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宿迁万达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2月第一批非物资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xgs-2023-sq-b-12-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江苏省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18913880472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9
公告正文

宿迁万达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2月第一批非物资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 告
(招标编号:ZXGS-2023-SQ-B-12-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宿迁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宿迁万达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2月第一批非物资公开招标项目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74.6万元,招标人为 宿迁万达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宿迁万达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2月第一批非物资公开招标项目,共5个分标,详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宿迁万达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2月第一批非物资公开招标项目,共5个分标,详见附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8日 17时30分到2023年12月05日 09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 08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附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9日 08时30分
开标地点:宿迁供电公司开评标基地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宿迁万达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宿迁万达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宿迁市宿豫区珠江路122号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052782166185
电子邮件:145680045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江苏省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4号
联 系 人: 刘工
电 话: 18913880472
电子邮件: 92159483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公告
宿迁万达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2月第一批非物资公 开招标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宿迁万达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招标人”),项目单位为 宿迁万达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项目单位”)。招标人委托 国网江苏省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 简称“投标人”)就该项目招标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编号为 ZXGS-2023-SQ-B-12-01。工程名称及数量详见“附件1:招标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 通用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6)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 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 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8)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江苏省电力有限公 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 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质要求见需求一览表
3.3 安全质量要求
(1)不得存在: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 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 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 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 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 件)。
(2)不得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安全黑名单”或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Ⅰ级 “安全负面清单”限入期限内。
(3)施工项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 识考核合格证书》(安全A证);
3.4 业绩要求:
见需求一览表
(1)类似工程是指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2)施工类标段项目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或 交接证书或验收证书等)签署时间为准;设计、可研设计一体化、监理、服务类标段业绩认 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署日期,且无其他可以证明合同签署日期的文件,则该项业绩无效。若合同上存在多个签署日期的,以最后一方签署的时间为准。
(3)工程业绩电压等级序列:1000(直流±1100、直流±800)千伏、750(直流±660)千伏、500(直流±500、直流±400)千伏、330(220、直流±320)千伏、110(66)千 伏、35千伏、10千伏等;
( 4) 收 购 其 他 企 业 , 被 收 购 企 业 注 销 的 , 收 购 方 可 承 继 被 收 购 方 的 业 绩 ; 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承继原企业的 业绩。
(5)近3年指: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27日;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1 月27日。
(6)业绩证明材料:所有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生成
,并提供用户信息备查,必要时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实。
1
1.提供的项目业绩应与投标人所投标包在本批需求一览表中“企业业绩要求”列要求的业绩类型一致。
2.
提供的项目业绩均应出具相关合同原件的关键部分(包括封面、合同协议书、签 署页、关键条款等)和发票原件影印件(至少提供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三种 发票中的一种,发票扫描件需清晰可辨,发票二维码区不得遮挡、涂抹,如因扫 描件模糊无法查验真伪的,该业绩可能不被认可)作为支撑材料;施工类标段项 目还需同时提供竣工验收证书(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 证书等)影印件作为业绩支撑材料;
3.5 主要人员要求:设总/项目经理/总监/项目负责人/其他人员的要求
见需求一览表
见需求一览表提示:所有标包均需响应项目负责人。
主要人员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公告需求一览表“主要人 员要求”列要求的其他人 员(如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人 员(如有)
资格证书(按公告需求一览 表“主要人员要求”列提供)√(如有要求)√(如有要求)√(如有要求)
职称证√(如有要求)√(如有要求)√(如有要求)
学历证明√(如有要求)√(如有要求)√(如有要求)
社保证明(缴纳时间至少包 括公告发布日前一个月或公 告发布当月)或劳动合同关 系证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投标人应自行响应招标文件,参与应答事宜,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 或者中间人代行办理投标事宜。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严禁串通投标进 一步规范投标行为的通知》(国家电网物资<2020>527号)的规定,可认定为串 通投标的情形详见附件二。
3.8财务要求
2
