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浏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浏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办公大楼1栋1-6层(包含一层东侧办公区域)、办公楼前坪及后院车库。包括安全消防管理、会议服务、水电和物业维修、卫生保洁、环境绿化管理、车辆停放管理、疫情防控等。
服务地址:浏阳市行政中心环府路22号
一年费用金额:
大写:贰拾玖万肆仟伍佰伍拾肆元肆角壹分整
小写:294554.41元人民币整
三年费用金额:
大写:捌拾捌万叁仟陆佰陆拾叁元贰角叁分整
小写:883663.23元人民币整
本物业服务实行包干制。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因工作量增加等原因须增加人员或双方需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定补充协议,并按本合同相应标准增加物业管理服务费,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2.1、安全秩序管理
办公楼所有设备设施和停车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服务范围内全方位安全监控和巡查,交通秩序管理,车辆停放与外来车辆的管理,消防系统与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外来人员和大件物品出入管理,信访或上访人员引导及秩序管理。
对出入大厅的办公设备凭甲方办公室放行条履行核对后放行。加强对楼顶及安全隐患的例行检查,可自行立即整改的应立即整改,属甲方整改的应负安全提示义务。负责张贴警示标语,标语由甲方提供。
5.2.2、会议服务
会务人员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协助做好会务工作,包括文件资料摆放、会标准备、泡茶服务(茶叶由甲方提供)等工作。按照准备充分、严密组织、服务周到、确保安全的原则,切实做好甲方办公室安排的会务工作。
5.2.3、水电和物业维修
有水电维修工作之时,乙方需委派具有水电资质的兼职人员参与作业,甲方办公楼和公共场所的水电等零星维修(单价材料或配件费用200元以内的)由乙方负责,室内外中大维修的材料费由甲方按实承担。建筑物、设施设备、水电线路等技术性、专业性维修、养护,如甲方提出委托,经双方协商,乙方可接受委托并依据甲方的维修通知,双方现场勘测,乙方作出维修预算,经甲方认可后,乙方组织施工,甲方验收后,乙方凭结算单向甲方结算费用。
5.2.4、卫生保洁
须安排专人负责甲方会议室、接待室和大厅、走道、楼梯间、卫生间、大厅进门口玻璃门等公共场所卫生的清扫、保洁并负责垃圾的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保洁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全面保洁,做到地面无烟蒂、痰迹、果皮、纸屑、槟榔渣等,楼梯扶手无灰尘,垃圾桶积物不超过2/3,卫生间无臭味。每半年进行一次各楼层(非高空)玻璃清洁;对位于高空位置的玻璃清洁和窗帘更换清洗等高空作业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实施,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
5.2.5、材料管理
物业使用的常用消耗性保洁材料和清洁工具(拖把、扫把、清洁剂、垃圾袋、安保用具等)和防疫物资的购买费用由乙方单位负责。空气消毒、灭鼠灭蟑等灭“四害”工作和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5.2.6、环境绿化管理工作
负责甲方物业区域内绿植花木、花草的养护管理并按照甲方要求做好办公楼大门口和会议室的盆花摆放工作。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和甲方要求摆放盆花,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
5.2.7、公共设备设施管理
由乙方负责:公共设备设施在甲方维保期内出现故障的,负责协助及时联系维保、维修;保质期外,负责做好日常公共照明(灯、开关、插座、电源线路等)、公共基础水电设备设施的及时申报,公共设施设备的配件费用200元以内的由乙方负责,超过200元以外的公共设施设备维修材料费由甲方按实承担。乙方应负责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登记工作。检查的具体内容包括:应急疏散通道是否通畅,疏散指示标志张贴是否全面,消防设施是否完备、可用,安全警示系统是否完好等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电梯的维保由甲方负责,乙方应加强维保之时的监督与警戒。如果为完善和加强物业管理,又能提升甲方整体形象的工程,由乙方书面申请建议,确需增设或改良的基础设施与设备,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出资投入。
5.2.8、区域内垃圾分类工作。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维护、运行管理;区域内日常的垃圾分类宣传、分类投放指导、投放情况检查;垃圾的分类收集、二次分拣、分类运输,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垃圾分类处置;完成垃圾分类台账的填写、报送给甲方并存档。垃圾外运费由甲方负责。
5.2.9、新冠肺炎等重大公共安全事件防控工作。乙方需配备必要的防疫物资,按上级规定要求和甲方通知执行各项防疫措施。
验收实行考核打分制,要求及标准如下:
5.3.1、人员配置(15分)
5.3.2、①项目经理1人,保安不少于2人,保洁员不少于2人,其他人员(含会务)1人。不按要求配置人员,每次扣2分。不服从工作指挥每人次扣1分。
②项目经理坐班制,每周一和每周五需召开工作例会。按甲方要求召开工作会议。每少一次扣1分。
③工作人员需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每违规一次扣1分。
5.3.3、安全秩序管理(20分)
(1)安全秩序管理:包括大厅门岗执勤、安全巡视、安全秩序维护、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管理、院内公共照明灯的开关、消防管理、报刊(信件)收发、协助处理群众上访事件及突发事件的处理,接报故障及时报修,日常花卉摆放。门岗执勤人员必须姿态端正,注意力集中,认真履行登记手续,严格控制进出人员与车辆。报刊、信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送达,不得丢失或延误。违反一次扣1分。
