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采购项目黑龙江省鹤岗市宝泉岭城区燃气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鹤发改投资〔2024〕68号文件批复批准建设,采购人为鹤岗市市政基础设施管护中心。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编号:ZFCGGC1001C241101X01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鹤岗市宝泉岭城区燃气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1.3建设规模:主要对鹤岗市宝泉岭城区59个小区12593户居民用户燃气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其中676户包含庭院燃气管道更新改造,11917户仅包含户内燃气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其中:
1.庭院改造(676户)。管网改造总长度为2330米,其中埋地管道450米,室外架空管道180米,立管1700米。
2.户内改造(11917户)。更换燃气表11917块,表前阀门11917个,灶前阀门11917个,灶前软管35751米;加装民用可燃气体报警探测器和紧急自动切断阀11917套。
1.4服务期限: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1.5建设地点:鹤岗市宝泉岭城区。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执业规范、服务规程、成果文件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1.8采购需求:
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服务、施工图审查,造价咨询等服务内容,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8.1项目管理服务内容: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项目管理的义务,包括工程建设手续办理、设计优化及设计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管理、结算管理、决算管理及移交管理。对整个工程建设的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等;
1.8.2工程监理服务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与保修阶段全过程 的监理服务;
1.8.3施工图审查:项目施工图审查,包括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范、规程等对勘察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技术性审查(包含勘察文件审查、施工图各专业设计文件审查等)。
1.8.4造价咨询: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与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1.9设最高投标限价:89.81万元(管理费:34万元;监理费:36.76万元;施工图审查费:3.59万元;造价咨询费:15.46万元)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 (http://www.tzxm.gov.cn/);
3.1.2工程监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施工图审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书,市政基础设施(燃气工程)二类(或以上)施工图图纸审查资质;
3.1.4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注册,同时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联合体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在具备相关的资格条件的情况下最多可兼任一名专业负责人。
3.2.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市政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3.2.3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4施工图审查: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5造价咨询:依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令)规定,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3.2.6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07月至2024年09月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社保系统出具或打印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并提供养老保险联网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未联网企业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的,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
3.3.1监理组织机构配备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有关规定。
3.3.2其他人员由投标人根据相关制度规范以及项目建设实际需要自行配备。
3.4中标人如违反发包方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和违约金及相关赔偿。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近3年(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至,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材料即可)无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不得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三家(含三家)单位)。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如核实潜在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xe/)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上的“交易平台”,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下载磋商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01 日17时00分至2024年11月08日17时00分。
2、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文件费0元。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本项目采用远程开评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系统不再接收。各投标单位可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网”的《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2、开标期间投标供应商须使用手机app(标证通)登陆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交易网的远程开标入口进行扫码登陆并线上扫码解密(具体操作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网”的《下载中心》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3、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中的《下载中心》下载。
4、技术支持电话:14798027000
五、开标
时间:2024年11月1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网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媒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xe/)。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岗市市政基础设施管护中心
地 址:鹤岗市工农区北红旗路18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468-3331186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哈尔滨洽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路101号哈工大建筑科技大厦B座2406室
联系方式:0451-5103388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栾女士
电 话:0451-51033880