提供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2020年至2022年)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 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签署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财务会计报表),如应答人为财政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高校 的,可提供经本单位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公司成立时 间不足三年的,需出具成立年度(7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从成立年度次年起开始提 供)至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亏损。
3.9 其他要求
(1)本批次部分分标分包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具体标包资格预审要求见需 求一览表。未通过相应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将不具有本批次招标采购相应分标分包 的投标资格能力。
(2)根据采购公告的要求,必须通过宿迁万达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 年相关分标分包资格预审要求的,应答人应已取得《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应 答时使用的资格预审合格证明材料应保证其提供数据真实可靠,格式与内容不允 许做任何编辑或修改。
(3)应答人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格式章节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布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发布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 投标者,登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电工交易专区(ETP2.0)(,以下简称:ETP2.0)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获取招标文件。
ETP2.0与苏电产业智慧采购平台会员信息不互通,需重新注册,未注册供应 商请按照ETP2.0首页“注册”指引及时注册。电子钥匙在两个平台通用,如为国苏 电产业智慧采购平台老用户且具有有效的CA证书电子钥匙,仅需注册ETP2.0并下 载安装新版电子钥匙安装包,即可获取采购文件。未办理电子钥匙的,请登录ETP2 .0首页“下载专区”→“平台注册”→“电脑配置及电子钥匙”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 办理流程。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应答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 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失败,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投标人应妥善保管ETP2.0账号和密码,以及电子钥匙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 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1.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规定的时间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凭电子钥匙申请下载招标 文件,
同时下载本招标公告及所有附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招标文件下载不收取 任何费用。
1.3请潜在投标人注意的其他事项:
为保证投标成功,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商务平台报名下 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报名截止时间后在苏电产业智慧招标平台https://bid. js.sgcc.com.cn/cyzb/fwdt/index.html#/login下载离线投标文件上传包,用于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在苏电产业智慧招标平台https://bid.js.sgcc.co m.cn/cyzb/fwdt/index.html#/login注册的公司全称务必与电子商务平台上注册 的公司全称一致,否则将承担投标失败的风险。
电力信息支持电话:025-
85085187,负责解答苏电产业智慧招标平台电子投标系统应用问题。
招标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4.2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28日17:30至2023年12月5日9:30时(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采购项目只接受通过招投标信息系统(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
电工交易专区ETP和苏电产业智慧采购平台离线投标工具)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标书或U盘文件。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请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招标文件组成表中的要求 投标,具体如下:
a.请投标人至电子商务平台-
电工交易专区首页(https://sgccetp.com.cn)下载最新版离线投标工具,导入电 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报名后下载的sgcc数据包,完成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离线工具上价格部分填写,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国家电网 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
4
b.请投标人至苏电产业智慧采购平台下载最新版离线投标工具,导入苏电产 业智慧采购平台网站会员登陆后下载的zip数据包文件,完成线上数据的填写以 及附件上传,必须于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上传至苏电产业智慧采购平台 指定的位置,请投标人考虑网络状况,避开高峰尽早上传。
5.3
苏电产业智慧采购平台离线投标工具线上填写的内容应与上传的PDF格式投标文 件中的相应内容保持一致,否则将承担投标失败的风险;
5.4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电子商 务平台-
电工交易专区和苏电产业智慧采购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 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 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5投标人报名后,如放弃投标或放弃部分标包,请投标人务必在国网电子商 务平台-
电工交易专区离线投标工具中对所弃标包做相应的放弃设置,本次招标不接受其 他形式的投标人主动弃标情况说明,如因投标人未主动对所弃标包在国网电子商 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上进行放弃设置,造成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6
当因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原因,造成部分投标人已成功上传至苏电产业智慧采购平 台的电子文件解密失败时,代理机构将及时通过“国网电子商务平台-
电工交易专区—公共信息”栏和“苏电产业智慧采购平台—
通知公告”栏对解密失败的标段及投标人进行通知公示,请相关投标人在通知公 示要求的截止时间之前将最终版电子文件(不包括报价函及附录)重新上传,最终 版电子文件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苏电产业智慧采购平台的最后一版投标文件,可使用苏电产业智慧采购平台离线工具提供的“导出最后提交文件”功能将最后 一版文件导出,不得修改最终版电子文件的任何内容,否则将导致验证不通过)重 新加密、签名,并上传至苏电产业智慧采购平台。若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 重新加密上传文件、擅自修改最终版电子文件、文件损坏或无法打开等原因造成 无法评审的,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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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保证金(本批次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为国网江苏省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接受缴纳至其他公司的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年度保证保险、年度电汇保证金、批次保证保险、批次电汇保证 金、批次保函中的任一种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A.如按批次办理保证金,各标保证金见需求一览表,投标人按报名标段数累 加汇总计算投标保证金应缴金额并一次性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详见招标文 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以批次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请在电汇单备注上注明“项目编号或 项目名称”投标人需将加盖银行印章的电汇凭证扫描件编入商务文件。
B.
