纳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
3.4 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不足三年从成立之日算起)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3.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6 信用查询情况: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以后的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3.7 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并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提供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时间: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4月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3.2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东路渡头村16-3号三楼(“橡树园”小区旁)。
3.3 方式:现场购买,联系人:郭小姐0898-65371259。
注: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4 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2021年4月6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东路渡头村16-3号三楼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多功能厅。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5.1 时间:2021年4月6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东路渡头村16-3号三楼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多功能厅。
六、公告期限
6.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磋商保证金为:¥5000.00元。
7.2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21年4月2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凡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与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898-65371259。
7.3 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1年4月6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
7.4磋商保证金支付形式:网上支付。
7.5 支付地址为:
开户单位: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龙珠支行
帐号:4600 1003 5360 5300 7287
(注明:磋商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户转出,保证金凭证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
7.6 如投标人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邮寄(以中国邮政为准)至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东路渡头村16-3号三楼,黄工收。
7.7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南省应急管理厅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友谊路29号
联系方式:186895412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吉劳庆北路6号街坊6号楼05办公室。
联系方式:0898-653712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898-6537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