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河西区社会动员帮扶资金帮扶岳堡镇岔口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8.89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10/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8.89万元
招标联系人崔强来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浩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牛晓玲1569380192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3年河西区社会动员帮扶资金帮扶岳堡镇岔口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XHT2023-057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2023年河西区社会动员帮扶资金帮扶岳堡镇岔口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3)公路
    联系人 崔强来 联系电话 18219831140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3-10-14 00: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3-10-17 18:00:00
    采购单位 庄浪县岳堡镇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2023年河西区社会动员帮扶资金帮扶岳堡镇岔口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001 GSXHT2023-057 工程-施工 288965.0(元)

    公告内容

    • 2023年河西区社会动员帮扶资金帮扶岳堡镇岔口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河西区社会动员帮扶资金帮扶岳堡镇岔口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已由庄政办发〔20237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庄浪县2023年东西部协作社会动员帮扶资金。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庄浪县岳堡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鑫浩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已注册企业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23年河西区社会动员帮扶资金帮扶岳堡镇岔口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岳堡镇岔口村。对岔口村北滨河路进行垫土拓宽并砂化,进一步改善广大群众出行条件。其中拓宽路面2米,需土方8400方;砂化路面2公里(宽4米、厚0.15米)(具体内容及工程量详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8.8965万元。

      4.质量标准: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程施工。

      6.资金来源:庄浪县2023年东西部协作社会动员帮扶资金。

      7.计划工期:总工期30日历天(根据天气情况,如不能施工,工期顺延)。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良好,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企业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少完成1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依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至少完成1项公路工程项目负责人业绩。

      2)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负责人:须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并在有效期内。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在甘肃省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5.凡在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最新信用评价中,被评为 D 级或曾被评为D 级但处罚期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7.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犯罪档案信息,并将“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的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140000分至2023101718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

      2.各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自行编制投标总价进行竞价,投标预算文本依据电子版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编制。

      3.施工方案要求能够指导施工,有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等。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任职资格、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施工方案或资格要求内容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标处理。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中标公示。

      2.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的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限于公告要求内容)装订成册后于中标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鑫浩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电子版U1份(PDF格式),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庄浪县岳堡镇人民政府

        址:平凉市庄浪县岳堡镇街道

      联系人:崔强来

      联系电话:1821983114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浩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平凉市庄浪县水洛镇西城区西城小区

      联系人:牛晓玲

      联系电话:15693801921

    附件信息

    • 附件1:工程量清单—2023年河西区社会动员帮扶资金帮扶岳堡镇岔口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s://ygcgpt.plsggzyjy.cn:12030)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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