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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中心】松滋市中心城区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一期)十六标段工程总承包(EPC)(HBSZ-202212SZ-056014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5/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sz-202212sz-056014001
预算金额3941.62万元
招标公司松滋金投城市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伟13886553977
招标代理机构松滋市盛天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弦1339721771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松滋市中心城区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一期)十六标段工程总承包(EPC)(HBSZ-202212SZ-056014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SZ-202212SZ-056014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松滋市中心城区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一期)已由松滋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松发改审批 [2022]360号文、松发改审批〔2022〕4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松滋金投城市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松滋金投城市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松滋市盛天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十六标段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松滋市中心城区 建设规模:松滋市中心城区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一期)十六标段拟实施城南片区收集管网工程(同兴桥片区污水管网工程):本次设计内容为完善同兴桥片区居民的污水接户管,新建D300管道5900米,D400管道1400米,同时对原有沟渠进行修复。服务面积168公顷,服务人口约1650人,污水收集率为95%。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招标内容包括为本项目提供施工图设计、采购和工程施工总承包服务。依据批复的初步设计和招标要求,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后期配合(图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验收等技术问题处理)等服务,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施工招标范围:按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9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第十六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6-06 合同估算价:3941.62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能力,同时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近五年(2018年05月29日-2023年05月28日)完成过一项单项投资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项目业绩已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提供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扫描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任意一方具备即可,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施工单位);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项目开工前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开工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它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施工单位,且施工负责人与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注册证书或中级职称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设计单位)。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单位须满足上述所述的资质要求;(2)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确定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并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3)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工程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9(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5月06日至2023年05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2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①招标人:松滋金投城市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松滋市新江口街道贺炳炎大道266号/联系人:李伟/电话:13886553977/邮政编码:434200 ②招标代理机构:松滋市盛天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松滋市新江口街道白龙路白云花园113号/联系人:赵弦/电话:13397217717/邮政编码:434200 (2)投诉举报渠道: ①行政监督部门:松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松滋市新江口镇建设路38 号/ 联系人:赵磊/电 话:0716-6226919 /邮政编码:434200 ②综合监管部门:松滋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松滋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联系人:裴旭东/电话:0716-6315335/邮政编码:434200 ③公共资源交易部门:松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松滋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联系人:张伟/电 话:0716-6315331 / 邮政编码:434200。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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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05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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