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产投五象海晖产业园一期电梯采购安装工程(项目编号:HG2024-796)”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如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一、澄清修改内容:
条款 | 原文内容 | 澄清修改内容 |
第一章招标公告-五招标内容 | 产投五象海晖产业园一期电梯采购安装工程共安装电梯8台,其中,2#宿舍楼:客梯(无障碍)电梯1台,客梯电梯1台。3#厂房:客梯(无电梯机房)电梯2台,货梯电梯1台。5#厂房:客梯(无电梯机房)电梯1台,货梯电梯2台。层门门套与基层墙体的缝隙封堵,机房开孔、抹挡水边及机座浇筑,门洞及井道内圈梁等土建改造施工,楼层呼叫面板盒开洞及穿线开孔,机房电梯总配电箱到电梯随机配套控制箱的电缆,五方通话(包含连接到消防控制室的线缆及电话等器材)。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 产投五象海晖产业园一期电梯采购安装工程共安装电梯8台,其中,2#宿舍楼:客梯(无障碍)电梯1台,客梯电梯1台。3#厂房:客梯(无电梯机房)电梯2台,货梯电梯1台。5#厂房:客梯(无电梯机房)电梯1台,货梯电梯2台。 电梯门套安装,层门门套与基层墙体的缝隙封堵,机房开孔、抹挡水边及机座浇筑,门洞及井道内圈梁等土建改造施工,楼层呼叫面板盒开洞及穿线开孔,机房电梯总配电箱到电梯随机配套控制箱的电缆,五方通话(包含连接到消防控制室的线缆及电话等器材)。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 | 投标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就招标文件、招标图纸中的供货、安装及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 投标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为总价包干模式。投标人就招标文件、招标图纸中的供货、安装及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本工程施工包含全部与电梯安装相关开孔及土建图纸未涉及预留预埋工作,投标人应当在报价中包含,后期不再增加费用。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格式-第一条合同标的 | 合同标的中整个表格的全部内容 | 修改后的表格详见后附格式 |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格式-3.合同价格形式 | 固定综合单价包干。 | 总价包干模式。 |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格式-第九条付款方式 | 2.付款方式: 甲方按下列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1)电梯设备费用(不含安装费)付款条件: (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甲方要求排产的批次的合同价款的20%; (2)电梯运抵交货地点并经甲方有关人员对货物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批次的合同价款的20%; (3)电梯验收合格并取得广西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验收检测合格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验收批次合格电梯合同价款的97%; (4)合同价款的3%留作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不含按合同约定扣除的金额)。 (2)电梯安装费用付款条件: (1)电梯安装完成并通过甲方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批次40%的安装合同价款; (2)电梯验收合格并取得广西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验收检测合格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电梯安装批次价款的85%; (3)全部电梯竣工结算完成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电梯安装批次价款的97%; (4)安装合同价款的3%留作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不含按合同约定扣除的金额)。 | 2.付款方式: 甲方按下列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 (1)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实际进度达到发包人确认的本月计划要求后,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月进度款支付限额为月已完成工程量的80%,电梯材料到货后15个工作日内可申请; (2)工程安装并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进度款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5%(含已支付的); (3)竣工结算完成并取得广西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验收检测合格报告且配合发包人完成相应资料移交,完成相关应扣款工作后15个工作日内,工程款支付至工程竣工结算总价的97%(含已支付的); (4)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返还(不含按合同约定扣除的金额)。 |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节报价文件-一、投标函 | 1.我方愿意以投标报价:总报价(含税)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货物费为人民币(大写) (¥ 元),安装费为人民币(大写) (¥ 元),暂列金额(由招标人掌握使用)为人民币(大写) (¥ 元)。 | 1.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元)的投标总报价。其中,暂列金额(由招标人掌握使用)为人民币(大写) (¥ 元)。交货时间: ,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采购内容。 |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节报价文件-二、投标报价表(格式) | 投标报价表(格式)中整个报价表格 | 删除“投标报价表(格式)” |
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原为:2024年10月11日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10月16日15时30分 |
第一条 合同标的修改如下:
序号 | 楼栋 | 电梯类型/数量① | 品牌、生产厂家、产地及国别 | 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及性能 | 备注 |
1 | 2#宿舍 | 客梯(无障碍)1台 | |||
2 | 2#宿舍 | 客梯1台 | |||
3 | 3#厂房 | 客梯(无机房电梯)2台 | |||
4 | 3#厂房 | 货梯(无机房电梯)1台 | |||
5 | 5#厂房 | 客梯(无机房电梯)1台 | |||
6 | 5#厂房 | 货梯(有机房电梯)2台 | |||
人民币合计(含税)金额(大写): 元(¥ ) ,不含税金额(大写): (¥ )执行增值税税率为 %;暂列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暂列金额包含在合同价款内,用于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见的所需材料、与工程相关的设备招标,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格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如未发生上述情形时,结算时由甲方将暂列金额从合同总价中扣除。 |
二、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南宁产投智创五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