(2)安全巡逻管理:①保安上班时间内应在大厅履行正常值班义务,出入口24小时值勤,重点区域每3小时巡查一次,有巡查记录。违反一次扣0.5分。②晚上20:00至次日早上8:00值班人员对办公楼等公共区域特别是安全隐蔽区进行每一小时一次的巡逻。违反一次扣0.5分。③巡逻人员在巡逻过程中应当检查办公区域内的门窗是否已关闭,要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跟踪,按照公共节能要求,做到下班(加班)人员撤离后检查公共区域的水电、保证人离灯灭,无长流水。并负责检查消防等公共设备、照明设施情况,发现异常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并报告项目经理和甲方。违反一次扣0.5分。
(3)车辆管理:①禁止大厅门口前停放车辆,对驶入的车辆指挥其按指定位置停放。违反一次扣0.5分。②原则上外来车辆不允许在甲方区域和车库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甲方同意后并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停放过夜。违反一次扣0.5分。③按甲方规定要求实施有序免费开放管理。违反一次扣0.5分。
(4)监控管理:①保安员24小时实行监控管理,维护办公大楼治安安全。违反一次扣0.5分。②安全报警系统24小时值守,摄像资料至少保存7天以上。违反一次扣0.5分。
(5)进出人员、物品的管理:①门岗24小时对所有外来人员均履行登记手续方可进入,不得随意准入。违反一次扣0.5分。②发现可疑人员进入办公区域需进行跟踪并向项目经理报告。违反一次扣0.5分。③对出入办公楼的所有大件物品,必须凭甲方办公室的放行条,并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放行。对寄存的物品要妥善保管,履行寄存手续,贵重物品和可燃易爆有毒物品不予寄存。违反一次扣0.5分。④严禁商贩、乞讨、捡破烂等闲杂人员进入办公楼。违反一次扣0.5分。⑤严禁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办公楼。违反一次扣0.5分,造成严重影响每一次扣5分。
(6)配合甲方做好文明创建,垃圾分类,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配合不力每一次扣2分。
5.3.4、房屋日常维护、养护与管理(10分)
(1)服务内容:对办公楼(区)屋顶、窗户承重结构、楼梯间、走道通道、门厅等地面维护,确保办公大楼房屋的完好等级和正常使用,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提出方案或建议,经同意后组织实施。违反一次扣0.5分。
5.3.5、电梯运行管理(10分)
乙方对甲方电梯进行日常运行管理,加强电梯轿厢等设备例行维保的监督。日常维保及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建立电梯运行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电梯凹槽内无杂物,按钮表面光洁,不锈钢光亮无尘。通风、照明及其他附属设施完好,轿厢井道保持清洁;电梯出现故障,及时通知专业维保人员到达现场抢修,协助维保人及时排除故障。违反一次扣0.5分。
5.3.6、消防系统维护(10分)
(1)服务内容: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外消防栓、排防烟系统、安全疏散、应急系统、灭火系统等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
(2)服务标准: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搞好消防管理工作,检查应急疏散通道是否通畅,疏散指示标志张贴是否全面,消防设施是否完备、可用,安全警示系统是否完好等并做好检查记录,确保整个系统处于良好的状态,相关设备处于备用状态,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违反一次扣0.5分。安全出口、疏散指示灯在发生火灾时应维持90分钟以上的照明时间,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消防水带每半年检查一次,确保无破损、发黑发霉现象;消防泵定期启动,每年保养一次;消火栓每月检查一次,保持消火栓箱内配件完好,阀杆每年加注润滑油并放水检查一次,消防管道、阀门至少每二年进行一次除锈刷漆。违反一次扣1分。保证消防用水的基本储备,确保火灾险情时的应急灭火用水,重大节日增加次数;有故障时,联系维修人员及时到场。违反一次扣1分。
5.3.7、保洁管理(20分)
(1)服务内容:办公楼公共区域及会议室的管理与卫生清扫,垃圾处理,化粪池、排烟管道的清理,每月一次全面保洁,半年一次各楼层(非高空)玻璃清洁。
(2)服务标准: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环卫设施齐备,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由专人负责检查监督,清洁率100%。具体区域标准如下:
外围及周边道路: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明显污迹,明沟、窖井内无杂物,各种标示牌表面干净无积尘、无水印,违反一次扣0.2分;所有产生的垃圾实行日产日清制度,杜绝垃圾过夜处理,违反一次扣0.5分。
会议室、接待室:地面、墙面干净,无灰尘、污渍;天花板、风口目视无灰尘、污渍;桌椅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违反一次扣0.2分。
楼梯及楼梯间:梯步表面干净无污渍,防滑缝干净,扶手栏杆表面干净无灰尘。违反一次扣0.2分。
墙面、天花板无积尘、蛛网。违反一次扣0.2分。
卫生间:地面干净、无污渍、无积水,大小便器干净、无污渍,各种隔断面干净、无乱写乱画、无污迹,墙壁表面干净,天花板无污渍、蛛网,门窗表面干净,窗台无灰尘,玻璃干净无水渍,洗手台干净无积水,面盆无污垢,各种管道表面干净无污渍;各种物品摆放整齐规范,废纸篓杂物超过2/3应及时倾倒,卫生间内空气流通无明显异味。违反一次扣0.2分。
电器设施:灯泡、灯管、灯罩无积尘、无污迹;装饰件无积尘、无污迹;开关、插座、配电箱无积尘、无明显污迹。违反一次扣0.2分。
消防栓、消防箱、公共设施:保持报警器、火警通讯电话插座、灭火器表面光亮,无积尘、无污渍;喷洒盖无污渍,消防栓表面光亮、无污迹。违反一次扣0.2分。
5.3.8、会务服务(10分)
检查会议桌椅,配合做好会前准备,重要会议及活动安排专人添加茶水,会后做好卫生打扫。违反一次扣0.2分。
5.3.9、绿化管理(5分)
负责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工作,包括养、培、修、护,确保修剪整形到位,绿化带施肥、除草、浇水及时,保持美化;负责绿化带残枝的清理与清扫。违反一次扣0.5分。本合同交接期间,如绿化(主要指名贵花木)有死株现象,则由双方进行清点,甲方负责修补。
6.其它说明:
