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八闽(漳州)不夜城项目漳州2022G03地块(八闽(漳州)不夜城)项目
金额
129691.84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3/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9691.84万元
招标公司福旅(漳州)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工1821023359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本招标项目漳州2022G03地块(八闽(漳州)不夜城)项目已由漳州市发改委以闽发改备[2020]E0101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旅(漳州)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福旅(漳州)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129691.84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地下总建筑面积37166m2,包括酒店机动车库,酒店后勤用房,酒店机房,其它机动车库及设备用房。
1.投融资内容包括:
投资人中标后与招标人母公司福旅(漳州)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合同》(仅限总承包范围内),共同成立SPV公司。投资人提供最高不超过6亿元的投资款进入SPV公司,经资金归集形式用于专项项目投资建设。
2.设计内容包括:
设计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建设内容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后续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等。建筑专业及施工图应通过技术审查规范要求。
(1)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水、电、暖、节能及绿建、人防、结构超限设计等);
(2)装修部分及样板房工程施工图设计(含硬装设计、软装方案设计、标识点位、智能化以及所有机电点位);
(3)室外景观工程施工图设计(含道路、绿化、水电、景观设计);
(4)其他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三维建模、装配式设计、外装饰工程、海绵城市、BIM(包括地下室及场地)、幕墙及门窗工程、钢结构工程、智能化工程(含酒店管理系统)、泛光(含夜景)照明工程、标志标识工程、配套市政工程、有线电视工程、电梯、三网通信配套、信报箱、消防设施工程、人防工程、抗震支架设计、铝膜深化图纸复核、合同附图、竣工交付两书制作、立面控制手册、各专业叠合图设计、设计数据成本表格统计等。
(5)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
(6)施工期间设计配合工作:施工期间的指导和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相关的各项专家论证、设计交底、设计变更、设计总结、设计汇报等;为完成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的设计工作;驻场服务、项目销售、交付所需的设计配合工作,费用包含在中标合同价中。
3.施工内容包括:
施工: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酒店、酒店配套及商业、SOHO、地下室等子项目。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清表及场地平整工程;
(2)项目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
(3)基础工程基坑支护工程;
(4)地上建筑物以及地下建筑物的建筑、结构、幕墙、钢结构、采暖通风、给水排水、各类综合管线、通信、电气、节能、电梯采购与安装、消防、人防、安防、景观及周边绿化;
(5)酒店、SOHO的精装修工程(不含软装部分,即所有可移动家具、定制类软装、地毯、装饰类灯具、装饰类艺术品、布草、厨房设备、冷库设备、餐具设备以及所有电器);
(6)智能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酒店管理系统、智能化系统预埋、有线电视预埋、通信预埋工程及其他安装预埋工程等工程;
(7)室外工程(含消防道路基层、土石方、挡墙、围墙、化粪池、雨污水管网等);
(8)承担总承包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智慧工地、智能化、泛光照明、裸眼3D夜景和广告屏、标识标牌、柴油发电机、市政管网(含给水、电、燃气工程及商业配套工程、三网融合等)等);
(9)所有本工程设计与规范要求,以及按本工程设计与规范要求为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所需的任何检测及管线测量(除桩基检测、基坑监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等招标人承担的检测工程外),包括按发包人要求的外墙淋水实验及一切要求,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确认的范围以及施工图为准。
(具体以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正式确认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施工范围进行调整)。
4.采购内容包括:
项目所需材料和设备(空调、智能化、电梯、变配电)、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及外立面、建筑屋面、室内外装修装饰、建筑幕墙及门窗、给水排水、通风与空调、电梯工程、锅炉房设备、泳池设备、电气、消防、智能化、安防、夜景、裸眼3D夜景、广告屏、标识标牌、防雷、绿化景观、综合管网工程等(不含所有可移动家具、定制类软装、地毯、装饰类灯具、装饰类艺术品、布草、厨房设备、餐具设备以及所有电器)所需的材料和设备。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备案。
5.招商内容包括:
为深化招标人或招标人有股权关联关系方与中标人的主营业务的战略合作关系,投标人在中标后应与招标人或招标人有股权关联关系方签订集中采购协议(与《工程总承包协议》、《投资合作合同》同步签订),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本项目等所含的配套服务(主要为住宿、餐饮、交通、旅游、文创礼品、会务、会展、票务预订等文旅类综合服务),合计采购费用为投标人中标投标报价(扣除暂列金部分)的8%,分三期支付,第一期支付采购费用总金额的50%,第二期支付采购费用总金额的30%,第三期支付采购费用总金额的20%(后期不再因工程结算价调整),需在2023年度支付完毕。为减轻投标人招商压力,允许投标人及其指定的上下游供应商、合作方均可分别与招标人或招标人有股权关联关系方签署具体的《集中采购补充协议》进行采购服务,该协议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签订。《集中采购补充协议》签署后10天内,支付第一期采购费用,2023年10月30日前支付第二期采购费用,2023年12月10日前支付第三期采购费用,具体支付进度与期限以《集中采购补充协议》为准。
2.6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获奖另计):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83013.19万元,其中设计费为993.11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82020.08万元(建筑安装费部分暂列金额2388.93万元)。
2.7工期要求:工程总承包总工期为72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①投融资要求:须满足《投资合作合同》中对项目的投融资的要求;②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其中装配式楼栋还应符合《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SJ1-2014)、《福建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13-216-2015)、《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等国家和福建省最新有关标准要求,其中装配式楼栋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面积为计容建筑面积的100%。同时,还应符合《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T13-197-2022)等国家和福建省最新有关绿色建筑设计的标准要求;③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等现行最新法规要求,其中装配式楼栋还应在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面积为计容建筑面积的100%。符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13-118-2021),必须被认定为绿色建筑。同时,本项目争创“鲁班奖”;④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质量合格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⑤招商要求:须满足《集中采购协议》及《集中采购补充协议》的要求,按期履行集采支付义务,完成招标人招商要求。
2.9 标段划分(如果有):/。
2.10 其他:本项目招标阶段仅提供设计概算指标和初步设计方案图;中标后双方按有关部门批复后的初步设计及确稿的装修方案图结合概算审核后的初步设计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执行限额设计,施工图预算总额不超初步设计概算总额,超出部分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因发包人原因要求的变更导致的承包项目金额超出除外。同时,地基基础和地下室工程、地上公寓精装修工程两大分部工程的施工图预算均不得高于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对应分部工程金额。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或为满足要求的联合体:
(1)设计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为中国境内有效存续、持续经营的企业,且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含联合体牵头人),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负责协调联合体其他成员分工责任。
3.3财务要求:须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以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准,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则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4 项目相关负责人应具备以下规定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2)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且应为负责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负责人应为负责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0万元的民用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以联合体方式承担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只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3.6其他资格要求: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3月4日09时00分,至2023 年3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 和 ggzyfw.fj.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招 标 人:福旅(漳州)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新华北路33号
联系电话:0596-2031678
联 系 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10层
电子邮箱:540602792@qq.com
联系电话:18210233592
联 系 人:曹工
监督部门名称: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15号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0596-294427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水仙大街和龙江中路交汇处,碧湖生态公园北侧)四层
联系电话:0596-28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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