以投标保证保险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英大长安保 险经纪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联系进行线上保单校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 中山东路301号熊猫万谷金融科技中心1201
室,联系人任荣,联系电话18551667603),同时将保单扫描件编入商务文件。投 标人以保证金保险方式替代保证金的,应提供保证金保险支付账号信息,保险 保费需从基本账户转出,未从基本账户转出的将被否决。
C.以投标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但须将投标保函原 件、查验回单原件快递至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将保函扫描件编入商务文件。送达的 投标保函原件和查验回单原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寄到并签收。请各 投标人尽早安排相关事宜,考虑节假日及快递的原因,以免影响投标。
7.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9日08: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宿迁供电公司评标基地(报价均系统上公示给投标人,投标人可登 陆ETP2.0使用公司CA证书电子钥匙查看开标报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
com/
)、苏电产业智慧招标平台(https://bid.js.sgcc.com.cn/cyzb/fwdt/index.html#/login)、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网上发布。
9.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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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合规声明: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 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9.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须在应答截止时间10日前将澄清内容上传 至ETP2.0相应位置(并电话告知)。对澄清问题的答复将通过ETP2.0发送至投标 人,投标人可通过ETP2.0查看澄清回复内容并进行确认。
9.3
根据《国网财务部关于做好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财税<2018>23号)文件要求,增值税税率按照最新的税率执行,在新签订合同中应明确合同不含 税价、税率及税额,同时在合同中约定“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则按新政策 执行”。
9.4 限投原则:
/
9.5、框架协议招标执行及协议终止:
/
10. 授标原则
本批次其他标包不采用标包限授,推荐综合评标得分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中 标候选人和中标人。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万达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秀强北路102号
代理机构:国网江苏省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 114 号(长江航运中心 B 座 8 楼)代理机构邮编:210029
代理机构业务咨询电话:刘工:18913880902
监督电话:025-84835802。
7
附件1:
招标需求一览表
非物资公开招标需求一览表.zip
8
附件二:可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情形(《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严禁串通投标进一步 规范投标行为的通知》(国家电网物资<2020>527号)
实际招标过程中,一旦发现投标人或者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可认定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电子投标文件通 过同一台电脑制作、上传。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如同一个单位派人或 者同一个人代表不同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踏勘现场、提出异 议、澄清答复、领取成交通知书等;通过邮件、快递形式寄出投标文件或收取 成交通知书的,如不同投标人寄出、收件地址或人员相同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其存在串通投标 的可能性极大,应当先行给予认定,除非投标人能够证明其不存在串通投标的 行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主要表 现为投标文件错误表诉、错误计算或者笔误雷同,投标文件内容整段内容一致,投标文件排版格式一致,投标文件呈等差数列或有规律性的百分比等。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上所加盖印章、签字相同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相互混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包括虽然经 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均是来自同一投标人或者个人的账户 的。
7、招标实现电子化的情形下,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 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者上传投标文件;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 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 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 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 件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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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举报人提供的投标人串通投标的证据,经相关部门核实属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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