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梵净山控股公司及旗下子公司名下资产价值评估服务招标答疑澄清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09/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sgzb-2024-01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贺国菊18311731071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展骏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程凯1510856410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SGZB-2024-0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梵净山控股公司及旗下子公司名下资产价值评估服务招标
项目序列号:P52062120240009PZ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文件内容:第五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的第(三)评分标准细则:评分项目/价格/投标报价/评分因素及权重/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①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不超过采购人采购预算价的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所有有效报价的最低报价值为评标基准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值时,其报价分为满分 10 分;②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 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15 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1-最终有效投标报价下浮率)最低的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1-最终有效投标报价下浮率)}×价格权值(10%)×100。(2)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诚信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事项: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最新电子招标文件,并用答疑澄清中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生成电子投标文件,若因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最新电子招标文件,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其他内容不变,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贵州江口梵净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
项目联系人:贺国菊
联系方式:183117310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展骏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国投阳光小区 26 栋 8-1
联系人:杨程凯
联系方式:1510856410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