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梅溪湖艺术博物馆艺术商店及餐厅施工征集公告
金额
95.9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5.98万元
招标公司长沙华年艺术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赐玉0731-8995896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亚高0731-8517755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受湖南华年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梅溪湖艺术博物馆艺术商店及餐厅施工进行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梅溪湖艺术博物馆艺术商店及餐厅施工
1.2采购人:长沙华年艺术馆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1.4项目预算:959854.47元
1.5项目概况:据梅溪湖艺术博物馆开馆筹备计划,艺术商店及艺术餐厅已完成前期空间设计和施工图纸绘制,现拟启动项目硬装施工。艺术商店位于艺术馆一楼东侧,总面积501平方米,整体呈现出横向T字形空间,东西向空间计划设计为艺术长廊,通道北侧计划设计为画廊,通道南侧计划设计为艺术书墙。艺术长廊联通的南北向空间为商品陈列区。艺术餐厅位于艺术馆四楼西侧,室内总面积427平米,露台面积163平米,总面积590平米。呈南北向C字形布局,南侧内弧处为后厨,北侧内弧处为吧台,西侧为露台。
1.6采购范围:梅溪湖艺术博物馆艺术商店及餐厅施工,包括装饰装修施工、水电施工等内容。具体采购范围及要求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7工期:签订合同后45天完成施工及验收。
1.8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xjjt.com.cn/。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①在资格审查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②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资格审查时间;
④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2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附登记证明截图)。
(2)供应商近三年(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36个月)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7万元的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上建设单位签字之日为准】。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2.3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2.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3.1报名阶段: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供应商(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持本公告第二款中的资格条件资料复印件(胶装成册,一式三份;扫描件电子版一份)到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二部(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黄兴北路112号华润置地中心2号栋45楼)报名;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3.2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1月11日9:00(北京时间)
3.3抽取原则:
(1)若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5家;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3家单位进入下一阶段招采。
(2)进入下一阶段招采的供应商,若有放弃投标的,则从其余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补抽(仅允许补抽一次)。补抽一次后仍有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则资格审查合格且未放弃投标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
(3)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将其列入湘江集团供应商黑名单,6-12个月内不得参与湘江集团及下属子公司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情形严重、影响恶劣的,12-36个月内不得参与湘江集团及下属子公司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沙华年艺术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潭州大道二段168号旅游服务中心5楼
联 系 人:王赐玉
电 话:0731-89958967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黄兴北路112号华润置地中心2号栋45楼
联 系 人:胡亚高、黄涛、曾晓伟
电 话:0731-85177557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梅溪湖艺术博物馆艺术商店及餐厅施工
1.2采购人:长沙华年艺术馆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1.4项目预算:959854.47元
1.5项目概况:据梅溪湖艺术博物馆开馆筹备计划,艺术商店及艺术餐厅已完成前期空间设计和施工图纸绘制,现拟启动项目硬装施工。艺术商店位于艺术馆一楼东侧,总面积501平方米,整体呈现出横向T字形空间,东西向空间计划设计为艺术长廊,通道北侧计划设计为画廊,通道南侧计划设计为艺术书墙。艺术长廊联通的南北向空间为商品陈列区。艺术餐厅位于艺术馆四楼西侧,室内总面积427平米,露台面积163平米,总面积590平米。呈南北向C字形布局,南侧内弧处为后厨,北侧内弧处为吧台,西侧为露台。
1.6采购范围:梅溪湖艺术博物馆艺术商店及餐厅施工,包括装饰装修施工、水电施工等内容。具体采购范围及要求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7工期:签订合同后45天完成施工及验收。
1.8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xjjt.com.cn/。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①在资格审查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②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资格审查时间;
④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2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附登记证明截图)。
(2)供应商近三年(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36个月)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7万元的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上建设单位签字之日为准】。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2.3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2.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3.1报名阶段: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供应商(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持本公告第二款中的资格条件资料复印件(胶装成册,一式三份;扫描件电子版一份)到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二部(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黄兴北路112号华润置地中心2号栋45楼)报名;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3.2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1月11日9:00(北京时间)
3.3抽取原则:
(1)若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5家;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3家单位进入下一阶段招采。
(2)进入下一阶段招采的供应商,若有放弃投标的,则从其余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补抽(仅允许补抽一次)。补抽一次后仍有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则资格审查合格且未放弃投标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
(3)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将其列入湘江集团供应商黑名单,6-12个月内不得参与湘江集团及下属子公司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情形严重、影响恶劣的,12-36个月内不得参与湘江集团及下属子公司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沙华年艺术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潭州大道二段168号旅游服务中心5楼
联 系 人:王赐玉
电 话:0731-89958967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黄兴北路112号华润置地中心2号栋45楼
联 系 人:胡亚高、黄涛、曾晓伟
电 话:0731-85177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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