6.1、乙方所提供投标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如果中标(成交)后发现有作假事实,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服务合同;
6.2、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存在挂靠、转包行为,甲方可以立即终止服务合同。
6.3、乙方接受甲方制定的季度考核要求和标准。
6.4、必须响应国家应急管理机制。
6.5、本项目的乙方工作人员需持有与相关岗位相适应的岗位证书。
7.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1.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7.1.2监督单位干部职工遵守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7.1.3对乙方的管理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7.1.4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确保物业管理工作正常进行。
7.1.5支持配合乙方搞好物业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2间,相关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7.1.6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
7.1.7及时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更换和养护。
7.1.8乙方员工因自身工作职责范围内发生意外或伤害与甲方无关。
7.1.9甲方不负责乙方食宿。
7.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7.2.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7.2.2对物业管理人和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7.2.3向物业管理人和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并负责监督。
7.2.4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
7.2.5乙方承担甲方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登记。
7.2.6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甲方所有的相关档案资料。
7.2.7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人员工作时若发生工伤或保安人员因履行物业服务范围内的工作原因发生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2.8乙方不承担因不可预计风险采取紧急措施损坏本物业相关部位或物品设施等的违约责任。
7.2.9乙方按照要求配置项目安全专干,建立本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和物业安全管理巡查台帐。
7.2.10乙方可自愿到甲方食堂搭餐,并支付搭餐费。工作日时间早、中两餐费用计440元/月,按搭餐人数计算。搭餐费按季交到甲方财务上,不可在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中抵扣。
7.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相关规定,造成对方无法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有困难的情况下,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对方有权终止合同;如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违约一方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
7.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壹万元的违约金;给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予以赔偿。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条款和费用构成条目保密,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7.5本合同所指工作范围、人员配备和质量要求以双方签订的本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依据。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未经乙方经理级以上人员同意,擅自指挥乙方工作人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指定服务内容以外服务所致的任何损害,由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承担所有责任。
12.1因工作量的增加等原因须增加人员或双方需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定补充协议,并按本合同相应标准增加物业管理服务费,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物业服务实行包干制。双方依据物业管理费用测算承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12.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到不可抗拒的原因或上级政府所下发的相关规定、法规致使本合同(含测算表)依法需变更履行时,双方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划分责任及时协商处理。本合同附件(费用测算表、岗位工资表)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2.3甲乙双方工作联系文件可作为备用法律文件,送达时双方均予以签收,如拒绝签收,所造成后果由拒绝签收方负责。
12.4合同期满后,本合同自然终止,由双方续订第二、三年合同,乙方应在合同期满30天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