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常州国际机场搬运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c-sg-[2023]013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常州国际机场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吕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0519-8518335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2
公告正文
常州国际机场搬运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C-SG-[2023]013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C-SG-[2023]013号
2.项目名称:常州国际机场搬运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预算:约人民币510万元/年,按实际数量结算
5.最高限价:货物90元/吨、行李120元/吨(均为含税价)
6.招标需求:本项目为常州国际机场搬运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主要包括货站库区货邮搬运装卸、机坪货邮搬运装卸、行李分拣及搬运装卸业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项目履行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前30日内,通过招标人考核后,续签合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其他资格要求:具备从事货物搬运服务项目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9楼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3.方式:(投标人可采取以下任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现场领购:提供领购资料至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9楼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办理。
(2)网络领购:将符合要求的领购资料扫描件和报名费汇款凭证一并发送至邮箱:czjcztb@126.com。
4.领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领购申请表》原件一份,格式见附件一;
(2)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现金缴纳或公司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一经报名,投标人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6.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后发送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领购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6月1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9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数额:人民币50000元整(大写:伍万元整)
收款单位: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账号:1061510104023636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常州新北支行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6月9日下午5:00前
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备注内容:SG2023013)
*投标人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账户按规定的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账户并到账,拒绝以其他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答疑及现场踏勘
本项目集中踏勘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 上午9:00-11:00,踏勘地址为常州市新北区空港东路15号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须在2023年5月29日下午5:00前书面或邮件提交至招标人或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邮箱:czjcztb@126.com。
3.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5万元(大写:贰拾伍万元整),签订合同前转账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4.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一经领购,投标人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5.公告发布媒体: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常州奔牛国际机场网站、东部机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七、凡对本次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常州国际机场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空港东路15号
联 系 人:吕经理 0519-83256320
监 督 人:陆工 0519-8325512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9楼
联系方式:0519-851833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519-85183350
八、附件
项目编号:JC-SG-[2023]013号
项目概况 常州国际机场搬运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9楼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1910(综合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6月1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C-SG-[2023]013号
2.项目名称:常州国际机场搬运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预算:约人民币510万元/年,按实际数量结算
5.最高限价:货物90元/吨、行李120元/吨(均为含税价)
6.招标需求:本项目为常州国际机场搬运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主要包括货站库区货邮搬运装卸、机坪货邮搬运装卸、行李分拣及搬运装卸业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项目履行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前30日内,通过招标人考核后,续签合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其他资格要求:具备从事货物搬运服务项目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9楼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3.方式:(投标人可采取以下任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现场领购:提供领购资料至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9楼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办理。
(2)网络领购:将符合要求的领购资料扫描件和报名费汇款凭证一并发送至邮箱:czjcztb@126.com。
4.领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领购申请表》原件一份,格式见附件一;
(2)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现金缴纳或公司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一经报名,投标人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6.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后发送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领购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6月1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9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数额:人民币50000元整(大写:伍万元整)
收款单位: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账号:1061510104023636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常州新北支行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6月9日下午5:00前
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备注内容:SG2023013)
*投标人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账户按规定的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账户并到账,拒绝以其他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答疑及现场踏勘
本项目集中踏勘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 上午9:00-11:00,踏勘地址为常州市新北区空港东路15号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须在2023年5月29日下午5:00前书面或邮件提交至招标人或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邮箱:czjcztb@126.com。
3.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5万元(大写:贰拾伍万元整),签订合同前转账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4.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一经领购,投标人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5.公告发布媒体: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常州奔牛国际机场网站、东部机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七、凡对本次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常州国际机场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空港东路15号
联 系 人:吕经理 0519-83256320
监 督 人:陆工 0519-8325512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9楼
联系方式:0519-851833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519-85183350
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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