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神东电力黄玉川煤矿外运地面供配电系统智能化无人运行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79.82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7/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神东电力黄玉川煤矿外运地面供配电系统智能化无人运行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神东电力黄玉川煤矿外运地面供配电系统智能化无人运行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105935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105935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刘元旭 电话:010-57337559
邮箱:20081762@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神东电力黄玉川煤矿外运地面供配电系统智能化无人运行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105935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105935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南京因泰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179.820000 | 415.574000 |
质量(如有) | 在变电站实现原厂家设施结构总体不变的情况下,升级改造至无人值守配电房,基于一次设备的在线监测,实时采集监测数据,绝缘特性等各种状态数据,提供设备健康状态判别、故障自动检测诊断报警功能,以及设备寿命预测等功能,实现无人、数字化、全智能化运维,提高变电站运行安全水平和供电可靠性。 | 在变电站实现原厂家设施结构总体不变的情况下,升级改造至无人值守配电房,基于一次设备的在线监测,实时采集监测数据,绝缘特性等各种状态数据,提供设备健康状态判别、故障自动检测诊断报警功能,以及设备寿命预测等功能,实现无人、数字化、全智能化运维,提高变电站运行安全水平和供电可靠性。 |
工期(交货期) | 所购货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到货,服务期为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 | 所购货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到货,服务期为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业绩 | 1、凉水井煤矿矿井智能化供电系统改造、陕西能源凉水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锟源煤矿无人值守防越级改造项目、神木市锟源矿业有限公司 3、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智慧供电系统项目、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 4、陕西煤业建庄矿业防越级系统及无人值守方案优化、陕西陕煤蒲白矿业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 5、新能矿业公司王家塔煤矿供电系统无人化改造、内蒙古鑫能矿业有限公司 6、华能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变电所无人值守控制系统、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7、国家能源集团神东补连塔煤矿电力监控系统、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 | 吉林公司国能吉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国能吉林通榆10万千瓦风电项目1、国能长岭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5月28日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刘元旭 电话:010-57337559
邮箱:20081762@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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