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鄂州市城市污水提升泵站设施设备及樊口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9.1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zqs-zfcg-2024-204
预算金额9.19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13908687741
招标代理机构鄂州求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1587151766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5
公告正文
鄂州市城市污水提升泵站设施设备及樊口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ZQS-ZFCG-2024-204)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鄂州市城市污水提升泵站设施设备及樊口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检测服务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19万元,招标人为鄂州市城市 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本项目检测费最高限价为9.19万元,投标报价按费率报 价,所有投标报价不高于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建设厅《关于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 收费标准》(鄂价房服<2008>20号文)及《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指导价》鄂建质安 协<2021>4号规定收费标准下浮50%;鄂价房服<2008>20号文有收费标准的项目按20号文 执行,没有收费标准的项目参照鄂建质安协<2021>4号文件相关参数执行。投标人按标准收 费的比例进行下浮费率报价,当实际完成的检测费大于9.19万元,不再增加费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鄂州市城市污水提升泵站设施设备及樊口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检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鄂州市城市污水提升泵站设施设备及樊口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检测服务)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 范围至少包含地基基础、见证取样、主体结构、设备安装、建筑节能);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截图查询时间应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9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1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鄂州求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5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鄂州求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ZQS-ZFCG-2024-204; 2、项目名称:鄂州市城市污水提升泵站设施设备及樊口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检测服 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本项目检测费最高限价为9.19万元,投标报价按费率报价,所 有投标报价不高于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建设厅《关于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收费标 准》(鄂价房服<2008>20号文)及《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指导价》鄂建质安协<2021>4 号规定收费标准下浮50%;鄂价房服<2008>20号文有收费标准的项日按20号文执行,没有 收费标准的项目参照鄂建质安协<2021>4号文件相关参数执行。投标人按标准收费的比例进 行下浮费率报价,当实际完成的检测费大于9.19万元,不再增加费用。 5、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6、服务期限: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0、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 范围至少包含地基基础、见证取样、主体结构、设备安装、建筑节能);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截图查询时间应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鄂州求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市汇贤路与滨湖南路交汇处(荔晶时代餐厅B 座13楼)) 3、方式: 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各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到 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 执照; ②报名登记表(格式自拟含报名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 系邮箱); ③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办人如是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注成功获取招标文件不代表响应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响应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最终以评审 小组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4、售价: 500.00元(大写:伍佰元整)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鄂州求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市汇贤路与滨湖南路交汇处(荔晶时代餐厅B座13 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州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西山街道滨湖西路120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90868774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鄂州求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鄂州市汇贤路与滨湖南路交汇处(荔晶时代餐厅B座13楼) 联系人: 张先生 电 话: 15871517660 电子邮件: 17774720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闩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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