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医院朝阳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采购救护车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2022年12月02日 14:2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朝阳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采购救护车项目(二次)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其他车辆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12月02日 14:2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12月05日至2022年12月0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74.9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尚宏兴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80609617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义和路51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431-85627372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荣国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D栋8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尚宏兴 0431-80609617 |
项目概况
朝阳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采购救护车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报名(详见公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RGT-JL-20221107-2
项目名称:朝阳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采购救护车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74.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4.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05日 至 2022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报名(详见公告)
方式:邮箱报名(详见公告)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二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朝阳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采购救护车项目(二次)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采购救护车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荣国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2年12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RGT-JL-20221107-2
项目名称:朝阳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采购救护车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749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749000.00元;
采购需求:原车高顶板材负压监护型救护车1台、长轴客运原车高顶板材监护型救护车1台、急救转运专用呼吸机1台、除颤监护仪2台、急救转运专用监护仪2台、心电图机2台,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2《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3 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 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相关汽车生产或销售资质并同时具备汽车改装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2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车辆国家工信部的车辆公告目录文件,并承诺提供的车辆能够纳入国家工信部改装目录,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环保目录标准;承诺能够提供公安和车辆管理部门落户上牌所需要的完备、齐全、有效的一切文件,确保所投的车辆能够在使用地上牌。
3.3医疗器械许可: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05日至2022年12月07日,每日0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D栋802室。
方式:先将以下要求的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且内容清晰可辨),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zhongrongjl@163.com,并同时拨打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确认后携带加盖公章后复印件资料到代理机构获取询价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
(4)联合体协议(如有)
邮件标题请注明供应商名称、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核查,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供应商需在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核查通过后的供应商,携带加盖公章后复印件资料到代理机构获取询价文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二开标室。
五、开启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二开标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医院
地址:长春市义和路516号
联系方式:0431-85627372转8404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荣国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D栋802室
联系方式:0431-806096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尚宏兴
联系方式:0431-80609617
4.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31-8923040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医院
地址:长春市义和路516号
联系方式:0431-856273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荣国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D栋802室
联系方式:尚宏兴 0431-806096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尚宏兴
电 话: 0431-80609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